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大昂立: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6-20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三年六月
目 录
一、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1
二、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3
三、审议本次股东大会议案5
1、关于免除嵇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5
2、关于免除嵇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6
3、关于免除曹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7
4、关于免除张文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8
5、关于选举娄健颖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9
6、关于选举柴旻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0
7、关于选举张焱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1
8、关于选举曹菁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2
9、关于解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13
10、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14
11、关于免除赵思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15
12、关于免除唐道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16
13、关于免除何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17
14、关于免除蒋贇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18
15、关于选举张建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19
16、关于选举张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20
17、关于选举赵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21
18、关于选举焦长霞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22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会议召开时间:
会议时间:2023 年 6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14:00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
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
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网络投票规则:
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注意事项等相关事宜,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0 日在法
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临时公告。
会议议程:
一、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
二、董事会秘书宣布“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三、审议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1、关于免除嵇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2、关于免除嵇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3、关于免除曹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4、关于免除张文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5、关于选举娄健颖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6、关于选举柴旻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7、关于选举张焱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8、关于选举曹菁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9、关于解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0、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11、关于免除赵思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12、关于免除唐道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13、关于免除何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14、关于免除蒋贇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
15、关于选举张建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
16、关于选举张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7、关于选举赵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8、关于选举焦长霞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及问题解答。
五、推举两名股东代表监票,宣布监票人名单。
六、现场股东对议案进行表决、投票、统计投票结果。
七、董事会秘书宣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股东人数及其代表的股份总数,宣读
现场股东投票表决结果。
八、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宣读大会法律意见书。
九、休会,等待网络投票结果,工作人员将现场表决结果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进行
汇总。
十、复会,董事会秘书宣布本次股东大会投票表决结果。
十一、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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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充分尊重广大股东,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
事效率,保证股东大会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规则》(2022 年修订),特制订如下会议规则:
一、本公司严格执行《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认真做好召开股东大会的各项工作。
二、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有关大会程序方面的事宜。
三、公司监事会以维护股东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
认真履行《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同时,股东必须认
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权益和扰乱大会正常秩序。
五、股东要求大会发言,必须于会前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发言登记表”,
由会议主持人根据股东登记时间先后,安排股东发言。
六、股东发言时应言简意赅阐述观点和建议。每位股东发言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
时间不超过五分钟。在大会进行表决时,股东不再进行大会发言。
七、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登记在
册的公司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八、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九、本次股东大会有 18 项议案需表决。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大会的
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本次议案均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
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方式。
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应按照上述提案的顺序依次审议,其中:议案 5 至议案 8 任
一提案审议的前提条件为议案 1 至议案 4 任一提案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
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 15 至议案 18 任一提案审议的前提条
件为议案 11 至议案 14 任一提案经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
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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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本公司聘请北京观韬中茂(上海)律师事务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现场见证,
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十二、为了保证股东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
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任律师及监事会邀请的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
十三、在大会进行过程当中如有意外情况发生,公司监事会有权做出紧急处理,以
保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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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
议案一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免除嵇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之规定,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应审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管理状况,公平对待所有
股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嵇霖在担任公司董事、董事长期间,未能勤勉尽责,未及时召集董事会审议年度报
告等年度会议文件;滥用董事、董事长职权,未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履行内
部决策程序即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导致公司未能如期编制审议年度报告,未能在法律法
规规定的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对正常履职的董事、独立董事
进行恶意谩骂、侮辱,无故罢免或直接导致多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辞职,造成
公司管理混乱,业绩亏损;在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问询后,未采取任何整改应
对措施,致使公司面临退市的重大风险;严重损害了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此,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股
10%以上的股东,提请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免除嵇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以上议案,提请大会审议表决。谢谢!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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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
议案二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免除嵇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之规定,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应审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管理状况,公平对待所有
股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嵇敏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未能勤勉尽责,滥用董事职权,未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即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导致公司未能如期编制年度报告,
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对正常履职的董
事、独立董事进行恶意谩骂、侮辱,无故罢免或直接导致多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造成公司管理混乱,业绩亏损;在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问询后,未采
取任何整改应对措施,致使公司面临退市的重大风险;此外,嵇敏通过其个人微信发布
公司向会计师事务所寄送《解除相关业务约定书》的重要信息,还发布部分不实信息,
影响恶劣;严重损害了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此,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股
10%以上的股东,提请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免除嵇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以上议案,提请大会审议表决。谢谢!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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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
议案三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免除曹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之规定,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应审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管理状况,公平对待所有
股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曹毅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未能勤勉尽责,滥用董事职权,未按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即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导致公司未能如期编制年度报告,
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对正常履职的董
事、独立董事进行恶意谩骂、侮辱,无故罢免或直接导致多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造成公司管理混乱,业绩亏损;在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问询后,未采
取任何整改应对措施,致使公司面临退市的重大风险,严重损害了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
鉴此,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股
10%以上的股东,提请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免除曹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以上议案,提请大会审议表决。谢谢!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
7
股东大会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四
关于免除张文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之规定,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应审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业务和经营管理状况,公平对待所有
股东,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张文渊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未能勤勉尽责,滥用董事职权,未按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即解聘会计师事务所,导致公司未能如期编制年度报告,
未能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披露年度报告,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对正常履职的董
事、独立董事进行恶意谩骂、侮辱,无故罢免或直接导致多名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辞职,造成公司管理混乱,业绩亏损;在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监管问询后,未采
取任何整改应对措施,致使公司面临退市的重大风险,严重损害了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
法权益。
鉴此,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股
10%以上的股东,提请公司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免除张文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以上议案,提请大会审议表决。谢谢!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
8
股东大会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五
关于选举娄健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董事会构成,规范公司运作,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股 3%以上的股
东,现依法提名娄健颖女士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按照相关规定履
行表决程序。
娄健颖,女,1963 年 12 月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高级会
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娄健颖女士现任上海徐汇昂立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曾任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董事会秘书;上海昂立九鼎
典当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昂立广告有限公司监事;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
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华联集团资产托管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总经理助理、副
总经理。
娄健颖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以上议案,提请大会审议表决。谢谢!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
9
股东大会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六
关于选举柴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董事会构成,规范公司运作,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股 3%以上的股
东,现依法提名柴旻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表决程序。
柴旻,男,生于 1984 年 10 月,中国国籍,硕士研究生,毕业于上海财经大学、东
北大学。柴旻先生现任上海新南洋昂立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高级副总裁。历任
上海 PSD 企业管理顾问有限公司咨询项目经理、中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战略运营总监、战略运营部总经理、上海佰仁健康产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中金能源投
资有限公司董事等职务。
柴旻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以上议案,提请大会审议表决。谢谢!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
10
股东大会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七
关于选举张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董事会构成,规范公司运作,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股 3%以上的股
东,现依法提名张焱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表决程序。
张焱,男,生于 1988 年 6 月,上海交通大学国际金融法博士,美国波士顿学院金
融管理学硕士,美国普渡大学应用统计学学士。2017 年起担任上海金澹资产管理有限公
司总经理。
张焱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以上议案,提请大会审议表决。谢谢!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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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八
关于选举曹菁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为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优化董事会构成,规范公司运作,维护中小股
东利益,促进公司业务发展,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股 3%以上的股
东,现依法提名曹菁先生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
表决程序。
曹菁,男,生于 1965 年 7 月,中国国籍,研究生课程班毕业,毕业于华东师范大
学,理学士。曹菁先生现任上海大众公用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代表监事、董
事会证券事务授权代表,并兼任投资发展部副总经理;江苏大众水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
上海卫铭生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大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奥威科技开发
有限公司董事。曾任上海大众出行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海南大众海洋产业有限
公司董事、上海虹口大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永靼实业有限公司董事、上海大
众海洋产业有限公司监事、上海杭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上海金群科技研究发展有
限公司董事。
曹菁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以上议案,提请大会审议表决。谢谢!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
12
股东大会
议案九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解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未能如期出具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报告,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股 3%以上的股东,现提请公司不再聘请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
以上议案,提请大会审议表决。谢谢!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
13
股东大会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十
关于聘任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鉴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较强的专业胜任能力、勤勉尽职的履
职能力,在审计过程中,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能够遵循审计准则,遵守
职业道德,履行审计职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
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股 3%以上的股东,现提议聘请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根据中国企业
会计准则等提供相关的审计服务。
以上议案,提请大会审议表决。谢谢!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
14
股东大会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十一
关于免除赵思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之规定,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应审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认真阅读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
司业务和经营管理状况,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赵思渊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未能勤勉尽责,未能在审议公司相关年度报告、财务
报告时,关注苏州兆元置地有限公司关联资金占用事项、上海昂立久鼎典当有限公司对
逾期当金未足额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未能就霍尔果斯仁恒医养管理有限公司未满足实质
性经营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存在潜在税收风险事项尽到勤勉尽责义务,造
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此,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股 3%
以上的股东,提请向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该临时议案,免除赵思渊的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以上议案,提请大会审议表决。谢谢!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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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大会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十二
关于免除唐道清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之规定,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应审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认真阅读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
司业务和经营管理状况,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唐道清在担任公司董事、副总裁期间,未能勤勉尽责,未能对其主管负责的子公司
上海昂立久鼎典当有限公司逾期当金进行有效回收,导致 2021 年当金减值金额大幅增
加,从而造成久鼎典当 2021 年资不抵债的财务状况;未全面落实资产处置专项工作;
未妥善处理霍尔果斯仁恒医养管理有限公司企业所得税清缴专项工作等,造成公司重大
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此,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股 3%
以上的股东,提请向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该临时议案,免除唐道清的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职务。
以上议案,提请大会审议表决。谢谢!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
16
股东大会
议案十三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免除何俊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之规定,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董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应审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认真阅读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
司业务和经营管理状况,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何俊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未能勤勉尽责,未能在审议公司相关年度报告、财务报
告时,关注苏州兆元置地有限公司关联资金占用事项、上海昂立久鼎典当有限公司对逾
期当金未足额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未能在董事会审议苏州三香不公允股权转让价格事项
时尽到勤勉尽责义务;未能就霍尔果斯仁恒医养管理有限公司未满足实质性经营不符合
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存在潜在税收风险事项尽到勤勉尽责义务,造成公司重大经
济损失,严重损害了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此,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股 3%
以上的股东,提请向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该临时议案,免除何俊的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职务,请予审议。
以上议案,提请大会审议表决。谢谢!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
17
股东大会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十四
关于免除蒋贇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职务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公
司章程》第九十八条、第九十九条之规定,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监事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应审慎、
认真、勤勉地行使公司赋予的权利,认真阅读公司的各项商务、财务报告,及时了解公
司业务和经营管理状况,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蒋贇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未能勤勉尽责,未能在审议公司相关年度报告、财务报
告时,关注苏州兆元置地有限公司关联资金占用事项、上海昂立久鼎典当有限公司对逾
期当金未足额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未能就霍尔果斯仁恒医养管理有限公司未满足实质性
经营不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存在潜在税收风险事项尽到勤勉尽责义务,造成
公司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鉴此,为切实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股 3%
以上的股东,提请向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该临时议案,免除蒋贇的公
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职务,请予审议。
以上议案,提请大会审议表决。谢谢!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
18
股东大会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十五
关于选举张建云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为优化董事会构成,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股 3%以上的股东,现依法提名张
建云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表
决程序。
张建云,女,生于 1951 年 6 月,中国国籍。现任上海海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执行
董事、上海钱枝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张建云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
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以上议案,提请大会审议表决。谢谢!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
19
股东大会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十六
关于选举张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为优化董事会构成,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股 3%以上的股东,现依法提名张
顺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表决
程序。
张顺,男,1991 年 11 月出生,本科学历。现任宁波甬沪同创贸易有限公司总经理。
张顺先生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以上议案,提请大会审议表决。谢谢!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
20
股东大会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十七
关于选举赵冰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尊敬的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为优化董事会构成,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股 3%以上的股东,现依法提名赵
冰女士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董事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表决
程序。
赵冰,女,生于 1989 年 3 月,本科学历。现任上海喆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
事、上海冰彬彬健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法定代表人。
赵冰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
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以上议案,提请大会审议表决。谢谢!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
21
股东大会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 议案十八
关于选举焦长霞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为优化监事会构成,规范公司运作,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
司及股东利益,上海韵简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公司持股 3%以上的股东,现依法提名焦
长霞女士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监事任期自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提请股东大会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表
决程序。
焦长霞,女,生于 1983 年 8 月,中国国籍。现任鸣千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上海广益商贸经营部法定代表人。
焦长霞女士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
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及被执行联合惩戒的情形。
以上议案,提请大会审议表决。谢谢!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三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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