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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金杯汽车:金杯汽车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2023-08-25  

股票代码:600609       股票简称:金杯汽车      公告编号:临 2023-035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相关股东、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系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杯汽车”、“公
司”)持股 5%以上股东辽宁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辽宁并购基金”)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公司股
份导致。本次权益变动后,辽宁并购基金持有公司 66,171,921 股股份,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5.05%。截至本公告日,辽宁并购基金已累计完成公司
11.62%股份的转让,上述股份转让的受让方与辽宁并购基金、华晨集团和
沈阳汽车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上述受让方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上述受让方均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
    鉴于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法院”)已裁定批准《华晨汽
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等 12 家企业实质合并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
划》”),沈阳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汽车”)将成为本公司的间接控
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沈阳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沈阳市国资委”),该事项构成沈阳汽车对公司的间接收购。
按照《重整计划》裁定时的股东持股比例,重整交割后,沈阳汽车将取得重
整后的华晨汽车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晨集团”)100%股权,通
过华晨集团的子公司沈阳市汽车工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汽车
工业”)、辽宁申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华控股”)以及一致行
动人辽宁并购基金间接持有公司 35.21%股份;沈阳市国资委将通过沈阳汽
车及沈阳工业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工业”)合计持有金


                                 -1-
杯汽车 40.09%股份。该事项将触发沈阳汽车对金杯汽车剩余所有股东的全
面要约义务。为免于发出全面要约,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沈阳汽车拟在法院裁定《重整计划》后的 30 日内促使其控制的股东
及一致行动人将合计持有的金杯汽车股份减持至 30%以下。
    本次权益变动及重整交割后,沈阳汽车将通过华晨集团的子公司汽车
工业、申华控股以及一致行动人辽宁并购基金合计持有金杯汽车
309,367,846 股股份,占金杯汽车总股本的 23.59%;沈阳市国资委将通过沈
阳汽车及沈阳工业合计持有金杯汽车 373,278,114 股股份,占金杯汽车总股
本的 28.47%,已减持至 30%以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沈阳汽车将免于向金杯汽车剩余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收到公司股东辽宁并购基金出具的《股东股
份转让比例超过 1%的告知函》,辽宁并购基金于 2023 年 8 月 24 日通过大
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了公司 21,241,449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1.62%。本
次股份转让后,辽宁并购基金已累计完成公司 11.62%股份的转让。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      名称                    辽宁并购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务人基本情      住所                            辽宁省沈抚新区金枫街 75-1 号

    况       权益变动时间                             2023 年 8 月 24 日

                                                                      减持数量     减持比例
权益变动明     变动方式             变动日期          股份种类
                                                                       (股)       (%)
    细
               大宗交易      2023 年 8 月 24 日      人民币普通股     21,241,449           1.62

                             合计                                     21,241,449           1.62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前后持股情况

                                       本次变动前持有股份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东名称        股份性质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股)          (%)          (股)        (%)



                                               -2-
 辽宁并购股权    合计持有股份      87,413,370         6.67     66,171,921          5.05

 投资基金合伙   其中:无限售条
                                   87,413,370         6.67     66,171,921          5.05
 企业(有限合        件股份

     伙)       有限售条件股份             0             0             0             0

    注:辽宁并购基金本次权益变动前的持股情况系按其上一次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2023

年 8 月 18 日)的持股情况填写。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为辽宁并购基金转让股份计划的实施进展,本次转让
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5 日披露的《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转让股份计划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0),辽宁并购基金拟在法
院裁定《重整计划》后的 30 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金
杯汽车不低于 10.10%股份。
     2023 年 8 月 10 日,公司披露了《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超过 1%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2),辽宁
并购基金于 2023 年 8 月 9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了公司 26,224,011 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2%。
     2023 年 8 月 11 日,公司披露了《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 5%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3-033)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辽宁并购基金于 2023 年 8 月 10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了公司 39,336,017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
     2023 年 8 月 18 日,公司披露了《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持股 5%
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达到 5%暨披露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公告》(公告编号:
临 2023-034)和《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辽宁并购基金于 2023 年 8 月 17
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了公司 65,560,02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
     截至本公告日,辽宁并购基金本次转让股份计划已完成公司 11.62%股
份的转让,本次转让计划尚未实施完毕。转让计划实施期间,辽宁并购基金
将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要求,合法、合规地实施转让计划并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2、本次股份转让受让方交易席位号分别为 61033、43106、50005,本
次股份受让方与辽宁并购基金、华晨集团和沈阳汽车之间不存在任何形式

                                          -3-
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本次股份转让受让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截至本公告日,辽宁并购基金已累计完成公司 11.62%股份的转让,上
述股份转让的全部受让方交易席位号分别为 31898,12982,36101,50005,
61033,43108;上述受让方与辽宁并购基金、华晨集团和沈阳汽车之间不存
在任何形式的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上述受让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上述受让方均不存在信息披露义务。
    3、2023 年 8 月 2 日,沈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沈
阳汽车将成为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将变更为沈阳市国
资委,该事项构成沈阳汽车对公司的间接收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5 日披露的《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1)和《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
动报告书》。该事项将触发沈阳汽车对金杯汽车剩余所有股东的全面要约义
务。为免于发出全面要约,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沈
阳汽车拟在法院裁定《重整计划》后的 30 日内促使其控制的股东及一致行
动人将合计持有的金杯汽车股份减持至 30%以下。
    4、本次权益变动及重整交割后,沈阳汽车将通过华晨集团的子公司汽
车工业、申华控股以及一致行动人辽宁并购基金合计持有金杯汽车 23.59%
股份,沈阳市国资委将通过沈阳汽车及沈阳工业合计持有金杯汽车 28.47%
股份,已减持至 30%以下。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沈
阳汽车将免于向金杯汽车剩余所有股东发出全面要约。
    5、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司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和网站
披露的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金杯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