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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交昂: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2023-12-13  

                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
法规和《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按照实
事求是的原则,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就拟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公司就续聘山东舜天信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舜天信诚”)
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与我们进行了事前沟通。经对
舜天信诚的执业情况、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及专业胜任能力等方面进行
审查,认为该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
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综上所述,我们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 萧耀熙、王涛、宋振华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