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大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新疆赛里 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赛股份”或“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股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就新赛股份本次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进行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保荐机构进行的核查工作 光大证券持续督导人员通过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交谈,现场察看新项目投资建设 情况,查询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查阅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的信息披露文件、董事会和监 事会关于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的议案文件等手段,对本次募集资金变更的合理性、必要 性和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二、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概述 公司于 2021 年 7 月 14 日收到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 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54 号文),经其核准,公司 以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10,453,647 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5.07 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559,999,990.29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 民币 5,726,415.09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554,273,575.20 元。2022 年 1 月 28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同日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希会验字(2022)003 号《验资 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光大证券、募集资金存放 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上述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实际募集资金 已投入募集资金 1 净额 金额 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二期扩 1 18,038.22 12,615.36 0 建项目 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 2 29,812.11 29,812.00 0 用线扩建项目 3 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13,000.00 13,000.00 12,999.89 合计 60,850.33 55,427.36 12,999.89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公司拟将原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变更为“年处理 20 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将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 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为“偿还总部银行贷款项目”, 金额为 3,600 万元,其余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不发生改变。变更募集资金投向的金额共 计 16,215.36 万元,占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比例约为 29.26%。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不构成关联交易或重大资产重组,除原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保持不变外,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投资金额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计划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 年处理 20 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 60,197.45 12,615.36 2 偿还总部银行贷款项目 3,600.00 3,600.00 3 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 29,812.11 26,212.00 三、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具体原因 (一)原项目计划投资和实际投资情况 1、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 (1)原项目“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 控股子公司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该项目拟在一期项目的基础上新增物流分 拨、冷链等功能,同时维修改造油脂罐区,以打造一个集物流分拨中心、粮油储备中 心、冷链中心、物流交易中心一身的区域物流服务中心。 (2)项目原计划投资总额为 18,038.22 万元,其中包括建设投资 16,538.22 万元 (工程费用 11,409.50 万元;其他费用 4,098.25 万元;预备费 1,030.47 万元),铺底 2 流动资金 1,500 万元。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12,615.36 万元,其余部分由公 司自筹解决。 (3)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期:湖北老河口市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期为 2 年。 (4)项目预计效益情况: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运营期新增年均营业收入为 4,950.02 万元,新增年均利润总额 3,446.58 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6.85%,税 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12.34 年(含建设期)。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已投入 金额为 0,该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12,615.36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中的 12,000 万元目前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理财,剩余部分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分行(账号:65050111383300000324)。 2、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 (1)原项目“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的实施主体 为公司控股子公司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该项目拟在原铁路专用线基础 上新建筒仓(一塔双线)、储煤仓、集装箱堆场、煤炭交易综合服务楼、装卸场内道 路、消防车道等设施,以提升该子公司的煤炭运输能力和拓展物流业务范围,从而进 一步提升其盈利能力。 (2)项目投资总额为 29,812.11 万元,其中包括建设投资 29,807.61 万元,铺底 流动资金 4.5 万元。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为 29,812.00 万元。 (3)项目建设地点及建设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州霍城县,项目建设期为 1 年。 (4)项目预计效益情况:项目全部建成后,预计运营期新增年均营业收入为 6,164.55 万元,新增年均利润总额 3,652.74 万元,税后财务内部收益率为 10.11%,税 后静态投资回收期为 11.37 年(含建设期)。 截止本核查意见出具日,“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 已投入金额为 0,该项目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净额为 29,812.00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中的 30,000 万元(含理财收益和利息收入)目前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和理财,剩余部分 存放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双河兵团分行(账号:30748901040008183)。 3 (二)变更的具体原因 本次变更主要基于以下原因: 1、投资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1)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投资环境的变化 由于宏观经济形势和区域经济市场变化、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的影响,本募投项 目的实施主体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原有的物流及仓储业务开展受阻,规模下 滑明显。 根据 2021 年 9 月 30 日国家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发布的《关于全国范围内推行“证 照分离”改革全覆盖有关工作的通知》国粮法【2021】205 号的规定,目前已经取消 了“中央储备粮代储资格认定”,中央储备粮由中国储备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直属企 业承储,禁止其他市场主体承储中央储备粮。本募投项目原计划按国家储备粮仓库标 准建造粮库从而承接储备粮仓库业务,上述政策限制导致本募投项目中的粮库需求面 临重大不确定性。 此外,本募投项目原计划投资新建冷库设施,主要原因系老河口市在 2022 年之 前冷库设施极为不足,市内仅有一家商用冷库运行。2022 年,与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 有限公司同位于老河口市的老河口市绿沃投资有限公司与京东物流合作建立了京东农 场冷链仓储物流中心,现已投入使用,导致公司在当地投资运营冷库面临更大的市场 竞争。 (2)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投资环境的变化 由于政府部门对生产安全的重视及对煤炭开采产能的限制,以及宏观经济形势变 化的影响,本募投项目实施主体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的煤炭仓储运输业 务规模缩小,且煤炭运输相关业务拓展存在现实困难,短期内较难恢复到正常年份水 平。 根据霍城县人民政府最近发布的《新建维吾尔自治区霍城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 (2021-2025 年)》,对霍城县伊北煤电重点发展区域提出的发展方向为依托区内伊 宁煤矿区北区丰富的煤炭资源,落实上级规划在伊宁煤矿区设置的开采规划区块,在 惠远镇东北部丘陵煤炭产区重点布局,力争大型央企、国企落地,形成煤与煤制品产 4 业化基础。开发方向为落实上级规划在该区的开采规划区块,推进煤矿企业核准,促 进煤化工及下游产品精深加工。公司预计随着相关煤化工产业的发展,未来霍城县本 地对煤矿资源的需求将逐步增加,对煤炭外运的需求减少,从长期来看会对本项目造 成不利影响。 此外,根据伊犁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 2022 年 6 月发布的伊犁州直现代物流业 发展“十四五”规划,当地政府在十四五期间将重点推进新建煤炭交易中心北疆分中 心、伊宁市煤炭储运中心、伊宁市联创集团铁路专用线建设,主要发展煤炭、进口矿 产品等大宗原材料及产品的仓储、加工、物流、交易、运输一体化。随着上述项目的 推进落地,公司在当地开展煤炭仓储物流业务将面临较大的竞争,对本募投项目造成 不利影响。 综上,由于投资环境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继续实施上述两个原募投项目面临诸多 挑战,且预计实施后无法在短期内实现预期投资目标。为避免因原项目建设相关风险 因素造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不到预期效益、影响公司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计 划对募集资金用途进行变更。因此,公司拟停止对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湖北新赛农 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的投资,同时缩减对“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 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的投资额,以最大程度控制资金风险和投资风险。 2、公司发展战略发生重大调整 2022 年度,公司合理评估“十三五”期间的发展情况后,结合自身状况制定了 《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公司发展战略由“双核主业驱动,棉花加物流”变为 “一主一辅一支持”,即以棉花全产业链为主业、以矿产加工为辅业、以资本运营为 产业支持的新的发展战略(可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24 日发布的《新疆赛里木现代 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规划概要》),相关议案已通过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 2022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为实施新发展战略,公司拟加大对棉业主业的投资,使产业发展资金进一步向主 业靠拢,以不断壮大主业发展。公司已在 2022 年度谋划并启动了“年处理 20 万吨棉 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因此,公司拟停止对“湖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 二期扩建项目”的投资,并缩减对“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 目”的投资额。 5 3、公司对新项目的建设或实施更加紧迫 本次拟变更投入的“年处理 20 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是公司布局 的棉业主业产业链延伸项目,项目产品符合市场需求,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同时,使 用募集资金偿还总部银行贷款,可有效降低公司短期资金支付压力和财务风险,是公 司基于当前经营管理现状的合理安排。目前上述两个项目的建设或实施更为紧迫,公 司优先使用募集资金投入两个项目,项目可更快的产生经济效益,有利于提高募集资 金使用效率。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战略及业务发展布局,为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 率,充分整合资源发展公司主营业务,公司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将原项目“湖 北新赛农产品物流有限公司二期扩建项目”变更为“年处理 20 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 精深加工项目”,并将“霍城县可利煤炭物流配送有限公司专用线扩建项目”部分募 集资金用途变为“偿还总部银行贷款项目”,金额为 3,600 万元。 四、新项目的具体内容 (一)年处理 20 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 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投资建设年处理 20 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 深加工项目的议案》(可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8 日、5 月 20 日发布 2022-025 号、 2022-026 号、2022-029 号、2022-038 号临时公告)。公司设立了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 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以该子公司为主体建设和运用该项目。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年处理 20 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 (2)项目主体: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 (3)项目建设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4)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一条年处理棉籽 20 万吨的棉籽加工生产线,并配套 100 吨/天的精炼生产线、100 吨/天的分提生产线、100 吨/天灌装生产线,以及原料库、 成品库、储油罐、配电室、换热站(供热系统)、研发中心(含检化验室)、污水处 理、机修车间、消防、办公生活等生产线配套辅助设施。 6 (5)项目建设工期:本项目预计建设周期 12 个月。 2、项目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 60,197.45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36,416.9 万元(其中:建筑工 程 18,523.77 万元,占 50.87%;设备费 11,143.0 万元,占 30.60%;安装费 1,096.05 万 元,占 3.01%;其它费 5,654.07 万元,占 15.53%);建设期利息 1,297.35 万元;项目 流动资金 22,483.2 万元。 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1)棉花产业属于新疆的地区特色和优势产业,本项目旨在新疆地区开展棉籽 精深加工业务,有利于发挥新疆地区资源优势和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同时本项目的建 设符合国家和地区发展指导意见的要求且属于新疆自治区将要大力发展的“农副产品 加工”产业。 (2)本项目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地区农产品精深加工水平和促进地区农产品加工 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有利于推动地区棉花深加工行业的发展和促进地区农业转 型升级;有利于带动相关行业的发展和促进当地人员就业,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 会效益。 (3)棉籽蛋白的品质接近于大豆及其它谷物蛋白,作为食品和饲料的蛋白源, 是较好的蛋白质资源。本项目采用脱酚工艺,不仅较大幅度降低了棉籽中游离棉酚的 含量,克服了棉酚毒素的危害,而且最大限度地避免了蛋白质的热变性,保证了浓缩 棉籽蛋白营养成份,使得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大大提高。公司结合地区产业发展升级的 要求和市场的现实需求,较早对棉籽精深加工业务进行布局,有助于公司快速抢占新 疆棉籽高蛋白加工市场,并有助于公司产业结构优化和升级,保持行业优势。 4、项目可行性分析 (1)从原料采购优势来看,新疆是我国产棉大省,2021 年棉花产量占国内棉花 总量的 89.5%,年产棉籽在 700 余万吨以上,其中兵团约有 270 万吨左右。本项目建 设地点所处博州地区,2021 年棉籽产量 50 余万吨(含兵团五师),原料稳定充足, 有效保障了公司产能。 7 (2)从项目的投资建设来看,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天山北坡经济带,电力水利 资源充裕,周边煤、盐、石油等矿产资源富集,区域内产业发展迅速,基础设施完备, 产业配套齐全。同时,项目的建设可获得新疆自治区及第五师双河市政府、开发区等 在土地、税收、资金、服务等方面有相关支持政策。 (3)从行业角度看,棉籽循环节能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有着不可比拟的优越 性:生产工艺技术成熟,生产条件完善,整个生产过程是在全封闭无污染的状态下进 行的,收率高,成本低,没有环境污染,是名副其实的绿色产业。 (4)从市场的角度来看,在国际市场,循环经济产品是绿色产品的代表者,越 来越受各国重视;在国内市场,本项目的建设不仅能生产符合消费者健康需求的棉籽 油,还能生产出大豆蛋白优质替代品棉籽蛋白,将为促进地区和国内畜牧业的发展添 砖加瓦。 (5)从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来看,本项目投资收益率处于较好水平,项目的建 成投产,将带动一批相关行业同步发展,可以扩大就业范围,增加税收,具有良好的 社会效益。 5、项目经济效益分析 根据技术经济分析和财务评价指标,项目建成后预计可实现年均销售收入为 75,788.07 万元,生产期年均利润总额 6,055.48 万元,营业税金及附加 122,19 万元, 增值税 1,018.23 万元,所得税 908.32 万元;总投资收益率为 12.78%,税后财务内部 收益率 13.58%。 6、项目审批备案情况 公司已于 2022 年 4 月 22 日取得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五师双河市国资委《关于同 意投资建设年处理 20 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的批复》(师市国资发 〔2022〕18 号)。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新赛生物蛋白科技有限公司已在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第五师双河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完成项目备案,并于 2022 年 4 月 29 日取 得《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明》(双河经开备〔2022〕12 号)。 7、项目前期投资建设情况及募集资金拟投入情况 8 “年处理 20 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计划固定资产总投资 36,416.90 万元,计划分两期建成,其中一期计划投资 20,000.00 万元,二期计划投资 16,416.90 万元。项目一期具体包括预处理车间、浸出脱酚车间、粉碎包装车间及相关附属配套 设施的建设,项目二期具体包括精炼车间、分提车间、灌装车间及附属配套设施的建 设。截至 2023 年 7 月底,项目一期的设备安装形象进度已达 95%,土建工程施工形 象进度已达 90%,项目一期工程已完成投资 1.96 亿元,一期工程已完成实际项目支 出 1.64 亿元,预计 2023 年 8 月完成项目一期建设任务并进入试生产状态,9 月正式 投产运营。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 12,615.36 万元支付项目一期尚未完工结算和尚未支付款项, 剩余募集资金将投入项目二期固定资产投资,本项目实际投资金额超出拟投入募集资 金金额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目前已投 是否资本性 拟投入募集资 序号 建设内容 计划投资总额 实际支付金额 资金额 支出 金金额 1 项目一期 20,000.00 19,619.00 16,421.01 是 2 项目二期 16,416.90 0.00 0.00 是 12,615.36 合计 36,416.90 19,619.00 16,421.01 - (二)偿还总部银行贷款项目 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偿还总部银行贷款 3,600.00 万元。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偿还总部银行贷款项目” (2)项目主体: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 (3)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项目的实施有助于降低财务费用,优化资本 结构,提升资金管理效率。为支持对子公司的投资和维持其正常的生产运营,公司近 年来的存量银行贷款数额较大,年均财务费用一直处在较高水平。公司近三年贷款余 额及财务费用等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2 2021 年 12 月 31 日/2021 2020 年 12 月 31 日/2020 项目 年度 年度 年度 短期借款 121,866.62 158,570.88 75,240.79 9 长期借款 2,350.50 - - 流动比率 0.95 0.85 0.87 速动比率 0.51 0.17 0.17 资产负债率 71.43 80.04 62.51 (%) 财务费用 3,507.94 3,663.61 3,685.61 注:速动比率=(流动资产-预付款项-存货-其他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高额的财务费用以及每年为偿付利息所支付的现金已成为公司沉重的财务负担, 影响了公司的资金管理效率。若国家紧缩银根执行从紧的货币政策或金融机构对公司 贷款的意向发生变化,公司或将面临较大的资金支付压力和财务风险。以募集资金偿 还金融机构借款,有利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资金管理效率,降低财务风险。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 3,600.00 万元,按 6%利率进 行测算,每年可节省财务费用约 216 万元,可以显著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优化资本 结构,提升公司资金管理效率。因此,项目实施后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五、“年处理 20 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的市场前景和风险提示 (一)市场前景 1、“年处理20万吨棉籽浓缩蛋白及精深加工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投产 后产出的主产品脱酚棉籽浓缩蛋白蛋白含量达60%以上,消化率高于普通棉粕,是一 种高质量的蛋白来源。相关应用产品已纳入“国家蓝色粮仓创新计划”,可替代进口 高浓缩大豆蛋白及进口鱼粉,且成本低于豆粕鱼粉,将有效缓解国内鱼粉、大豆依赖 进口与价格高的双重压力,推进新疆优势棉籽资源高质量发展。同时,脱酚棉籽蛋白 还是动物饲料的良好基料,进入市场后有显著的产品竞争优势,经过脱酚处理的棉粕, 游离棉酚含量可降至0.04%以下,且不含结合棉酚,在饲料中的添加量可不受任何限 制,是一种具有广阔应用开发前景的植物蛋白,可为高端饲料企业企业提供直接服务。 2、棉籽蛋白等主要产品市场需求旺盛。近年来,我国畜牧业蓬勃发展,2020年 饲料的需求量就已达2.28亿吨/年,蛋白原料的缺口已超2,500万吨,主要是通过增加 大豆进口量来解决植物蛋白的供需矛盾。随着蛋白质饲料短缺情况越来越严重,市场 对棉籽精深加工产品脱酚棉籽浓缩蛋白的需求越来越大。 3、公司可以该项目为依托,再从生产出的棉蛋白下游端进行延链,可生产出低 聚糖、棉籽肽及棉酚等稀缺商品,从而进一步增厚经营业绩。 (二)新项目风险提示 10 1、技术风险 技术风险是指技术开发及应用方面的各种不确定因素,如技术难度、成果成熟度、 与商品化的差距,以及产品的生产设备和专业技术人才的能力,很难保证将来不被超 越。本项目的技术风险包括:(1)生产设备的工作效率;(2)生产工艺的环保性能; (3)所聘用技术人员的专业知识和操作能力。 针对可能面临的技术风险,公司将采用先进的生产管理理念、先进的制造工艺技 术、完善的质量检测体系,使产品达到国内外领先水平。同时将进一步加大技术开发 的投入,积极研究吸收先进技术,完善并固化生产工艺,挖掘自身潜力,打造自己的 核心竞争力。 2、市场风险 国家政策、行业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变化,增加了市场的不确定性,能否把握市场 脉搏,抢占市场先机并如期占领市场份额,存在一定风险。市场风险主要有价格风险、 竞争风险和需求风险。此外,任何一项产品都有一定的时限性,必须把握机会迅速发 展。 针对可能面临的市场风险,公司将仔细研究消费市场的特点,加强产品开发的力 量,充分利用现有信息渠道,加强对市场反馈信息的研究和整理。根据市场变化趋势, 及时调整产品品种和结构;时刻关注业内技术水平,充分发挥技术创新的优势,增加 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产品的生产和推广,生产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从而占领市 场,达到化解市场风险的目的。 六、审议程序 (一)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二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本次变更不涉及关 联交易,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 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的要求,本次募 集资金用途变更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议案后全 11 权办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相关手续和签署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等相关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基于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和公司 发展战略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对变更部分募集资金 用途的事项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论证,并已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决策程序。本次变更 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 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事项。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是基于公司经营 实际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 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本次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履行了必要的 审议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 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 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的意见,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公司基于经营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进行的必要调整,有助 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支持公司主营业务发展,进一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 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12 (本页无正文,为《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新疆赛里木现代农业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唐艺晨 马如华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