栖霞建设:栖霞建设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7-01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二○二三年七月
2023-1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南京栖霞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议程及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3 年 7 月 7 日 9:00
三、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栖霞区仙林大道 99 号星叶广场
四、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2.01 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2.02 债券期限
2.03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2.04 发行方式
2.05 担保安排
2.06 募集资金用途
2.07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2.08 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2.09 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2.10 决议有效期
3、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
案
4、 关于设立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五、现场会议议程
(1)主持人致欢迎辞,并介绍会议有关事项;
(2)宣读会议议案;
(3)宣读会议表决办法,投票表决;
(4)在计票的同时回答股东的提问;
(5)宣布议案现场表决结果。
六、会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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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南京市仙林大道 99 号星叶广场公司证券投资部
联系电话:025-85600533
联 系 人: 徐向峰 陆龙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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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为偿还已发行的公司债券,公司拟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有关法律、法规
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逐项对照,本公司符合现行公司债券政策和面向专业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
格。
议案二
关于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逐项审议)
2.01 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本次债券票面金额为人民币 100 元。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含人民币 15 亿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
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具体发行规模。
2.02 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期限不超过 5 年(含 5 年),可以为单一期限品种,
也可以为多种期限的混合品种。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具体期限构
成和各期限品种的发行规模。
2.03 债券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本次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股东大会授权董
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与主承销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发行时的市场情况确定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票面利率及还本付息方式。
2.04 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在经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注册后,以一次或分期形式在中国境内公开发行。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前述范围内确定具
体发行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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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担保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由南京栖霞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
撤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06 募集资金用途
初步拟定 15 亿元用于偿还到期公司债券。具体以监管部门审核意见为准。
2.07 发行对象及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发行对象为专业投资者。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
东优先配售。
2.08 承销方式及上市安排
本次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承销团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本次公
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在满足上市条件的前提下,公司将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
于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经监管部门同意注册后,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前
提下,公司亦可申请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于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2.09 公司资信情况及偿债保障措施
公司最近三年资信情况良好。在偿债保障措施方面,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
董事会授权人士在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
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情况时,将至少作出如下决议并采取如下保障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调离。
2.10 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二
十四个月止。
议案三
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
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有效协调本次公司债券发行过程中的具体事宜,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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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会授权人士,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监管机构的意见和建议,在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的原则下,从维护本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公
司债券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的决议,
根据公司和债券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修
订、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条款,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规模、债券期限、债
券品种、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时机、发行安排(包括是否分期发行及各
期发行的数量等)、担保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评级安排、具体申购办
法、具体配售安排、是否设置赎回条款或回售条款以及设置的具体内容、募集资
金用途、偿债保障安排(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发行方案项下的偿债保障措施)、债
券上市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聘请中介机构,协助公司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申报、发行及上
市相关事宜;
3、为本次发行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
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4、制定、批准、授权、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
市相关的所有必要的文件、合同、协议、合约(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协议、债券受
托管理协议、上市协议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并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对申报、发
行文件进行相应补充或调整;
5、在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公司债券的上市、还本付息等事
宜;
6、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
项外,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或市场条件变化,对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
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本次发行公司
债券的发行工作;
7、办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的其他人员为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获授权人士,代表公司根据股东大会的决议及董事会授权具
体处理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务。
以上授权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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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四
关于设立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拟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于公司债
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划转与本息偿付。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
人士办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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