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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众公用: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子公司向关联人开展保理融资业务的公告2023-05-17  

                                                    股票代码:600635            股票简称:大众公用         编号:临2023-027
债券代码:143743            债券简称:18公用 04
债券代码:175800            债券简称:21 公用 01
债券代码:138999            债券简称:23 公用 01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向关联人开展保理融资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释义:
除非另有说明,以下简称在本公告中含义如下:

本公司、公司: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大众保理:上海大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保理商)
大众企管: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大众万祥:上海大众万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系大众企管下属二级子公司、卖方)


重要内容提示:
●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大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与关联方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上海大众万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开展有追索权应收账款
保理业务。本次保理融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
●本次交易的实施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过去12个月,与同一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累计2次,没有与不同关联人进行过本
次交易类别相关的交易。

一、关联交易概述
1、2023年5月16日。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众保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大众企管下属二
级子公司大众万祥在上海签署《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大众万祥拟将其汽车维修
费用对应的应收账款转让给大众保理,由大众保理为其开展有追索权应收账款保
理业务。本次保理融资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本数),融资期限不超过12
个月,并支付保理融资款本息及其他应付费用。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2、鉴于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长杨国平先
生、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同时兼任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至本次关联交易为止,过去 12 个月内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
或与不同关联人之间交易类别相关的关联交易达到 3,000 万元,但未达到占上市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5%以上。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董事长杨国平先生、
董事梁嘉玮先生、监事赵思渊女士同时兼任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上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住所:上海市青浦区工业园区郏一工业区 7 号 3 幢 1 层 S 区 182 室
    法定代表人:赵思渊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900.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5 年 03 月 10 日
    主要经营范围:出租汽车企业及相关企业的经营管理和企业管理,投资管理,
物业管理,投资咨询,商务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会务服务,室
内装潢,经营出租车汽车业务,销售汽车配件。(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大众企管最近三年的业务:出租汽车营运,3 家专业 4S 店、7 家汽车修
理公司的汽车销售服务、酒店服务及房产物流等多家股权投资。
    3、关联方与本公司及大众融资租赁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总资产                                        189503.32
               资产净额                                        73043.57

               营业收入                                         1305.11
                净利润                                          1423.43


关联方二:
    1、企业名称:上海大众万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投资)
    法定住所:上海市宝山区共和新路 5252 号
    法定代表人:刘成
    注册资本:人民币 2955.0000 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1 年 12 月 26 日
    主要经营范围:一类机动车维修(小型车辆维修、燃气汽车改装、维修);
保险兼业代理(保险公司授权代理范围);汽车配件、日用百货、五金零售;汽
车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大众万祥最近三年的业务:机动车维修等。

    3、关联方与本公司及大众融资租赁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方面的关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最近一年主要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 年度

                总资产                                         32421.52
               资产净额                                        21192.30
               营业收入                                         7263.50
                净利润                                          1532.22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保理业务标的为大众万祥与债务人签订的 《车辆委托维修协议(荣威)》
和 《车辆委托维修协议(途安出租车)》项下的2023年5月1日至2023年12月31
日的维修大包费用对应的全部应收账款以及该应收账款上所从属的一切从权利
和权益 。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次保理业务暨关联交易期限不超过12个月,融资年化利率4.5%,保理融资
款及融资利息按照应收账款回款进度每月偿还。保理手续费费率0.8%,手续费40
万元,于放款前向大众保理一次性支付。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市场价格,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本次关联交易
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独立性构成重大不利影响。


五、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大众万祥拟与大众保理签署《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合同编号:C2023040003),
主要内容如下:
1、保理业务方式:有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
2、融资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含本数);
3、融资年化利率:4.5%;
4、保理手续费及支付:期初一次性支付40万元;
5、还款期数:共8期。同应收账款回款期数;

6、还款计划:自融资款发放的次月起每月偿还。


六、进行该项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情况
本次开展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既有利于大众万祥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提高
资金使用效率,又能使大众保理扩大业务规模、增加稳定收益,且大众万祥资质
良好,保理融资款及融资利息回款能够得到保证,本次保理业务风险因素较小。
开展该项业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
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关联交易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
(一)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就上述关联交
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本公司董事长杨国平先生、执行董事梁嘉玮先生按
规定予以回避,其余7名非关联董事一致通过了该议案。公司4名独立董事王开国、
李颖琦、刘峰、杨平出具了事前认可的声明,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独立董事的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声明:
    作为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
董事会提供的关于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大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上
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上海大众万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开展
有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有关资料,认为: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大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上海大众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上海大众万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开展有追索权应收
账款保理业务既有利于大众万祥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又
能使大众保理扩大业务规模、增加稳定收益,且大众万祥资质良好,保理融资款
及融资利息回款能够得到保证,本次保理业务风险因素较小。
(2)开展该项业务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
立性,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3)董事会严格执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的相关规定,确保本
次关联交易程序合法。
(4)我们同意将此事项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2、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有
关规定,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大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上
海大众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上海大众万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开展
有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业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本次董事会之前,公司已将本次关联交易事宜与独立董事进行了充分的
沟通,提交了相关交易文件,独立董事一致认为本次方案切实可行,同意将有关
议案提交董事会讨论、表决。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大众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拟与关联方上海大众企业
管理有限公司下属二级子公司上海大众万祥汽车修理有限公司开展有追索权应
收账款保理业务构成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上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
参与表决并同意本次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次关联交易价格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合理,不存在损害公
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情形。


八、上网公告附件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的声明;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5 月 17 日




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三)大众万祥与大众保理签署《国内保理业务合同》(合同编号:C20230400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