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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杯汽车:金杯汽车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2023-08-10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3-032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相关股东、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汽车”、“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辽宁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辽宁并购基金”)于 2023 年 8 月 9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
份导致。本次权益变动后,辽宁并购基金持有公司 192,309,415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4.67%。
    鉴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已裁定批准《华晨汽
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
划》”),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汽车”)将成为本公司的间接控
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沈阳市国资委”),该事项构成沈阳汽车对公司的间接收购。
重整交割后,沈阳汽车将取得重整后的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华晨集团”)100%股权,通过华晨集团的子公司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
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工业”)、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申华控股”)以及一致行动人辽宁并购基金间接持有公司 35.21%股
份;沈阳市国资委将通过沈阳汽车及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沈阳工业”)合计持有金杯汽车 40.09%股份。该事项将触发沈阳汽
车对金杯汽车剩余所有股东的全面要约义务。为免于发出全面要约,根据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沈阳汽车拟在法院裁定《重整计

                                 -1-
划》后的 30 日内促使其控制的股东及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的金杯汽车股
份减持至 30%以下。
    根据公司股东辽宁并购基金向公司出具的《告知函》,辽宁并购基金
拟在法院裁定《重整计划》后的 3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等方式
转让金杯汽车不低于 10.10%股份。截至本公告日,辽宁并购基金已完成公
司 2%股份的转让。
    本次权益变动及重整交割后,沈阳汽车将通过华晨集团的子公司汽车
工业、申华控股以及一致行动人辽宁并购基金合计持有金杯汽车
435,505,340 股股份,占金杯汽车总股本的 33.21%;沈阳市国资委将通过沈
阳汽车及沈阳工业合计持有金杯汽车 499,415,608 股股份,占金杯汽车总股
本的 38.09%。辽宁并购基金将继续实施股份转让计划。若辽宁并购基金未
在法院裁定《重整计划》后的 30 日内完成不低于 10.10%股份转让,沈阳汽
车将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向金杯汽车剩余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
    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9 日收到公司股东辽宁并购基金出具的《股东股份
转让比例超过 1%的告知函》,辽宁并购基金于 2023 年 8 月 9 日通过大宗交
易方式合计转让了公司 26,224,01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      名称                 辽宁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务人基本情      住所                            辽宁省沈抚新区金枫街 75-1 号

    况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8 月 9 日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权益变动明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股)   (%)
    细
               大宗交易     2023 年 8 月 9 日      人民币普通股       26,224,011        2.00

                            合计                                      26,224,011        2.00

                                          -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辽宁并购股权    合计持有股份    218,533,426          16.67     192,309,415         14.67

 投资基金合伙   其中:无限售条
                                 218,533,426          16.67     192,309,415         14.67
 企业(有限合      件股份

    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辽宁并购基金转让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本次转让
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5 日披露的《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转让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0),辽宁并购基金拟在法
院裁定《重整计划》后的 3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金
杯汽车不低于 10.10%股份。截至本公告日,辽宁并购基金已完成公司 2%
股份的转让,本次转让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转让计划实施期间,辽宁并购基
金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和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转让计划并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2、2023 年 8 月 2 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沈
阳汽车将成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沈阳市国
资委,该事项构成沈阳汽车对公司的间接收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5 日披露的《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1)和《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该事项将触发沈阳汽车对金杯汽车剩余所有股东的全面要约义
务。为免于发出全面要约,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沈
阳汽车拟在法院裁定《重整计划》后的 30 日内促使其控制的股东及一致行
动人将合计持有的金杯汽车股份减持至 30%以下。
     3、本次权益变动及重整交割后,沈阳汽车将通过华晨集团的子公司汽
车工业、申华控股以及一致行动人辽宁并购基金合计持有金杯汽车 33.21%
                                           -3-
股份,沈阳市国资委将通过沈阳汽车及沈阳工业合计持有金杯汽车 38.09%
股份。由于上述辽宁并购基金转让计划能否在法院裁定《重整计划》后的 30
日内实施完成具有不确定性,存在不能及时实施的风险。若辽宁并购基金
未在法院裁定《重整计划》后的 30 日内完成不低于 10.10%股份转让,沈阳
汽车将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向金杯汽车剩余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
    4、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将
根据股东后续持股变动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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