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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研铂业:贵研铂业关于为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2023-07-07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 2023-039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子公司担保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公司名称: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兴资源”)
     ●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永兴资
源 提 供 13,000.00 万 元 银 行 授 信 额 度 担 保 , 累 计 为 子 公 司 提 供 的 实 际 担 保 余 额 为
129,094.36 万元(含本次实际担保额)。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永兴资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永兴资源的另外一方股东郴州财
智金属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永兴资源 49%股权质押给本公司而向本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
保。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
控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预案》,同意公司为永兴资源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60,0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请参阅 2023 年 4 月 13 日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
     一、    本次担保进展情况
     2023 年 7 月 5 日,永兴资源因补充流动资金的需要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兴支行
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称为“主协议”)。公司就主协议的履行为永兴资源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银都大道与龙溪大道交
汇处)
    法定代表人:李锟
    注册资本:5,000.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 年 1 月 4 日
    经营范围:有色金属、稀有金属产品加工、销售及相关货物、技术进出口业务;再生
资源回收利用及相关技术研发(涉及危险废物的凭《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有色金
属、稀贵金属检测分析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公司关系: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的总资产为 68,278.55 万元,负债总额 52,548.85 万
元,净资产为 15,729.69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505,503.28 万元,净利润 2,651.47
万元。(上述数据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总资产 94,464.56 万元,负债总额 78,587.62 万元,净资
产 15,876.95 万元,2023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 111,985.70 万元,净利润 68.75 万元(上
述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兴支行
   债务人: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
   1、主债权及其发生时间
    债权人与债务人永兴贵研资源有限公司之间签署的借款、保函、资金业务及其它授信
业务合同(统称“单笔合同”),及其修订或补充,其中约定其属于本合同项下之主合同。
    除依法另行确定或约定发生期间外,在 2023 年 7 月 5 日起至 2024 年 7 月 4 日期间内
主合同项下实际发生的债权,以及在本合同生效前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已经发生的债权,
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
    2、被担保最高债权额
    担保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为:人民币壹亿叁仟万元整。
    在本合同所确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届满之日,被确定属于本合同之被担保主债权
的,则基于该主债权之本金所发生的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
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
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也属于被担保债权,其具体金
额在其被清偿时确定。
    依据上述两款确定的债权金额之和,即为本合同所担保的最高债权额。
   3、保证方式
    连带责任保证。
   4、保证期间
    本合同项下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各债务保证期间为该笔债务履行期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所涉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
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担保系公司为控股子公司补充流动资金提供担保,永兴资源系公司控股子公司,
永兴资源的另外一方股东郴州财智金属有限公司将其所持有的永兴资源 49%股权质押给本
公司而向本公司的担保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的风险可控。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为控
股子公司银行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预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
意的独立意见。本次担保系在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发生,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本次担保无需董事会另行审议批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已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29,094.36 万元,占公
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20.84%。上述担保全部为上市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
担保。截止目前,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