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金山: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说明2023-06-28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
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合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说
明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现金方式
向华电辽宁能源有限公司(曾用名:华电金山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电辽
宁”)出售公司所持有的辽宁华电铁岭发电有限公司 100%股权及阜新金山煤矸石
热电有限公司 51%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资产”)(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出售”、
“本次交易”)。
经对照公司及标的资产实际情况并就相关事项进行充分论证后,公司董事会
审慎判断认为,公司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的规定,具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
律、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合
法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
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
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
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
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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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综上,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
条的相关规定。
特此说明。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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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重大资产出售符
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说明》之盖章页)
沈阳金山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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