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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富能源: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12-23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天富能源
股票代码:600509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或通信地址:新疆石河子市 52 小区北一东路 2 号




                      签署日期:二〇二三年十二月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
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权益变动报告书》
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
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
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
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信息披露义务人
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
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2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情况......................................... 2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3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 4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4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股
      份的情况.................................................................................................................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5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6
      三、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批准.....................................................................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8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11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上市公司、公司、天富
                       指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能源
收购人、中新建电力集
                       指   中新建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团
兵团国资委             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八师国资委             指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天富集团、信息披露义
                       指   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务人、
                            天富集团以其持有的天富能源 461,775,740 股股份向中新建电力
                            集团出资,出资完成后,中新建电力集团持有天富能源
本次权益变动           指
                            461,775,740 股股份,占天富能源总股本的比例为 33.49%,从而
                            成为天富能源控股股东的行为
《公司章程》           指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指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报告书
《收购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元、万元、亿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亿元




                                         1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天富集团基本情况如下:
名称:                    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                174,137.81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              刘伟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659001734454319Q
成立日期:                2002 年 2 月 4 日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联系电话:                0993-2904706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八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69.33%、
主要股东:                石河子国有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 22.97%、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7.70%
住所:                    新疆石河子市 52 小区北一东路 2 号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电
                          力能源资产运营;企业管理咨询服务;商务信息咨询服务(金
                          融信息除外);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房屋租赁;人力资源服务(不
                          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
经营范围:
                          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工业设备维护技术服
                          务、技术转让、设备维修、设备租赁;节能技术推广服务;金
                          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天富集团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情况如下:
                                                                      是否取得其
   姓名        性别          职务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它国家或地
                                                                        区居住权
   刘伟         男          董事长                中国    石河子市       否
   郭峰         男           董事                 中国    石河子市       否
  牟维明        男           董事                 中国    石河子市       否
   高岩         男         外部董事               中国    石河子市       否
  胡海晨        男         外部董事               中国    石河子市       否
  丛立新        女         外部董事               中国    石河子市       否


                                         2
   杨婷     女          外部董事            中国   石河子市    否
   张钧     男         监事会主席           中国   石河子市    否
   王芳     女            监事              中国   石河子市    否
   李强     男            监事              中国   石河子市    否
   袁利     男            监事              中国   石河子市    否
  孙青鞠    女            监事              中国   石河子市    否
  王润生    男   副总经理(主持行政工作)   中国   石河子市    否
  汤哲龙    男          总经济师            中国   石河子市    否
   吴昊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石河子市    否
  刘宏伟    男          副总经理            中国   石河子市    否
  张美振    男          财务总监            中国   石河子市    否
  杨志国    男         董事会秘书           中国   石河子市    否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天富能源的股份超过 5%
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
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的情况。




                                    3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计划

     一、权益变动的目的
    为深入贯彻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政策,通过企业间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
整合,着力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兵团电力产业链链主企业,加快构建以新能源
为主体的兵团新型电力系统。根据兵团党委关于组建中新建电力集团部署要求,
按照“就地开发、就地消纳”原则,发挥兵团第七师、第八师区域源网荷一体、
发供一体运营优势,率先在兵团第六、七、八师加快推进新能源项目建设,以最
大程度发挥风光火储等多种能源形式的互补作用,提升兵团新能源消纳比例,引
领示范打造绿色低碳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兵团能源结构、产业结构转型。
    信息披露义务人天富集团拟以其持有的天富能源 461,775,740 股股份向中新
建电力集团出资,出资完成后,中新建电力集团将直接持有天富能源 33.49%的
股权,成为天富能源的控股股东。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 12 个月内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

拥有权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开展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未到期的股
份余额为 11,500,000 股(最后一笔转融通出借到期日为 2024 年 1 月 11 日),信
息披露义务人除转融通证券出借业务到期归还导致股份增加外,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增持或减持上市公司股份,信息披露义
务人将按照《证券法》、《收购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关信息
披露义务及审批程序。




                                     4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天富集团持有天富能源 461,775,740 股股
份,持股比例为 33.49%。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本次权益变动是天富集团拟以其持有的天富能源 461,775,740 股股份向中新
建电力集团出资,出资完成后,中新建电力集团将直接持有天富能源 33.49%股
份并成为天富能源直接控股股东。
    本次权益变动后,中新建电力集团持有天富能源 461,775,740 股股份,占天
富能源总股本的 33.49%。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中新建电力集团 33.71%股权,并
拥有中新建电力集团 81.10%股权的表决权。本次权益变动后,上上市公司与控
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关系图如下:




                                   5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权利限制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 461,775,740 股,均为无限售流通股,不存在
质押、冻结或其他受限制的情况。本次权益变动不存在附加条件、补充协议,不
存在协议双方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的情况。

    三、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的批准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交所合规性确认,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办理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相关手续。
    本次收购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的时间,
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6
          第五节 前六个月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权益变动事实发生之日(即 2023 年 12 月 22 日签订
《股份转让协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
股票的情况。




                                   7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
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
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也不存在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
求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8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刘   伟




                                                     2023 年 12 月 22 日




                                  9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天富集团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天富集团董事及其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三、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四、备查文件置备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办公室。




                                 10
附表: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                        新疆石河子市北一东路
上市公司名称                              上市公司所在地
                   限公司                                    2号
股票简称           天富能源               股票代码           600509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     信息披露义务人     新疆石河子市 52 小区
名称               任公司                 注册地             北一东路 2 号
                   增加□ 减少√
拥有权益的股份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   有无一致行动人     有□     无□
数量变化
                   化□
信息披露义务人                            信息披露义务人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是否为上市公司     是□     否√
第一大股东                                实际控制人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
权益变动方式(可   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执
多选)             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请注明)


                                          股票种类:普通股(A 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
                                          持股数量:461,775,740 股
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持股比例:33.49%
                                          股票种类:普通股(A 股)
                                          变动后持股数量:0 股/ 11,500,000 股(截至
                                          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开展转融
                                          通证券出借业务未到期的股份余额为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
                                          11,500,000 股,最后一笔转融通出借到期日
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为 2024 年 1 月 11 日)
                                          变动后持股比例:0.00%/0.83%
                                          变动数量:461,775,740 股
                                          变动比例:-33.49%
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的时间      时间 2023 年 12 月 22 日
及方式                                    方式: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 12 个月内继
                                       是□           否√
续增持
                                          是□        否√
是否已充分披露资金来源                    备注:本次权益变动为以股份出资,不涉及
                                          资金支付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 6 个月是否在二级
                                          是□        否√
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
以说明: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      是□        否√          不适用□


                                          11
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是√        否□         不适用□
                                         2023 年 12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
                                         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四十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经营性
                                         往来及为关联方提供担保余额解决方案的
                                         议案》,2023 年 12 月 19 日,天富能源独立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     董事发表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
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   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认为“公司
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与控股股东关联方经营性往来余额系公司
                                         在日常经营中形成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等往来款项,对应的关联交易已履行公司的
                                         审议和披露程序,公司及相关主体就解决上
                                         述关联方经营性往来余额提出了切实、可行
                                         的方案,我们认为不会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是否已得到批准                           是√        否□        不适用□

    填表说明:
    1、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是或否”填写核对情况,选择“否”的,必须在
栏目中加备注予以说明;
    2、不存在对照表所列事项的按“无”填写核对情况;
    3、需要加注说明的,可在栏目中注明并填写;
    4、信息披露义务人包括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多人的,
可以推选其中一人作为指定代表以共同名义制作并报送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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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页无正文,为《新疆天富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疆天富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
                                                           刘伟


                                                    2023 年 12 月 2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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