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九届8次董事会议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有关法规的规定,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九届8次董事会议审议的《关 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核查,我们认为: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的事项符 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中关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审议过程中,关联董 事回避表决,审议程序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非关联股东利益 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关联交易事项。 (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爱建集团独立董事关于九届8次董事会议关联交易议案的独立意见》 签署页) 独立董事: (岳克胜) (段祺华) (李 健) 上海爱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8 月 2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