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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交大昂立:关于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2023-06-17  

                                                           证券代码:600530       证券简称:交大昂立     公告编号:临 2023-043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鉴于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工
作尚未完成,公司无法在2023年6月10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提请召开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等相关议案,故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
会。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
司章程》规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六个月内
举行。公司无法在规定期限内(2023年6月30日前)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原因
    2023年4月27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
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19),预计公司2022 年
年度报告和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
了《关于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暨公司股票停
牌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3-023),因公司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经审计的2022 年年
度报告和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司股票于2023年5月4日起停牌。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年度
股东大会应当在召开二十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股东。公司最晚应于2023年6月10日发出
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编制工作尚未完成,
公司无法在2023年6月10日前召开董事会审议2022年年度报告及相关议案,亦无法提请
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解决方案及披露时间安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还未最终确认2022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公司也正尽最大
努力与各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洽谈,尽快履行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审议流程,尽早安排会
计师事务所开展审计工作,全力推进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工
作,抓紧完成定期报告的编制工作,公司会在定期报告编制工作完成后第一时间召开
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提交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完成相关
披露工作。


    三、特别提示
    1、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监事会自行召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告(编号:临 2023-040)。该股东大会为公司监事会
应股东提请自行召集的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不同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每年于上一会计年
度结束后六个月内(2023 年 6 月 30 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敬请投资者明确。
    2、如公司在 2023 年 6 月 30 日仍无法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第一季度报
告,则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预计于 2023 年 7 月 4 日复牌,并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如公司在 2023 年 8 月 31 日内,仍未能披露 2022 年年度报告及 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
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