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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青岛啤酒: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2023-10-18  

  证券代码:600600              证券简称:青岛啤酒             编号:2023-034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召开的第十
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注销激励计划部分 A 股
限制性股票事项的议案》,由于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有 7 名激励对象个人
情况发生变化,根据《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
十三章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36,002
股,占回购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 0.0026%。回购资金来源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
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1,364,232,790 股变更为 1,364,196,788 股。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与本公告同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
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
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3)。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将涉及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此
通知债权人。
    公司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等书面证明文件要求公司清偿债
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公司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
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次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事项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
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
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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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
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公司债权人可采取现场、邮寄方式进行申报,债权申报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3年10月18日至2023年12月1日的9:00—17:00(双休日及法定
节假日除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
   2、申报登记地点: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香港中路五四广场青啤大厦1106室,邮
政编码:266071
   3、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室
   4、联系电话:0532-85713831


   特此公告。


                                               青岛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1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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