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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天宸股份: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海四达签署储能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2023-08-03  

                                                    证券代码:600620          股票简称:天宸股份          编号:临2023-038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海四达签署储能项目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风险及不确定性:
    1、本协议为合作框架协议,对双方无法律约束力。后续具体合作事项尚需
双方进一步协商确定。并在本框架协议前提下以双方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
    2、本次合作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及对储能行业市场前景的判
断,但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行情的变化等均存在不确定性,最终能否实现合
作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 对上市公司当年业绩的影响:
    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对公司资产状况及业绩的影响将视双方后续合作的
具体情况而定,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后续将视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并结合自身经营状况确定具体合作事
宜,并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一、框架协议签订的基本情况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天宸绿色能源科
技(芜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宸能源”、“甲方”)与上海普利特复合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普利特”)控股子公司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海四达”、“乙方”)签订《储能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
“合作协议”)。双方同意就 5GWh 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在发电侧储能、工商
业储能和户用储能系统的应用展开深度交流和合作,共同进一步推进产品的全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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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用和产品市场占有率的稳步提升,实现互惠共赢。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共同
签署《储能项目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具体情况如下:
    (一)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陈刚
    注册资本: 28,346 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 江苏省启东市汇龙镇和平南路 306 号
    经营范围:电池及电池组(含新能源储能、新能源汽车用锂离子电池、电池
组)、电池材料、电池零部件、电池设备、电池仪器仪表、电源管理系统的研发、
生产、销售和租赁及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电池回收;新能源汽车销售、租赁及售
后服务;电源设备、通信设备、通讯器材、电子元器件的制造与销售;经营本企
业自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及技术
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一般项目:
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气机械设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制造;制冷、空调设备
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合作方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持股 5%
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协议于 2023 年 8 月 2 日以书面方式签署。
    (三)签订协议履行的审议决策程序
    本协议为框架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具体项目
合作在框架协议前提下,以双方签订的正式项目投资协议为准。公司将根据合作
进展,依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
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框架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天宸绿色能源科技(芜湖)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海四达电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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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甲乙双方本着“优势互补、立足发展、面向未来、协作共赢”的原则,决定
建立全面和深度的战略合作关系,就 5GWh 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在发电侧储
能、工商业储能和户用储能系统的应用展开深度交流和合作,共同进一步推进产
品的全面应用和产品市场占有率的稳步提升,实现互惠共赢。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合作背景
    甲方及甲方子公司致力于储能各种不同应用场景的储能变流器(PCS)以及
系统集成技术的生产及开发,充分看好储能产业的发展前景和市场空间。
    乙方专注于新能源锂离子电池和钠离子电池的研发和生产,拥有大规模和高
质量的锂电生产制造能力与产能配备,并且已成功开发出钠电子电池产品。
    双方长期共同看好锂离子/钠离子电池在发电侧储能、工商储和户用储能等
场景中的应用潜力,将共同把握钠离子电池的先发机遇和发展趋势,积极开拓钠
电池在发电侧储能、工商储和户用储能等领域的应用。
    (二)合作原则
    1、在欧洲、北美以及全国范围内开展清洁能源合作,包括电化学储能、集
中式光伏发电、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项目的建设等。甲方提
供针对不同储能应用场景所需的逆变器及系统集成技术,乙方提供锂离子电池、
钠离子电池和电源系统等产品及解决方案,双方积极推动碳减排的同时,实现经
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在资金、资源、技术及管理等方面的优势,协调关
系,信息共享,共同推动项目开发建设。
    3、双方承诺在合作领域内给予对方支持,携手共进在储能产业链开展投资
布局。
    (三)合作内容及方式
    1、加强合作关系,共享项目信息
    双方在欧洲、北美、中东、非洲、东南亚以及全国范围内积极开展储能项目
的开发合作,在项目信息共享、项目资源谈判等领域紧密合作,以多样化的合作
形式获取项目资源,并在取得资源后共同推进项目的开发建设。
    2、 发挥各自优势,合作开发项目
    双方约定,甲方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海内外户用储能系统、海内外工商业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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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能及发电侧储能系统的市场应用及规划,将获取的客户订单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
乙方的产品。
    根据甲方需求,在当前阶段,先以 5GWh 项目作为合作契机,乙方为甲方提
供超具性价比的电芯产品,以提升甲方各场景储能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
率,并促进乙方在储能市场影响力的持续提升。
    3、 加强技术交流
    双方同意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发挥各自优势,加强新能源技术及新兴产业领
域的交流探讨,为国家的“碳达峰”和“碳减排”目标贡献力量。
    4、产业链投资
    双方同意利用各自优势,以设立产业基金方式,共同布局新能源产业链投资,
在储能核心技术开发与应用、电芯新技术、电池回收、核心原材料等方面开展投
资合作,具体合作方式双方另行约定。
    5、合作技术研发
    双方同意提供各自的研发资源,包括不限于研发线,中试线,测试设备,产
品方案,研发人员等,协助对方完成相应的产品开发,测试和中试。
    (四)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负责包括钠电池/锂离子电池应用在内的海内外户用储能系统、工商业
储能及发电侧储能系统市场调研、需求挖掘和市场推广,为确定产品应用方向提
供支撑数据。
    (2)与乙方共享市场情报信息,并与乙方共同定义相关电芯产品;
    (3)引导乙方电池系统产品的市场推广。
    (4)获取乙方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芯的保供支持。
    (5)共同对新能源产业链优质标的进行投资布局。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市场和技术需求,包括双方共同确定的产品定
义,按照双方达成的计划,推进相关产品研发和持续优化迭代。
    (2)根据甲方需求,为甲方提供样品、产品资料,并为甲方系统产品的开
发提供必要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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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持续提升相关产品的制造和质量管控水平,持续推进成本优化。
    (4)跟踪锂离子电池、钠离子电池不同电化学体系的技术和行业动态,及
时向甲方分享相关技术和行业发展信息。
    (5)共同对新能源产业链优质标的进行投资布局。
    (五)合作目标
    双方就发电侧储能、工商业储能和户用储能产业领域形成全面战略合作,并
进一步共同推进乙方钠离子/锂电池产品在甲方储能业务领域的应用。在双方锂
电池产品大规模合作的基础上,共同加快推进钠离子电池在储能产业领域的全面
产业化。
    本协议签署后 12 个月内,交付不少于 1GWh 产品,本协议签署 24 个月内,
累计交付不少于 5GWh 产品,后续合作双方根据市场情况并结合各自经营发展另
行约定具体权利义务关系。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及业务经营发展需要,公
司前期已与芜湖市繁昌区人民政府签订项目投资合同,投资建设光储一体新能源
产业基地项目,如后续合作事项顺利推进,将有助于公司顺利推进第一期项目的
实施。
    (二)本次协议的签署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的资源和优势,共享项目信息,
加强新能源技术及新兴产业领域的交流探讨,有助于提升公司在储能领域的技术
研发实力及市场竞争力,对公司未来发展将产生积极影响。
    (三)本协议为框架性协议,后续具体合作协议的签订、实施情况存在不确
定性,对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视项目实施情况而定。
    四、风险提示
    (一)本协议作为双方未来友好合作的指导性文件,亦是双方签订正式项目
投资协议之基础,对双方无法律约束力。双方将本着合理合法、公平公正,互惠
共赢的原则,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在具备开展合作的前提下,商定具体的合作
模式,另行签署相关协议文件,双方在项目上的权利义务和工作范围以具体项目
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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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本次合作是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但可能存在因
行业发展趋势变化、市场行情发生变化以及公司项目进展不及预期导致的不确定
性,最终能否实现合作目标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后续将视政策环境、市场环境并结合自身经营状况确定相关合作事宜,
并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市天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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