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 《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作为山鹰国际控股股份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公 司 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有 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 管理的违规情形。公司《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独立董事:魏雄文、夏莲、陈凌云 二○二三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