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交昂:独立董事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2023-09-27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2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六次会议,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本次董事会《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进行了审查和监督,
现基于我们独立、客观的判断,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公司股东推荐,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提名萧耀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经审阅萧耀熙先生的提名资格、提名方式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2、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根据对萧耀熙先生个人简历、工
作经历等情况进行了审核,我们认为萧耀熙先生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的条件,
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不存在《公司法》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以及被中国
证监会处以市场进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也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任何处罚和惩戒。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合法有效。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提名萧耀熙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萧耀熙先生
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签字:
王涛、宋振华、李柏龄
二〇二三年九月二十六日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增补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
见》之签署页)
独立董事:
王涛 宋振华 李柏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