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九有: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2023-08-12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 九有 公告编号:临 2023-051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
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11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特定对象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基本情况
1、公司于 2022 年 7 月 1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八届监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认购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
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公司与控股股东北京中裕嘉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中裕嘉泰”)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2、2023 年 2 月 17 日,《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法律依据、审核方式等发生了变化。2023 年 2 月 28 日,
公司与控股股东中裕嘉泰签署了修订后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
简称“《主协议》”),修订前的协议不生效,自修订后的协议成立之日起终止;
同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与认购对
象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3、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对与控股股东中裕嘉泰签署的《主协议》中部
分条款进行增补或修改,并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认购协议
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
二、《补充协议》主要内容
(一)将《主协议》第一条“释义”之“最初拟定发行股份总数”删除
将《主协议》第一条“释义”中的“最初拟定发行股份总数:指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甲方最初拟定发行的股票总数,即 17,500 万股。”删除。
(二)对《主协议》第二条“标的”的修改
《主协议》第二条第 2 款原为:“乙方拟以不超过 31,325.00 万元(含本数)
(以下简称“本次认购金额”)现金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不超过 175,000,000 股
(含 175,000,000 股)。”
现修改为:“乙方拟以不低于 6,265.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31,325.00
万元(含本数)(以下简称“本次认购金额”)现金认购甲方本次发行的股票数
量不低于 35,000,000 股(含本数)且不超过 175,000,000 股(含本数)。”
(三)对《主协议》第三条“认购价格、认购数量和认购方式”的修改
《主协议》第三条第 2 款第(1)项原为:“乙方本次认购股票数量不超过
175,000,000 股(含 175,000,000 股),认购金额不超过 31,325.00 万元,最终发行
数量将在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发行数量范围内,由甲方及主
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现修改为:“乙方本次认购股票数量不低于 35,000,000 股(含本数)且不超
过 175,000,000 股(含本数),认购金额不低于 6,265.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31,325.00 万元(含本数),最终发行数量将在上交所审核通过、中国证监会同意
注册的发行数量范围内,由甲方及主承销商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情况协商确定。”
(四)附则
1、本补充协议是主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补充协议中对主协议条款的
修改或补充,以本补充协议为准。本补充协议未尽事宜,仍适用主协议的有关约
定。
2、本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之日成立,与主协议同时生效。本补充协议
一式六份,其中甲方持五份,乙方持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11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