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力源:动力源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2023-07-26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23-053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4 日收到
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
512 号)(以下简称“《落实函》”)。上交所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审核中心会议讨论形成问题
并由公司予以落实,具体需落实问题为: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车载电源研发及产业化项目”。项目建成之
后,公司将形成年产 PDU3.0 车载电源 180,000 套、年产乘用车三合一车载电源
90,000 套、年产商用车三合一车载电源 90,000 套的生产能力。请发行人结合已
有新能源车载电源产品产能利用率情况、主要应用车型、销量及收入情况、本次
募投项目计划产能等,说明报告期内新能源汽车相关产品的产能利用率波动的原
因及合理性,本次募投项目新增产能的合理性及具体消化措施,是否存在新增产
能无法消化的风险。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吉林合大涉及股权转让纠纷案,公司及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存在为吉林合大提供保证担保的情形。2023 年 1 月 12 日,本案开庭,
目前正在审理中。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1)上述诉讼的背景,纠纷原因,合
同签订情况,目前进展情况及对公司的具体影响,公司是否已充分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2)公司及相关方向吉林合大提供担保内容,吉林合大资信状况及债务
履约进展,公司是否存在败诉并失去吉林合大控制权的风险,是否存在需要履行
担保义务从而承担相应债务的风险。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3、根据公司 2023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司 2023 年半年度预计实现归母净
利润为-5,000 万元到-6,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预计将出现亏损。请发行人
量化分析业绩变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公司主要业务及产品、经营环境、主要财务
指标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上半年公司业绩下滑程度与行业变化趋势是否一
致,公司已采取或拟采取的改善措施及预计效果。
请保荐机构及申报会计师进行核查并对上半年经营业绩下滑是否对持续经
营能力构成重大不利影响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将与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落实函》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
将有关材料报送至上交所受理部门。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公司针对《落实函》中提出的问题进
行落实并及时回复,上交所将在收到公司落实意见回复后提交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
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
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