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简称:山鹰国际 股票代码:600567 公告编号:临 2023-050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债券代码:110047 债券简称:鹰 19 转债 债券代码:110063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祥恒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祥恒”)、山 鹰华南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山鹰”)、山鹰纸业(宿州)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宿州山鹰”)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公司为浙江祥恒提供 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2,500 万元;本次公司为华南山鹰提供担保金额为 人民币 25,000 万元;为宿州山鹰提供担保金额为 257,000 万元。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累计为上述被担保方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80,589.8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为人民币 1,591,095.0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7.11%,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敬请投资者注意相关 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本次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为满足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的日常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 2023 年 5 月 25 日召开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3 年度担保计划的议案》,同意 2023 年度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预计对外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33,200 万元。 其中,为全资子公司浙江祥恒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5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 为全资子公司华南山鹰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为全资 子公司宿州山鹰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00,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具体情况详见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和 2022 年 5 月 26 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鹰国际控股 股份公司关于 2023 年度担保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2)和《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40)。 (二)本次担保事项的基本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浙江祥恒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 12,5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浙江祥恒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5,000 万 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未超过此前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 近日,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支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华南山鹰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止本 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华南山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48,031.50 万元, 本次新增担保金额未超过此前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度。 公司拟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分行签署《中国银行业协会银团贷款保 证合同》,为宿州山鹰提供最高债权限额人民币 257,000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实际为 宿州山鹰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7,558.30 万元,本次新增担保金额未超过此前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的担保额 度。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浙江祥恒包装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汲正翠 成立日期:2010 年 11 月 16 日 注册资本:6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海盐县武原街道东西大道 1589 号 经营范围:包装装潢、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纸箱、纸板、纸盒、纸容器制 造、加工;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 的原辅材料、机械设备、仪器仪表、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浙江祥恒总资产人民币 102,534.30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25,563.38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52,673.25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605.15 万元。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浙江祥恒总资产人民币 97,777.87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25,665.78 万元,2023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0,909.83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 102.41 万元(2023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全资子公司祥恒创意包装有限公司持有浙江祥恒 100%的股权,浙江祥 恒为公司间接全资子公司。 (二)山鹰华南纸业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文学芬 成立日期:2004 年 07 月 20 日 注册资本:14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福建省漳州市长泰区武安镇官山村武兴路 3 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纸制造;纸制品制造;纸浆销售;纸制品销售;再生 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热力生产和供应;固体废物治 理;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新材料技术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 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华南山鹰总资产人民币 348,248.81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183,774.52 万元;2022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246,452.79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26,214.23 万元。截 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华南山鹰总资产人民币 349,054.78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175,923.25 万元,2023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40,423.64 万元,净利润 人民币-7,851.27 万元(2023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有华南山鹰 100%的股权,华南山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山鹰纸业(宿州)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吴建雄 成立日期:2020 年 12 月 09 日 注册资本:5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安徽省宿州市宿马园区宿州大道泰盛(宿州)生活用品有限公司 院内(宿州东高速口向西 500 米路北) 经营范围:纸浆、纸制品、纸板、纤维素纤维的生产和销售,建筑材料、化 工原料及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塑料制品销售,制浆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 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培训,机械设备、仪器仪表及零配件、纸浆、溶 解浆、纸、纸板及纸制品的进出口批发业务,电力、热力生产及供应,再生资源回 收、加工(不含生产性废旧金属、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治理(不含危险废物处 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宿州山鹰总资产人民币 35,412.68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921.03 万元;2022 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0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833.19 万元。截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宿州山鹰总资产人民币 66,999.02 万元,净资产人民币 27,373.49 万元,2023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0 万元,净利润人民币-1,510.15 万元(2023 年 1-3 月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持有宿州山鹰 100%的股权,宿州山鹰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债权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被担保人:浙江祥恒包装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 12,5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12 个月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应偿还或支付的债务本金、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 定利息及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诉讼/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和所有其他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自主合同项下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二)债权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行 被担保人:山鹰华南纸业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 25,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10 个月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 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 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宿州支行 被担保人:山鹰纸业(宿州)有限公司 保证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 担保金额:人民币 257,000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合同期限:120 个月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主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全部贷款资金的本金、利息(包 括复利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借款人应向银团成员行支付的其他款项(包 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等)、贷款人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 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浙江祥恒、华南山鹰提供担保的融资款项将用于其日常生产经营 所需,有利于促进其业务发展,本次为宿州山鹰提供担保的融资款项将用于其投 资建设造纸项目。浙江祥恒、华南山鹰、宿州山鹰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能 够全面掌握其运行和管理情况。本次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授权 的担保额度,被担保人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1,591,095.02 万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17.11%,均为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