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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2023-05-17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3 年 5 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3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董事会建议对《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相
关条款进行修订,本次修订主要为了使《公司章程》的有关条款符合《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附录三“核心的股东保障水平”的要求,有关修
订具体如下:


  现行条文                               修订后条文
                   现行章程条文                                   修订后条文
    序号                                     序号
 第六十九条    任 何 有 权 出 席 股 东 会 第六十九条   任何有权出席股东会议并有权表
               议并有权表决的股东,                    决的股东,有权委任一人或者数
               有权委任一人或者数                      人(该人可以不是股东)作为其股
               人(该人可以不是股                      东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东)作为其股东代理                      该 股 东 代 理 人 依 照该 股东 的 委
               人,代为出席和表决。                    托,可以行使下列权利:
               该股东代理人依照该                      (一) 该股东在股东大会上的发言
               股东的委托,可以行使                    权;
               下列权利:                              (二) 自行或者与他人共同要求以
               (一) 该股东在股东大                     投票方式表决;
               会上的发言权;                          (三) 以举手或者以投票方式行使
               (二) 自行或者与他人                     表决权,但是委任的股东代理人
               共同要求以投票方式                      超过一人时,该等股东代理人只
               表决;                                  能以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三) 以举手或者以投                     如该股东为香港证券及期货条例
               票方式行使表决权,但                    (香港法律第五百七十一章)所
               是委任的股东代理人                      定 义 的 认 可 结算 所 ( 或其 代 理
               超过一人时,该等股东                    人),该股东可以授权其认为合适
               代理人只能以投票方                      的一个或以上人士在任何股东大
               式行使表决权。                          会或任何类别的股东会议上担任
                                                       其代表;但是,如一名以上的人士
                                                       经此授权,授权书应载明每名该
                                                       等人士经此授权所涉及的股票数
                                                       目和种类。经此授权的人士有权
                                                       代表认可结算所(或其代理人)行
                                                       使权利,犹如该人士是本公司的
                                                       个人股东一样。


    除上述修订外,本公司现行的《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尚须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授权董事会秘书
代表公司负责处理因上述修订所需的各项申请、报批、登记及备案等相关手续(包
括依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文字性修改)。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