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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黑牡丹:关于对联营企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3-06-17  

                                                    证券代码:600510             证券简称:黑牡丹          公告编号:2023-045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联营企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对外借款情况:借款对象为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间接持股 35%的联营企业无锡绿鸿房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绿
鸿”);借款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47,250.00 万元(含前期已提供的借款);借款
利率为 0%;借款期限为 36 个月。同时,无锡国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无锡国盛”)以同等条件按所持无锡绿鸿 65%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借款。
     履行审议情况:本次对联营企业提供借款事项已经公司九届十三次董事
会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借款实施后,常州黑牡丹置业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黑牡丹置业”)对无锡绿鸿的累计借款金额在上述董事会及
股东大会批准的借款额度内。
     公司副总裁高国伟先生兼任无锡绿鸿董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无锡绿鸿为公司关联方,
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
的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已向无锡绿鸿提供
43,083.44 万元借款,除上述借款外,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与无锡绿鸿无其他关
联交易;公司除因出售深圳市艾特网能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特网能”)
75%股权而被动形成的 15 亿元关联借款外,过去 12 个月内无其他对外借款相关
的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艾特网能已按协议约定偿还借款本金 9 亿元。


    一、提供借款的事项概述
    为支持联营企业无锡绿鸿项目运营,满足其生产经营发展过程中的资金需求,

                                    1/5
在不影响自身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拟按其 35%的
持股比例向无锡绿鸿提供为期不超过 36 个月、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47,250.00
万元的借款(含前期已提供的借款),用于无锡绿鸿公司房地产项目后续支出,
借款利率为 0%。同时,无锡绿鸿其余股东无锡国盛以同等条件按所持无锡绿鸿
65%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借款。
    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和 2023 年 5 月 15 日召开了九届十三次董事
会会议及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联营企业提供借款暨关联
交易的议案》(具体详见公司公告 2023-020、2023-033、2023-040)。
    近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与其持股 35%的参股子公司无锡绿鸿和无
锡国盛签署了《股东借款协议补充协议》,黑牡丹置业向无锡绿鸿提供总金额不
超过 47,250.00 万元借款(含前期已提供的借款);借款利率为 0%;借款期限为
36 个月。同时,无锡国盛以同等条件按所持无锡绿鸿 65%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借款。
    公司副总裁高国伟先生兼任无锡绿鸿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无锡绿鸿为公司关联方,本次借款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重大资产重
组事项。本次借款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股票上市规
则》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已向无锡绿鸿提供
43,083.44 万元借款,除上述借款外,公司过去 12 个月内与无锡绿鸿无其他关
联交易;公司除因出售艾特网能 75%股权而被动形成的 15 亿元关联借款外,过
去 12 个月内无其他对外借款相关的关联交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艾特网能已
按协议约定偿还借款本金 9 亿元。
    二、借款对象暨关联人介绍
    (一)关联人关系介绍
    公司副总裁高国伟先生兼任无锡绿鸿董事,根据《股票上市规则》6.3.3 第
三款的规定,无锡绿鸿为公司关联方。
    (二)借款对象暨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无锡绿鸿房产开发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14MA262MHX5P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1 年 05 月 19 日
                                    2/5
    注册地: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锡协路 208 号-1
    主要办公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区健康路 128-15 绿地香港江苏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鹏
    注册资本:3,100 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1 年 05 月 19 日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物业管
理;住房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主要股东: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持股 35.00%、无锡国盛持股 65.00%。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无锡绿鸿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39,374.79 万元,负
债总额为人民币 137,861.22 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 1,513.57 万元;2022 年
度营业收入人民币 0.00 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273.04 万元,资产负债率
98.91%。(已经审计)
    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无锡绿鸿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140,200.77 万元,负
债总额为人民币 138,789.82 万元,资产净额为人民币 1,410.95 万元;2023 年
1-3 月营业收入人民币 0.00 万元,实现净利润人民币-102.62 万元,资产负债率
98.99%。(未经审计)
    无锡绿鸿为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的企业,资信良好,具备正
常履行还款义务的能力,不存在被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
人。
       二、借款协议的主要情况
    2023 年 6 月 16 日,黑牡丹置业与无锡绿鸿、无锡国盛签署了《股东借款协
议补充协议》,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甲方:无锡绿鸿房地产有限公司
    乙方:无锡国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丙方:常州黑牡丹置业有限公司
    甲乙丙三方已就合作开发无锡市新吴区锡梅路与沈家桥浜交叉口东南侧的
XDG-2020-68 号地块建设事宜签订了《股东借款协议》,现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协
商,就《股东借款协议》中部分内容的进项补充约定,签订补充协议如下:
    第一条 关于借款金额
                                    3/5
    各方一致同意,将《股东借款协议》第一条约定的借款金额上限调整为:
    乙方借给甲方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捌亿柒仟柒佰伍拾万圆整
(¥877,500,000.00);
    丙方借给甲方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肆亿柒仟贰佰伍拾万圆整
(¥472,500,000.00)。
    第二条 关于借款期限及利率
    各方一致同意:
    1、针对本补充协议签署前乙方、丙方已向甲方提供的借款,借款期限由《股
东借款协议》原约定的 24 个月调整为 60 个月。针对本补充协议签署后乙方、丙
方向甲方新增提供的借款,借款期限为 36 个月。
    2、借款利率:借款期间在 2023 年 6 月 27 日前的借款年利率按原《股东借
款协议》约定的 8%计,在 2023 年 6 月 28 日至 2026 年 6 月 27 日期间的借款年
利率按 0%计,按借款实际占用额及天数计算利息。
    三、对外提供借款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全资子公司黑牡丹置业按所持无锡绿鸿35%股权比例向其提供的借款,
有利于无锡绿鸿项目经营和发展,不会影响黑牡丹置业自身的正常生产经营。且
无锡国盛以同等条件按所持无锡绿鸿65%股权比例向其提供借款,总体风险可控,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经济发展周期及国家宏
观调控政策的影响,无锡绿鸿在未来经营过程中可能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
密切关注、研究国家宏观经济和房地产行业走势,密切关注无锡绿鸿的经营情况
和财务状况,结合实际情况,动态评估风险并同步调整风险应对策略,保证公司
健康可持续发展。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1 日召开了九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联营企业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独立
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5 日在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相关公告及独立意见(详见公司公告 2023-020、2023-033)。
    五、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 254,288.99 万元,占上
                                    4/5
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25.54%;不存在逾期未收回财务资助金
额的情况。


   特此公告。




                                       黑牡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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