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免去唐道清副总裁职务的独立意见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免去唐道清副总裁职务的相关事项 进行了审查和监督,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独立董事王涛先生、宋振华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公司免去唐道清副总裁职务的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同意免去唐道清公司副总裁职务。 二、独立董事李柏龄先生、刘峰先生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公司未提供关于唐道清先生任职期间未勤勉尽责的证据材料,故无法判断唐道清先 生在任职期间是否未勤勉尽责,对此事项持保留意见。 独立董事签字: 王涛、宋振华、李柏龄、刘峰 二〇二三年五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