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山: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05-12
证券代码:600396 证券简称:*ST 金山 公告编号:临 2023-024 号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 2023 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2023 年,根据公司控股子公司白音华金山发电有限公司(简
称白音华公司)电量指标富余情况及内蒙古华电蒙东能源有限公
司(简称华电蒙东能源)的剩余发电空间,拟由华电蒙东能源代
发白音华公司 1 亿千瓦时电量指标,白音华公司预计获得发电权
转让收入 1026.4 万元(含税)。
本次关联交易的影响:本次预计新增的 2023 年日常关联
交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制度的规定,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形
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 经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事前认可,同
意将《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2023年5
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就上述关
联交易表决时,关联董事毕诗方、李瑞光、李西金、刘维成、
王锡南、宋伟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表
决,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议案。上述日常
关联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
2.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对此项关联交易发表的意
见:我们同意将公司《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
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与关联方之
间的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允的市场价格与条件,不会造成对公
司利益的损害。议案中提及的各项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及全体
股东是公平诚实的交易,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此
项交易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3. 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作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
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关联交易议案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有
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将上述关联
交易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4.独立董事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
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
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提
交的有关资料,听取公司董事会情况介绍以及向公司有关人员
进行询问的基础上,对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日常关联
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增加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
易,有助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和执行。关联交易的定价
政策和定价依据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一般商业原则确定,
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交易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或全体股东利益
2
的情形,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
实质性影响,不会使公司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关联董事
回避本议案的审议与表决,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前次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
本次交易为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与同一关联人进行
同类交易前次预计金额与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达到 300 万元人民
币以上,且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资产绝对值 0.5%以上的
情形。
(三)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2023 年至披
露日与关联 本次预计金额与
关联 占同类业 前次实际发 占同类
本次预计金额 人累计已发 前次实际发生金
交易 关联人 务比例 生金额 业务比
(万元) 生的交易金 额差异较大的原
类别 (%) (万元) 例(%)
额 因
(万元)
由 关
内蒙古华电
联 人
蒙东能源有 1026.4 100% 0 - - -
代 发
限公司
电 量
合计 1026.4 100% 0 -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华电蒙东能源成立于 2008 年,法定代表人卢鹏举,注册资
本 178,452.767135 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为风电、光伏、火电
等电力项目的投资、开发、经营、管理;生产和销售电力;提供
电力项目咨询和法律许可的其他相关服务;风电、光伏、火电等
电力设备和输电线路检修、维护;风电、光伏、火电等电力设备
零件等物资的销售;电力设备安装、调试、检修及相关技术咨询
3
和服务;供电、购电、售电和电能的输送与分配。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华电蒙东能源总资产 74.55 亿元,净资产 40.67 亿
元,净利润 3.53 亿元。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关联方为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实际
控制的公司,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 条
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本次交易为新增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与华电蒙东能源前
期同类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白音华公司与其发生关联交易系正
常经营所需,华电蒙东能源是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的公司,生
产经营情况正常,具备正常的履约能力,不会给交易双方的经
营带来风险。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本次关联交易电价按照市场交易规则采用“双边协商”方式
确定,交易价格均介于所在地区市场最高电价与最低电价之间,
在正常市场交易价格范围内。
华电蒙东能源按照 0.30852 元/千瓦时结算(参照东北风电
企业送华北电价),白音华公司按照原有火电电量指标电价与本
次交易电价获得价差收入(原有火电电量指标电价为 0.41116 元
/千瓦时,价差为 0.10264 元/千瓦时)。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为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部署,实现节能减排,提高公司
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华电蒙东能源代发白音华公司富余电量,
4
有利于白音华公司接纳公司辽宁区域火电企业富余无效益电量
指标,实现公司整体效益最大化。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联交易事前认可意见;
(三)独立董事关联交易意见;
(四)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 年第三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五月十二日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