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公司候选董事的独立董事意见 本人作为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 事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关 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议案,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独立 意见如下: 1、经审阅程官江、张建军、付培众和管炳春、成先平、唐玉 荣个人履历和相关资料,未发现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 及《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不能担任董事、独立董事 之情形,具备担任董事、独立董事资格。 2、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有 关规定。 3、本人同意程官江、张建军、付培众为董事候选人,管炳 春、成先平、唐玉荣为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胡 卫 升 李 春 涛 管 炳 春 2023 年 11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