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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贵研铂业: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2023-11-07  

证券简称:贵研铂业          证券代码:600459             公告编号:临 2023-073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
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的主要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贵研铂业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二)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方案履行的程序及授予情况
    1.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预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预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1 年 10 月 25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预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预案》,同时对《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及激励计划拟定的激励对象范围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3.2021 年 10 月 29 日到 2021 年 11 月 7 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后,没有任何公司员工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2021
年 12 月 3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4.2021 年 11 月 24 日,本次激励计划取得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出具的《云南省国资委关于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
    5.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 2021 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已事先向全体股东公开征集了委托投
票权。2021 年 12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6.2021 年 12 月 10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名单和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本次激
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 年 12 月 10 日为授予日,
向符合条件的 450 名激励对象授予 2,378.65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11.51 元/股。
独立董事就本次授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人
员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1 年 12 月 23 日在中登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首次授予登记工作。2021 年 12 月 25 日,公司披露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公司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实际向 412 名激励对象
合计授予 2,213.6365 万股限制性股票。
    (三)公司限制性股票历次回购注销情况
    1.2023 年 3 月 8 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公司
两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
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独立董事就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上述
事项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3 年 3 月 24 日,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预案》。
    3.2023 年 6 月 7 日,公司对 2 名已不属于激励范围的激励对象持有的 86,012 股已获
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实施回购注销。
    二、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达成情况
    (一)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
自授予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授予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
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 40%。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 2021 年 12 月 10
日,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二)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考核管理办法》,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具
体情况如下:
                 解除限售条件                                 成就情况
(一)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
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除限
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售条件。
3.上市后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
不适当人选;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满足解
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
                                                   除限售条件。
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1.可解除限售日前一年度( 2022
1.可解除限售日前一年度(2022 年)净资产收益率 年)公司净资产收益率为 13.31%;
不低于 8%;                                      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础,可解除
2.以 2020 年净利润为基础,可解除限售日前一年度 限售日前一年度(2022 年)公司净
(2022 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48%;              利润增长率为 59.80%;
3.可解除限售日前一年度(2022 年)总资产周转率 3.可解除限售日前一年度( 2022
不低于对标企业 75 分位值且位于对标企业前五。     年)公司总资产周转率为 3.30 次,
                                                 75 分位值为 1.08 次,位于同行业
                                                 对标企业第一名。
(四)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2022 年度,409 名首次授予限制性
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股票的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
                                                 为合格及以上。

    注: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以上“净利润”与“净资产收益率”指标计算均以激励成
本摊销前的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净资产分别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净资产;上述净资产收益率是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在本激励计划有效期内,公司因
股权融资、发行股份收购资产等新增加的净资产不列入考核计算范围。
    综上,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设定的首次授予
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达到考核要求的 409 名激
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为 8,776,393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
本的 1.15%。
    根据公司 2021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限售期解除限售及股份上市的相关事宜。
       三、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
份数量
    符合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 409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8,776,393 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 1.15%。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及股份数量具体见下
表:
                        已获授限制性   本次可解除限售限     本次解除限售数量占已
 姓名        职务
                        股票总量(股) 制性股票数量(股) 获授限制性股票比例

熊庆丰     副总经理        140,747          56,299                    40%
陈登权     副总经理        140,747          56,299                    40%
         副总经理、董
 刚剑                      140,747          56,299                    40%
           事会秘书
 左川      副总经理        140,747          56,299                    40%
 杨涛      副总经理        140,747          56,299                    40%

其他管理人员和核心骨
                         21,237,148       8,494,898                   40%
     干共 404 人
   合计(409 人)        21,940,883       8,776,393                   40%
    注: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所造成。
因离职失去激励资格的 1 名激励对象所涉限制性股票数量未纳入上表统计范围内。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四)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研铂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