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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通葡: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公告2023-07-11  

                                                        证券代码:600365       证券简称:ST通葡         公告编号:2023—036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
                       于发出要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股东大会批准认购对象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要约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本次发行对象为公司控股股东安吉众虹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安吉众虹”)。本次发行前,安吉众虹及其一致行动人吴玉华、陈晓
琦实际控制公司 67,111,93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5.70%。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33,850.08 万元,发行股票的数量不超过本
次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 30%,安吉众虹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发行的全部股票。
按照本次发行股票数量的上限 128,220,000 股计算,本次发行完成后,安吉众虹
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公司 195,331,936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35.16%,安吉众虹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
定,安吉众虹认购本次发行股票的行为将触发其要约收购义务。

    鉴于本次发行前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并未发生变化,控股股东仍
为安吉众虹,且安吉众虹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如因认购本次新增发行股份而导致
在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超过公司已发行股份的 30%,则本次新增发行股份自发行
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本次认购新股行为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免于发出要约的情形,因此提请股东
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安吉众虹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发出收购要约,并同意按
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豁免要约收购的最新政策安排
或变化相应调整并执行。




    特此公告。




                                         通化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