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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华医疗:新华医疗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07-26  

                                                    证券代码:600587           证券简称:新华医疗      公告编号:临 2023-049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华医疗”)于 2023
年 7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和《关于回
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回购注销《2021 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 1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
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93,000 股。上述回购注销实施完毕后,公司总股本由
466,874,989 股减少至 466,681,989 股,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466,874,989 元减少
至 466,681,989 元。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2023 年 7 月 25 日 于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网 站
(www.sse.com.cn)披露的《新华医疗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47)及《新华医疗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3-048)。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
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30 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
起 45 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
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
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
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
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
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
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
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
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
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
下:
    1、申报地址:山东省淄博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华医疗科技园
    2、申报时间:2023 年 7 月 25 日起 45 天内(工作日 9:00-12:00;14:00-
17:00)
    3、联系人:李静
    4、联系电话:0533-3587766
    5、电子邮箱:shinva@163.com
    特此公告。
                                    山东新华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7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