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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狮头股份: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8-31  

证券代码:600539          证券简称:狮头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51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杭州昆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昆汀科技”),为公司控股子
   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最高额限额为 4000
   万元人民币。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昆汀科技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5000
   万元(不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拟与 Lenovo Technology Service HK Ltd(“联想科技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联想香港”)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昆汀科技与联想香港签署的
《供应链服务协议》项下及其所有的其他附件所列的债务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
任保证,最高额限额为人民币 4000 万元。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
满之日起三年。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对昆汀科技与联想香港签署的《供
应链服务协议》项下及其所有的其他附件所列的债务提供担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杭州昆汀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0589889702U
    成立日期:2012-03-08
    法定代表人:方贺兵
    注册资本:1276.5957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白杨街道科技园路 2 号 5 幢 12 层 1208-1211
单元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市场营销策划;品牌管理;企业形象策划;
软件开发;专业设计服务;化妆品批发;化妆品零售;宠物食品及用品批发;宠
物食品及用品零售;日用品批发;日用品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一类医
疗器械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软件
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母婴用品销售;互联网销售(除销
售需要许可的商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许可项目:保健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互联网信息服务;货物进
出口;技术进出口;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3 年 6 月 30 日
           科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7075.54                28600.09
       负债总额                    7836.32                 8611.49
 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19219.59                19969.00
           科目                  2022 年度             2023 年 1-6 月份
       营业收入                   44430.48                14435.05
         净利润                    4343.12                  749.39
    股权结构:本公司持股 58.00%,方贺兵持股 18.38%,刘佳东持股 5.27%,
方林宾持股 5.27%,杭州昆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 4.64%,何荣
持股 4.00%,张远帆持股 2.73%,白智勇持股 1.70%,单贡华持股 0.01%。
    是否存在影响被担保人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不存在
    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否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 Lenovo Technology Service HK Ltd 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
容:
    甲方: Lenovo Technology Service HK Ltd
    乙方(保证人):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的主合同:昆汀科技(以下简称“委托方”)与甲方签署的《供应链服
务协议》项下及其所有的其他附件所列的债务(以下简称“主合同”)
       担保方式:当委托方不履行主合同项下义务时,甲方有权直接要求保证人依
照担保范围向甲方支付用于清偿债务的全部款项。保证人为委托方主合同项下对
甲方所负债务提供甲方为受益人的最高额担保,该担保为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
带责任保证。
       主债权发生期间:保证人对自 2023 年 8 月 30 日至 2024 年 8 月 29 日期间内,
主合同项下的主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本合同项下被担保
的债权确定:(1)本合同约定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届满;(2)依据法律规定或主
合同约定甲方宣布主合同项下全部债务提前到期; 3)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4)
委托方、保证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或者发生其他严重影响履约能力的事件;
(5)法律规定的被担保的债权确定的其他情形。
       担保期限:本保证是连续性的、不中断之担保,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
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甲方与委托方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达成展期协议的,需
要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后保证人继续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
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果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本合同约定的
保证期限不变。
       担保额度:保证人担保的主合同项下债权余额最高额限额为人民币 4000 万
元整。
       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债权确定日前(包括当日)发生的委托方全部的付款
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货款、服务费、仓储物流费、杂费、违约金等;因主合同
无效或被撤销产生的返还义务以及赔偿责任,以及因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而发生
的诉讼费、仲裁费、执行费、律师代理费、保全费、公证费、差旅费等及其它实
现债权的合理费用,还包括主合同解除后委托方的赔偿义务,主合同宣告无效后
委托方的返还义务基于主合同委托方相关全部债务。
四、担保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本次担保是为控股子公司昆汀科技采购相关产品提供供应链服务的担保,目
的在于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需求,有利于其稳健经营和长远发展,符合公司整体
利益和发展战略;且被担保方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子公司,公司对其日
常经营活动风险及决策能够有效控制,故公司未要求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提供同
比例担保。本次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
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会议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通过
了以上议案。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于 2023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 年度担保额度预
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借款提供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 1.3 亿元的担保。截至目前,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担保总额为 5000 万元
(不含本次),占公司 2022 年经审计净资产、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1.10%、7.13%。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担保的情形,不存在逾期担保及
涉及诉讼的担保。
    特此公告。




                                           狮头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