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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研铂业:贵研铂业关于为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2023-06-16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 2023-034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研金属”)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贵研金
属 提 供 10,000.00 万 元 银 行 授 信 额 度 担 保 , 累 计 为 子 公 司 提 供 的 实 际 担 保 余 额 为
139,384.67 万元(含本次实际担保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贵研金属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预案》,同意公司为贵研金属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40,000 万元。为贵研金属及贵研国贸提供合计不超过美元 9500 万
元的授信担保。具体内容请参阅 2023 年 4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一、    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2023 年 6 月 14 日,贵研金属因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
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以下称为“主协议”)。公司就主协议的履行为贵研
金属提供连带保证担保。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芦潮港路 1750 弄 6 号 2 幢 8308
室
     法定代表人:杨涛
     注册资本:10,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 年 12 月 22 日
     经营范围:贵金属销售;金银制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有色金属销售;稀有金属(以
上均除专项规定);化工产品及原料销售(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
爆竹物品、易制毒化学品),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内贸易代理业务;从事贵
金属及其相关产品的租赁;机械设备租赁;有色金属专业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
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经济信息咨询(除经纪)。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 40,145.62 万元,负债总额 18,102.88
万元,净资产为 22,942.74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1,499,332.51 万元,净利润
3,112.97 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 113,700.08 万元,负债总额 888,33.06 万元,净资
产 24,867.02 万元,2023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397,154.76 万元,净利润 1,844.12 万元
(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乙方):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债务人:贵研金属(上海)有限公司
     1、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亿元整。
      甲方(作为债权人)在前述主合同项下对债务人所享有的所有债权,包括在 2023
年 6 月 15 日到 2024 年 6 月 14 日的期间(该期间在本合同中简称为“债权确定期间”)
内,甲方因与债务人办理各类业务而产生的债权,以及其相应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包括本合同保证担保的范围所约定的全部债权(以下或简称“主债
权”)。
   2、保证担保的范围
    主合同项下债务人所应承担的全部债务(包括或有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利息、罚息、复利按主合同的约定计算,并计算
至债务还清之日止。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律师费、诉
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财产保全费、强制执行费等。
    只要主合同项下债务未完全清偿,甲方即有权要求乙方就前述债务在上述担保范围内
承担连带保证担保责任。人民币以外的币种汇率按各具体业务实际发生时甲方公布的外汇
牌价折算。
   3、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从本合同生效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具体授信(为免疑义,具体授信的种类包
括贷款及/或主合同项下的任何其他的银行授信品种,以下同)项下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后三年。授信展期的,则保证期间顺延至展期期间届满之日后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存在
不止一项授信种类的,每一授信品种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保证期间,甲方依法将其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乙方谨此同意在原保证的范围内继续
承担保证责任但前述转让应提前通知保证人。
    二、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开展提供担保,贵研金属为公司全资子公
司,本次担保的风险可控。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预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
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系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发生,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董事会另行审议批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 至 本 公 告 日 , 公 司 为 下 属 子 公 司 已 提 供 的 担 保 余 额 为 人 民 币 139,384.67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2.50%。上述担保全部为上市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
公司提供的担保。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