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二〇二三年六月二十日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 Contents 目录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01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03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05 议案二: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15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3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20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23 议案五: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1 议案六: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的议案 33 议案七:关于 2023 年度预计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35 议案八:关于公司与城投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40 议案九:关于发行债券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45 议案十:关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47 议案十一:关于支付 2022 年度年报审计、内控审计费用的议案 48 议案十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49 议案十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54 议案十四:关于独立董事津贴和董监事报酬的议案 62 议案十五:关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63 议案十六: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67 议案十七: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69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顺 利召开,特制定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 遵守执行: 1.本次股东大会设秘书处,具体负责大会有关程序方面 的事宜。 2.会议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 确保会议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3.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 表决权等各项权利。股东要求发言或就有关问题提出咨询时, 应在会议开始后的 15 分钟内向大会秘书处登记,并填写发 言申请表。股东大会秘书处将按股东发言登记时间先后,安 排股东发言。 4.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姓名和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数。为了保证会议的公平高效,每位股东发言应简洁明了, 发言内容应围绕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发言时间不 超过 5 分钟。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在所有股东的问题提出 后统一进行回答。 5.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 每一项议案进行表决,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或其他方式重复 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 1 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录 交易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 进行投票。 6.股东进行现场表决时,应详细阅读现场表决票上的说 明,在表决单上 “赞成”、“反对”、“弃权”的对应空格内 打“√”,并在“股东签名处”签名。若在表决栏中多选或 未做选择的,视为该投票权无效。现场表决期间休会,不安 排发言。 7.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法律义务,不得侵犯其 他股东的权益,不得扰乱会议的正常秩序。对扰乱会议秩序 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依照《上海市公共场所治安管理办法》 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秘书处 2023 年 6 月 20 日 2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程 会议时间:2023 年 6 月 20 日(周二)13:30 会议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 1688 弄 61 号湾谷科技园 B6 栋 3 楼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晓波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要审议事项 议案一: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3 年度财务 预算的议案 议案四: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五: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六: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 2023 年度预计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公司与城投集团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 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发行债券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 案 议案十:关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3 议案十一:关于支付 2022 年度年报审计、内控审计费 用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议案十三: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十四:关于独立董事津贴和董监事报酬的议案 议案十五:关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十六: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议案十七: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听取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三、股东发言与提问 四、现场表决 1、宣读现场表决办法 2、现场投票 3、现场投票统计 五、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六、律师发表意见 4 议案一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2 年是“十四五”的第二年,也是继往开来、持续深 化之年。公司董事会切实发挥“定战略、作决策、防风险” 的作用,带领全体员工以前两年“质量提升”“品质提升” 为基础,进一步开展“品牌年”活动,推进开发建设、开拓 运营服务、谋划金融创新,扎实推进年度工作任务,顺利完 成各项工作目标。 一、公司 2022 年度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84.68 亿元,同比减少 7.8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7.83 亿元,同比减 少 14.15%。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归母净资产 206.96 亿元, 同比增长 1.58%;总资产 713.29 亿元,同比增长 3.52%;净 资产收益率 3.82%。 1.地产开发业务 报告期内,疫情后所有项目快速实现平稳复工,公司在 建项目规模 144.62 万平方米,年内实现开工 34.86 万平方 米,竣工 61.81 万平方米,实现新增土地储备面积约 3.17 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加快项目开发进度,露香园二期首开区、 5 万安路旧改地块、康健地块、九星 05-08 保障房项目进行地 下施工,九星 01-02 租赁房结构封顶,颛桥保障房项目建成 交付,江湾、光华、浦江三个租赁房社区全部竣工,水尚华 庭、科技园二期新增租赁房年内竣工备案。黄山酒店顺利开 业。 报告期内,公司加速项目销售去化,实现房地产销售面 积 21.66 万平方米,销售金额 36.23 亿元,销售回笼约 24.38 亿元。年内朱家角“璟雲里”、洞泾“尚云里”基本售罄,“水 尚华庭”首批 550 套房源去化率 16.7%,黄山山海项目一期 住宅去化率 73%。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拓展土地资源,获取上海市杨浦区 平凉街道商品住宅和长宁区新泾镇商品住宅 2 个地块,新增 土地储备 3.17 万平方米,为地产开发业务持续发展奠定了 坚实基础。 2.地产运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在营项目稳健运营,“城投宽庭湾谷 社区”全年平均出租率维持在 96%以上,全年租金收入 5, 087 万元。疫情封控管理期间,“城投宽庭湾谷社区”通过实 践完善了一套宽庭社区防疫管理工作方案,得到了社区千名 租户一致肯定。“城投宽庭江湾社区”作为公司首个完整 的租赁房社区,于 2022 年 11 月 18 日投入运营,成为上海 2022 年推向市场的最大体量 R4 地块保租房项目,提供房源 1,719 套。 6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运营管理能力建设,基本建立了可 复制的社区运营方案体系,提炼了“城投宽庭” “六位一 体 360 度”服务特色,研究并落实保障性租赁住房相关政策 及运营管理要求,深入挖掘周边企业人才租赁需求。通过多 渠道多方式进一步扩大“城投宽庭”品牌影响力,“城投宽 庭”荣获“中国住房租赁企业品牌价值 TOP30”“ESG 先锋奖” “区域深耕奖”等行业奖项。“城投宽庭湾谷社区”荣获 “上海市第四届 BIM 技术应用创新大赛项目案例奖(房建类 三等奖)”。“城投宽庭江湾社区”年内荣获“四星级智慧 公寓社区”称号。此外,“城投宽庭浦江社区” “城投宽 庭江湾社区” “城投宽庭光华社区”获得“人才公寓” 授牌。 报告期内,公司延伸运营管理产业链,培育社区配套餐 饮、持有资产、酒店运营管理等新兴业态,进一步做强房地 产运营业务。黄山凯悦嘉轩酒店于 2022 年 10 月 19 日正式 开业,在业内及客群中获得良好反响。宽璟轩、城述餐饮品 牌与租赁社区同步布局,宽璟轩江湾店于年内正式开业。 3.股权投资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新江湾城 F1B 地块和 F3 地块项目 公司的股权转让工作,年内股权转让取得税前收益约 19.48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的已上市公司股权包括西部 证券等,总市值规模约为 32.63 亿元。 公司旗下直投平台控股投资公司围绕公司主业进行投 7 资,作为领投方之一成功参与海纳云 A 轮投资。公司旗下诚 鼎基金平稳运作,围绕主业布局产业链,新增投资项目 5 个, 新增投资金额 2.26 亿元,投资方向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 环保新能源、高端装备。2022 年,诚鼎基金再次荣获上海股 权投资协会颁发的“最活跃投资机构”。 二、2022 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持 续加强团队建设,提高风险意识,规范内部管理,发挥专业 能力,科学决策公司重大事项。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分工明 确,权责清晰,有效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一)规范公司运作,保障公司稳健经营 1.董事会与专门委员会运作 报告期内,董事会共组织召开了 10 次会议,分别为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九至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包括定期报告、 利润分配、融资授信、回购股份等议案共计 45 项。所有议 案均得到与会董事一致同意,未对议案内容提出任何异议, 为公司各项决策和重要经营工作稳步推进提供了保障。 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认真履行各自职能。其中审计 委员会共召开 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 年报的外审 审计计划、公司 2021 年内部审计工作总结等 19 项议案;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 2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城投控股 8 2021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情况及激励分配、修订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相关管理办法等 3 项议案。专业委 员会的有效运作为进一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规范上市公司 运作和强化董事会的专业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 2.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报告期内,董事会召集召开了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 会。基于当时上海疫情防控的情况,为保护股东、股东代理 人和其他参会人员的健康安全,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经 慎重考虑,本次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调整为以通讯方式 召开,并于 2022 年 6 月 21 日披露了《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参 加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相关注意事项的提示性公告》。会议 各项议程进展顺利,经出席大会的股东投票表决,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司 2021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等 13 项议案。会后各项决议得到圆满落实,公 司于 2022 年 8 月 5 日实施完成 2021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3.做好信息披露 报告期内,董事会一如既往按照“真实、准确、完整、 简明清晰、通俗易懂”的要求,规范信息披露工作,按时完 成公司《2021 年年度报告》等 4 个定期报告的编制与发布, 全年共披露临时公告 45 则,涵盖公告类型有三会决议公告、 融资公告、对外投资公告、获取项目、多渠道融资等方面内 容。独立董事勤勉尽责,就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同时,作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治理板块中的上市公司, 9 公司积极践行社会责任,推进可持续发展,完成了 2021 年 度《社会责任报告》的编制及发布。公司在信息披露的过程 中建立起与投资者对话的渠道与桥梁,信息披露成为公司提 高市场运作透明度、保护投资者利益的有效工具。 4.规范履行董事和高管变动 报告期内,董事会严格按照上交所关于董事选举的要求, 履行董事选举的程序,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且 在股东大会表决时采用了累积投票方式进行。董事候选人顺 利当选,并在律师见证下发表了声明与承诺,向上海证券交 易所报备。董事会根据公司需要完成了 2 人次高管变动审议, 认真审议了拟聘高管人员的学历背景以及履职能力,一致同 意相关聘任议案。 (二)促进有效沟通,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1.常态化组织召开公司业绩说明会 证监会自 2005 年后,时隔 17 年发布新《上市公司投资 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对上市公司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必 要性和常态化做出最新规定。董事会积极响应监管部门以及 行业协会的号召,年内组织召开了两次投资者说明会,分别 是 2022 年 6 月 17 日在上证路演中心平台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度业绩说明会和 2022 年 9 月 8 日在全景网平台召开的公 司 2022 年中报业绩说明会。在互动交流阶段,与会董事积 极回应投资者的线上提问,对投资者关注的股价表现、股权 投资、财务指标、保障房建设、露香园二期开发、未来发展 10 机遇等问题在信息披露规则允许的范围内进行了回复说明。 2.开展首次公司股份回购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 以不低于人民币 0.5 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 1 亿元的自有资金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 公司于 2022 年 10 月 13 日首次实施回购股份,于 2022 年 12 月 13 日 完 成 回 购 股 份 , 已 实 际 回 购 公 司 股 份 25,074,86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回购最高价格 4.35 元/股,回购最低价格 3.53 元/股,回购均价 3.99 元/股, 使用资金总额近 1 亿元(含交易费用)。期间董事会按照相 关监管规定,就回购股份事项根据时间节点披露相关进展公 告。 3.牢固与投资者双向互通的沟通渠道 为进一步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回应投资者集中关注的 问题,公司持续开展“上证 e 互动”证券信息沟通平台互动 交流,全年在“上证 e 互动”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 12 则, 同时对官网定期进行更新维护,接收信箱来件,接听投资者 热线,持续有效开展投资者沟通联络,做好投资者来电来访 记录。 11 (三)强化内部管理,提升董事会履职能力 1.开展项目检查 报告期内,为深入了解和掌握公司业务情况,进一步提 升董事会决策水平,董事先后对露香园项目和“城投宽庭江 湾社区”进行了实地检查。与会董事听取了各项目进展汇报, 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对露香园项目和公司租赁住房项目的 建设理念和标准给予了充分肯定,同时指出开发露香园二期 这一资金投入大、自持商业比例高的高品质商品房项目,是 对公司综合开发能力的考验,并就“城投宽庭”在品牌宣传、 客户拓展及价值挖掘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2.加强履职能力建设 为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年内董事积极参与各类培训。 相关董事参加了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等单位组 织开展的培训,内容涵盖监管法规规则修订、董监高履职规 范、规范运作司法实务等。新任董事参加了由上海证券交易 所举办的“2022 年第四期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管初任培 训”。独立董事参加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 3.规范内幕知情人登记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的规定》,董事会严格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 记。对于尚未披露的信息及数据在源头上进行把控,通过对 知情者进行内幕交易有关规定的教育与宣传,规范知情人登 记,利用材料回收、统一销毁等手段,确保信息披露的合法 12 与合规。全年共进行常规内幕知情人登记 13 次,涉及公司 定期报告及其他事项,相关材料全部留档保存。 三、2023 年公司经营计划 2023 年,董事会将继续带领公司上下,以上市三十周年 为契机,站在全新发展格局的新起点,实施全产业链品牌扩 张策略,加快向房地产全生命周期发展转型,形成开发创优、 运营增值、金融赋能的聚势效应,持续推动主业发展。 1.地产开发业务 一是通过标准化管理,提高项目周转效率。强化以开发 大纲为主导的节点管控,新开工项目加快推进前期工作;在 建项目细化节点控制,做好露香园二期、万安路、康健等项 目销售工作和黄山商业开业、水尚华庭项目交付等工作。 二是通过精细化管控,展现产品品质效益。健全设计质 量管理体系,完善施工图质量评价标准,优化安全质量管理 体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措施,抓好工程品质提升。 三是通过合理化投资,拓展业务发展规模。合理安排中 长期滚动投资计划,聚焦城市更新和上海市集中供地的优质 市场化项目,积极关注上海中心城区、“五大新城”、“长三 角一体化”等公司优势领域投资机会,谨慎布局,稳步拓展 主业。 2.地产运营业务 一是做好“城投宽庭”品牌规模化经营。光华、浦江等 社区做好开业工作,不断提炼形成“城投宽庭”体系化管理 13 标准,扩大品牌市场知名度,提升品牌形象。 二是做好酒店运营。扩大营销宣传,建立酒店管理标准 流程、培育专业管理团队。 三是餐饮品牌门店运营。宽璟轩、城述咖啡伴随租赁社 区同步开业,成为社区标准餐饮配套,提升城投宽庭生活附 加值。 3.股权投资业务 一是加强金融创新,拓展融资渠道。把握政策机遇,谋 划金融创新方案,盘活存量资产作用,获取企业可持续发展 资金支持。加快推进保租房公募 REITs 发行和 CMBS 资产支 持计划实施。 二是加强金融投资,强化主业协同。重点围绕公司主业, 着重房地产上下游产业链进行布局,积极投资相关产业链优 质项目。 三是完善投后管理,强化风险管控。加强投后管理制度 建设,及时了解经营状况,把握市场窗口,做好存量项目退 出,获取投资收益。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表决。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 14 议案二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 2022 年,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公司章程》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认真开展工作,为保证公司规范运作和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做出了努力。现将 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如下: 一、2022 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1.监事选举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报告期内,公司原 监事杨伯伟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所担任的本公司第十届监 事会监事职务,并表示对公司事务无不同意见。公司监事会 于 2022 年 6 月 7 日召开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增补监事的议案》,监事会一致同意增补吴晓颖女 士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上述议案经 2022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吴晓颖 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监事,任期与第十届监事会一 致。公司监事会选举工作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 2.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2022 年全年,监事会共召开监事会会议 5 次,分别是第 15 十届监事会第八次至第十二次会议,主要审议了公司定期报 告、会计政策变更、增补监事等共计 10 项议案。 3.监事现场督查情况 为深入了解公司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充分履行监事会的 监督职能,监事对公司经营项目进行了实地检查。 监事前往公司位于上海市黄浦区的露香园项目进行实 地检查。监事认真了解了项目在复原城厢文化风貌、修缮利 用保留保护建筑方面的成果和经验,并前往项目二期建设工 地现场,检查项目施工标椎和施工进展。监事从项目的具体 情况出发,要求项目团队用心做好品质、筹划好商业运营模 式。 随后监事前往公司新投入运营的租赁社区——“城投宽 庭江湾社区”进行实地检查。监事实地检查了项目的建设 品质和服务品质,详细了解了社区的运营情况、未来布局及 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条件。监事就租赁社区在品牌宣传、客 户拓展及价值挖掘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二、监事会对公司有关事项的审议意见 2022 年,监事会列席董事会会议 10 次,参加了公司年 度股东大会,并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对有关事项 进行了监督。现发表审议意见如下: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管理制度, 并按制度要求进行规范运作,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程序和股 16 东大会召开程序合法有效,董事会能认真执行股东大会各项 决议,报告期内未发现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 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损害公司 利益的行为。 2.公司财务情况 公司业务经营正常,营业收入稳定,财务状况良好。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 的。 3.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属正常交易范围,交易双方均 能严格履行交易合同。除日常关联交易外,2022 年公司未发 生其他关联交易。公司关联交易的交易方案和审议程序符合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关联 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问 题。 4.对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审议意见 根据《证券法》第 82 条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做好主板上市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相 关文件要求,对董事会编制的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全文进行审核后认为: (1)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17 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有关管 理制度;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制度规定,报告中所包含的信息能客观、真实、 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间的财务与经营管理等实际情况; (3)监事会没有发现参与 2022 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 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和现象。 5.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意见和建议 目前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 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本年度未发现 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大多数的一般缺陷已经整改,剩余的 个别缺陷也在不断落实整改过程中,其可能导致的风险在可 控范围内。公司聘请的外部独立审计机构对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的有效性完成审计,取得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 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有效地控制了经营 风险。但在以下方面可以进行改进和完善:(1)进一步加强 制度建设,完善公司及子公司各项制度的制定与修订流程, 同时加强各项制度宣贯和检查的力度,切实推进制度的贯彻 落实;(2)持续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打造事前制度规范、 事中跟踪检查、事后促进完善的风险管理工作体系,对资金 管理、对外担保、投融资等重要风险节点进行全面管控。 18 三、2023 年监事会工作计划 2023 年,监事会将继续遵照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切实履行《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所赋予的职能,不断 提升监事会的能力和水平,忠实履行自己的职责,进一步促 进公司的规范运作。 1.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监督管理能级 监事会将认真学习各类制度规则,有针对性参加相关培 训,加强自身建设,适应资本市场改革新要求,不断提升监 督管理能级。 2.关注重要事项,提升风险管控能级 监事会将认真履行监事会监督职责,加强对关联交易、 资金管理、对外担保、投融资等重大事项的监督,关注公司 内部控制和风险防范,提升风险管控能级。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表决。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 19 议案三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3 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 2022 年度财务决算和 2023 年度财务预算情况如下: 一、2022 年度财务决算 (一)主要财务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 单位 2022 年 上年同期 增减 总资产 万元 7,132,915.43 6,890,165.00 3.52% 负债总额 万元 4,974,769.75 4,663,812.69 6.67%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万元 2,069,606.68 2,037,446.21 1.58% 营业收入 万元 846,814.24 919,300.44 -7.88% 利润总额 万元 151,726.86 144,436.02 5.0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 万元 78,255.53 91,154.30 -14.1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万元 -41,097.88 30,854.90 -233.20% 每股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元 -3.25 -5.01 35.1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 元 8.22 8.05 2.10% 每股收益 元 0.31 0.36 -13.76%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 元 -0.16 0.12 -233.8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82 4.53 -15.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 % -2.00 1.53 -230.72% 资产收益率 20 (二)公司经营情况 1. 营 业 收 入 846,814.24 万 元 , 比 上 年 同 期 减 少 72,486.20 万元,同比减少 7.88%,主要是由于房地产业务 收入减少所致。 2.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8,255.53 万元,比上年 同期减少 12,898.77 万元,同比减少 14.15%,主要是由于 房地产业务利润和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比减少所致。 (三)资产负债情况 1.资产方面 年末总资产 7,132,915.43 万元,比上年末 6,890,165.00 万元增加 242,750.43 万元,同比增加 3.52%。 2.负债方面 年 末 负 债 总 额 4,974,769.75 万 元 , 比 上 年 末 4,663,812.69 万元增加 310,957.06 万元,同比增加 6.67%, 主要是对外借款增加所致。 3.所有者权益方面 年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069,606.68 万 元,比上年末 2,037,446.21 万元增加 32,160.47 万元,同 比增加 1.58%。 (四)现金流量情况 1.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2022 年度经营活动的现金流入 350,119.80 万元,经营 活动的现金流出 1,168,118.53 万元,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1 净额-817,998.73 万元。 2.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2022 年度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 381,259.47 万元,投资 活动的现金流出 47,924.12 万元,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 333,335.34 万元。 3.筹资活动现金流量 2022 年度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为 2,204,741.12 万元, 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出 1,733,664.07 万元,筹资活动的现金 流量净额 471,077.05 万元。 二、2023 年度财务预算 (一)经营预算 2023 年度预计实现营业收入 35 亿元,主要是房地产业 务收入。 (二)投资预算 2023 年度预计投资 10 亿元,主要是股权项目等投资。 (三)资金预算 2023 年度,预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 16 亿 元,其中,房地产业务投资支出 147 亿元;投资活动产生的 现金流量净额为 2 亿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7 亿元。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表决。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 22 议案四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一、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议案,预计 2022 年全年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7,800 万元, 2022 年度实际发生 6,779 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1.预计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 4,300 万元,实 际发生该类关联交易 3,931 万元,主要是向关联企业收取的 建设管理费。 2.预计发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类关联交易 2,900 万元, 实际发生该类关联交易 2,069 万元,主要是向关联企业支付 的物业管理费等支出。 3.预计发生租赁类关联交易 600 万元,实际发生该类关 联交易 779 万元。 二、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 由于业务经营需要,2023 年内仍将发生日常关联交易事 项,为了在提高运营效率和经济效益的同时确保公司规范运 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 23 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公司 2023 年度主要日 常关联交易项目进行预计,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要日常关联交易 2023 年公司现有业务预计发生主要日常关联交易 6,130 万元,其中: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 2023 年预计发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类关联交易合计 2,146 万元,其中: (1)为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提供项目受托管理 服务,预计交易金额 410 万元; (2)为上海城越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兴港置 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东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受托管 理服务,预计交易金额 1,048 万元; (3)为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排水 有限公司、上海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投 环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上海诚鼎华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上海城市排水设备制造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上海中心大厦置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劳务等服务,预计交易 金额 688 万元;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类关联交易 2023 年预计发生购买商品、接受劳务类关联交易 3,198 万元,其中: (1)向上海中心大厦置业管理有限公司预计支付物业 管理费等支出 3,183 万元; 24 (2)向上海市市政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预计支付 技术服务支出 15 万元; 3.其他关联交易 2023 年预计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786 万元,其中: (1)向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租赁办公场所,预 计支付租金 501 万元。 (2)将办公场所租赁给上海诚鼎新扬子投资管理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诚鼎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 诚鼎华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城投环保金 融服务有限公司,预计租金收入 285 万元。 (二)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 1.在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存款日均余额不超过 10 亿元; 2.向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贷款日均余额不超过 10 亿元。 (三)接受控股股东及其所属关联企业财务资助 接受控股股东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 投集团”)及其所属关联企业主要通过委托贷款的形式提供 财务资助额度(即关联方拆入资金余额)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 三、关联关系及主要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上述企业包括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城投集团及其全资和 控股企业,以及公司高管兼任董事的企业,与本公司发生的 25 日常交易构成了关联交易。相关关联企业的基本情况如下: 1.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曙杰;注册资本:人民币 500 亿元;住 所:上海市永嘉路 18 号;持有本公司股权比例为 46.46%。 2.上海中心大厦置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伟东;注册资本:人民币 700 万元;住 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00 号。 3.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余凯华;注册资本:人民币 35.93 亿元; 住所:静安区谈家桥路 154 号。 4.上海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坚;注册资本:人民币 26.95 亿元;住 所:上海市浦东南路 500 号。 5.上海城投环保金融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义澎;注册资本:人民币 20 亿元;住 所:上海市黄浦区永嘉路 18 号-1 202 室。 6.上海城越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国祥;注册资本:人民币 3.78 亿元;住所: 浦东新区秀浦路 3999 弄 1 号。 7.上海兴港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亿平;注册资本: 人民币 4.16 亿元;住 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 888 号 C 楼。 8.上海诚鼎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6 法定代表人:陈智海;注册资本:人民币 3,000 万元; 住所:上海市长宁区玉屏南路 113 弄 18-20 号 1 幢 115 室。 9.上海诚鼎华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沃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 营场所: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391-393 号(单号)4 层。 10.上海诚鼎新扬子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沃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主要经 营场所:上海市黄浦区南苏州路 381 号 408F04 室。 11.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蒋曙杰;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住所: 上海市浦东南路 500 号 39 层。 12. 上海城市排水设备制造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顾士杰;注册资本:人民币 962 万元;住所: 上海市黄浦区白渡路 256 号 304 室 A 座。 13. 上海市市政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少文;注册资本:人民币 1.58 亿元;住 所:上海市徐汇区建国西路 609 号 1 幢 201 室。 14. 上海东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辛建红;注册资本:人民币 55,250 万元; 住所:上海市杨浦区国秀路 700 号新江湾城文化中心 205 室。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城投集团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其下属企业与本公司同 受城投集团控制,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一)款及第(二)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上 27 海中心大厦置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市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上海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城投环保金融服 务有限公司、上海城越建设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兴港置 业发展有限公司、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上海城市排 水设备制造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市政规划设计研究院 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城投集团控制。 公司高管兼任上海诚鼎创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诚 鼎华建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诚鼎新扬子投 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海东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的董事,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6.3.3 条第(三)款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前期同类关联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前期同类关联交易均按协议约定的条款按时履约,未发 生关联方违约的情形。前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具备履约 能力。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价格的定价原则:根据行业特点,有政府指导 价的,根据政府指导价确定;没有政府指导价的,参照市场 或同行业价格水平确定;满足交易双方合理的生产经营成本 和收益要求。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 向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发放的贷款的利率不高于中国人民银 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的贷款市场报价率(LPR),且不 高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 28 也不高于城投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贷款 的贷款利率。 财务公司吸收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存款的利率不低于中 国人民银行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且不低于 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公司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也不 低于城投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同期在财务公司同类存款的存 款利率。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因项目委托管理、项目代建管理、物 业管理、办公楼租赁、提供劳务等业务形成了日常持续性关 联交易。其中主要的交易涉及了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等专 业领域,采用关联交易模式是为了提高业务服务质量及项目 管理水平。 上述关联交易由于交易双方秉承满足合理的生产经营 成本、收益和互惠互利、诚信交易的原则,并能严格执行相 关协议,因此,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上述关联交易 确保了公司主营业务的健康稳定发展。 六、关联交易的审议程序及事后报告程序 1.审议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 议,以 4 票同意(关联董事回避表决)、0 票反对、0 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2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及 2023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与本次交易有关联关系的 4 名董事陈晓波先生、张辰先生、叶源新先生、范春羚女士在 29 表决时予以回避。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该议案进行审核, 并发表了同意的审核意见。公司独立董事严杰先生、薛涛先 生、张驰先生基于自身的独立判断就该关联交易事项予以事 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上述关联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关联股东上海 城投(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2.事后报告程序 (1)公司董事会在本议案明确的关联交易额度和内容 的前提下,授权公司经营层进行日常经营中的持续性关联交 易。 (2)公司董事会根据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在下一年度股东大会上对 2023 年度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作出说明和报告。 (3)公司董事会在定期报告中对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 况进行披露。 (4)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超出上述关联交易范围 的关联交易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表决。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 30 议案五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各位股东: 经审计,城投控股母公司 2022 年度实现净利润 -446,640,310.03 元 , 加 上 年 初 未 分 配 利 润 9,281,718,891.52 元,扣除 2021 年度现金与股票红利分配 278,253,319.74 元 , 2022 年 度 可 分 配 利 润 合 计 为 8,556,825,261.75 元。 2022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总股本扣减当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10 元(含税),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 股本。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股本 2,529,575,634 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 25,074,866 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 275,495,084.48 元(含 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不含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 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 例为 35.20%;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含已实施的股份回 购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的比例为 47.98%。 31 如在股东大会表决通过本议案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者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发 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表决。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 32 议案六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综合授信 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所 属子公司拟通过银行、信托等多种渠道进行融资。具体情况 报告如下: 2023 年度公司拟向建设银行等 14 家银行申请短期授信 合计 167 亿元,以银行贷款、委托贷款、保函、票据等融资 方式,满足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短期资金需求: 单位:万元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担保方式 1 建设银行上海分行 300,000 信用 2 工商银行上海分行 200,000 信用 3 农业银行上海分行 200,000 信用 4 中国银行上海分行 200,000 信用 5 交通银行上海分行 200,000 信用 6 浦发银行上海分行 100,000 信用 7 上海银行上海分行 100,000 信用 8 邮储银行上海分行 100,000 信用 9 北京银行上海分行 50,000 信用 10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 50,000 信用 11 招商银行上海分行 50,000 信用 33 序号 授信银行 授信额度 担保方式 12 光大银行上海分行 50,000 信用 13 民生银行上海分行 50,000 信用 14 大新银行上海分行 20,000 信用 小计 1,670,000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 司实际资金需求状况,具体批准办理相关融资事宜。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表决。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 34 议案七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23 年度预计提供对外担保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子公 司的融资需求,2023 年度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对其所属子公 司提供信用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53 亿元,拟对购房客户提 供阶段性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 110 亿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为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为推进项目开发建设,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拓宽融资 渠道,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为部分公司所属子公司开具银行 保函、开展融资等提供担保不超过 530,000 万元,其中,为 资 产 负 债 率 超 过 70% 的 子 公 司 提 供 的 担 保 额 度 不 超 过 380,000 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 的子公司提供的担 保额度不超过 150,000 万元,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方持 股比例 2023 年预 是否关 是否有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含直接 计担保额度 联担保 反担保 和间接) 一、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一)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 上海城鸿置业有限公司 100% 150,000 否 否 有限公司 35 担保方持 股比例 2023 年预 是否关 是否有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含直接 计担保额度 联担保 反担保 和间接) 上海城展置业有限公司 90% 100,000 否 否 上海城投置地 黄山山海置业有限公司 70% 100,000 否 否 (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城虹万岸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80% 12,000 否 否 上海丰启置业有限公司 100% 18,000 否 否 小计 380,000 (二)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子公司 上海城投控股 上海露香园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00% 50,000 否 否 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新江湾城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96% 80,000 否 否 上海城投置地 上海城凌置业有限公司 100% 8,000 否 否 (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城协房地产有限公司 100% 6,000 否 否 城兆星置业(上海)有限公司 55% 6,000 否 否 小计 150,000 合计 530,000 (二)为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担保 根据金融机构住房按揭贷款相关政策和房地产开发企 业的商业惯例,公司部分所属子公司拟为购买其所开发建设 的房产项目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提供阶段性担保,担保 额度不超过 110 亿元。 36 二、被担保人具体情况 (一)公司所属子公司 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注册 被担保人 册 主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持股 预计新增 资本 名称 地 业务范围 营业 比例 担保金额 (万元)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净利润 点 收入 上海露香 房地产开发 上 园建设发 经营,物业管 海 720,000 2,004,822 1,302,867 701,955 -125 100% 50,000 展有限公 理,酒店管 市 司 理,住房租赁 在上海市青 浦区朱家角 上海丰启 上 镇 10 街坊 置业有限 海 26,624 234,446 186,258 55,601 129,316 24,734 100% 18,000 18/5 丘从事 公司 市 住宅开发及 经营。 房地产开发 安 经营、建设工 徽 黄山山海 程设计、施 省 置业有限 50,000 工、住宿、餐 150,256 119,671 30,585 1,433 -863 70% 100,000 黄 公司 饮服务、非居 山 住房地产租 市 赁等 旧区改造,自 有房屋租赁, 上海城虹 上 房地产开发 万岸建设 海 124,000 经营, 市政 512,529 388,740 123,789 -234 80% 12,000 发展有限 市 基础设施建 公司 设, 物业管 理。 房地产开发 经营、建设工 上海城凌 上 程施工、物业 置业有限 海 130,000 364,899 236,436 128,463 -1,537 100% 8,000 管理、停车场 公司 市 服务、园林绿 化施工等 房地产开发 经营、各类工 城兆星置 上 程建设活动、 业(上海) 海 30,000 物业管理、停 89,099 60,381 28,718 -180 55% 6,000 有限公司 市 车场服务、园 林绿化施工 等 37 注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注册 被担保人 册 主营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 2022 年 持股 预计新增 资本 名称 地 业务范围 营业 比例 担保金额 (万元) 总资产 总负债 净资产 净利润 点 收入 上海城协 上 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有 海 70,000 经营、物业管 128,165 85,737 42,428 -852 100% 6,000 限公司 市 理 房地产开发, 房地产经纪, 房地产营销 策划,停车场 上海城展 上 管理服务,物 置业有限 海 40,000 482,727 463,486 19,241 -418 90% 100,000 业管理,建筑 公司 市 装饰工程,市 政工程,绿化 工程,建筑装 潢材料销售。 科技园开发 建设,实业投 资,房地产开 发经营,物业 管理,计算机 软硬件、光机 电一体化、环 保、能源、新 材料领域内 上海新江 的技术开发、 上 湾城投资 技术服务、技 海 10,000 443,375 204,748 238,627 8,108 -6,933 96% 80,000 发展有限 术咨询、技术 市 公司 培训、技术转 让;会展服 务;广告设 计、制作,利 用自有媒体 发布广告;建 筑装饰装修 建设工程设 计施工一体 化。 房地产开发 与经营,物业 上海城鸿 上 管理,停车场 置业有限 海 222,417 235,078 -12,661 4,680 -3,409 100% 150,000 20,000 管理,会务服 公司 市 务,商务咨 询。 38 (二)购房客户 购房客户为购买公司所属子公司开发建设的房产项目 的合格银行按揭贷款客户。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上述预计担保额度将于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 担保事项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及所属子公司将 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要求在审定的担保额度范围 内办理担保事宜,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事项以实际签 署的协议为准。 四、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累计对外 担保总额 13.58 亿元,均为对公司所属子公司提供的担保,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6.56%。其中,为资 产负债率超过 70% 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为 3 亿元,占公司 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45%;公司所属子公司为 购房客户提供的阶段性担保余额为 12.03 亿元。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 也不存在担保逾期事项。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表决。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 39 议案八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城投集团财务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各位股东: 公司拟与关联方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 司关联交易。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次交易概述 财务公司拟向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提供存款、贷款、 结算及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可从事的其他本外币金融服务,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协议有效期三年。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关系 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由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城投集团”)、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城投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集团”) 共同出资设立,其中,城投集团股权占比 60%,公司股权占 比 20%,资产集团股权占比 20%。财务公司与本公司的控股 股东均为城投集团,财务公司为本公司关联方。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40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南路 500 号 39 层 法定代表人:蒋曙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 经营范围:(一)吸收成员单位存款;(二)办理成员单 位贷款;(三)办理成员单位票据贴现;(四)办理成员单位 资金结算与收付; (五)提供成员单位委托贷款、债券承 销、非融资性保函、财务顾问、信用鉴证及咨询代理业务; (六)从事同业拆借;(七)办理成员单位票据承兑。 最近一期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财 务公司的资产总额为 89.62 亿元,负债总额约为 78.98 亿元。 2022 年财务公司营业收入 1.87 亿元,实现拨备前营业利润 0.65 亿元,税后利润 0.32 亿元。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拟与财务公司签署新一轮《金融服务协议》,协议 的主要内容如下: 1.协议签署方 分别为公司(甲方)及财务公司(乙方)。 2.协议期限 本协议生效的前提条件:甲、乙双方有权机构批准,同 意签署本协议。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 效,有效期三年。 41 3.服务内容及定价 (1)存款服务 ①甲方在乙方开立存款账户,并本着存取自由的原则, 将资金存入在乙方开立的存款账户,存款形式可以是活期存 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等; ②乙方吸收甲方存款的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统 一颁布的同期同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且不低于国内其他金 融机构向甲方提供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除政策性因素等 特殊情况外也不低于城投集团及其成员单位同期在乙方同 类存款的存款利率; ③乙方保障甲方存款的资金安全,在甲方发出支付指令 时及时足额履行支付义务。乙方无特殊原因未能按时足额履 行支付义务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贷款服务 ①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乙方根据甲方经 营和发展需要,为甲方提供综合授信服务,甲方可以使用乙 方提供的综合授信额度办理贷款、票据承兑、票据贴现及其 他形式的资金融通业务; ②乙方向甲方发放贷款的利率应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 统一颁布的同期同类贷款的贷款市场报价率(LPR),且不高 于国内其他金融机构向甲方提供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除 政策性因素等特殊情况外也不高于城投集团及其成员单位 同期在乙方同类贷款的贷款利率; 42 ③有关信贷服务的具体事项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3)结算服务 ①乙方根据甲方指令提供资金结算服务,以及与结算相 关的辅助业务; ②乙方为甲方提供结算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国内金 融机构向甲方提供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③乙方应确保资金结算网络安全运行,保障资金安全, 满足甲方结算需求。 (4)其他金融服务 ①在中国银保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为甲方提供非融 资性保函、委托贷款、票据贴现、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其他金 融服务。 ②乙方为甲方提供其他金融服务的收费标准不高于国 内金融机构向甲方提供同等业务的费用水平。 4.交易限额 (1)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贷款余额不超过甲方上年末合 并报表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2)其余业务余额不超过甲方上年末合并报表经审计 总资产的 50%。 四、风险评估及管控措施 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公司在财务公司开展金融 业务的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公司制定了《上海城投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关于与上海城投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开展金融业 43 务的风险处置预案》,成立风险预防处置领导工作组,建立 金融业务风险报告机制,每半年取得并审阅财务公司的财务 报告,出具财务公司风险评估报告。 五、本次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有利于优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债务结 构,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财 务公司受中国银保监会及中国人民银行监管,在获准范围内, 按其运营要求提供服务,客户仅限于成员单位,财务公司风 险相对可控。财务公司向公司所提供的贷款业务都将按照市 场化的原则进行,不会违背公平、公正的原则。本次交易对 公司当期及未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不构成重大影响。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表决。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 44 议案九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债券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 拟发行公司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自贸区和境外债 券等,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品种 1.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 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票据、非公开定向融资工具等; 2.公司债、自贸区和境外债券等。 二、发行规模 上述融资工具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 三、发行期限 发行的期限不超过十年(含 10 年)。 四、发行方式 1.公开发行或非公开定向发行; 2.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融资工具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借款、补充运营资金、 房地产项目建设支出等。 45 六、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七、其他授权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根据公 司需要和市场条件,在上述方案内,根据市场利率情况具体 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表决。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 46 议案十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优化债务结构,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公司 拟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发行方案如下: 一、发行品种 资产证券化产品,包括但不限于 CMBS、ABS、REITs 等。 二、发行规模 上述融资工具的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 三、发行方式 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及市场情况,一次性或分期发行。 四、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 24 个月。 五、其他授权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现提请股东大会同意董事会授权公司总裁办公会根据公 司需要和市场条件,在上述方案内,根据市场利率情况具体 决定和办理与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有关的事宜并签署相关 法律文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表决。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 47 议案十一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支付 2022 年度 年报审计、内控审计费用的议案 各位股东: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较好地履行了审计责任和 义务,按时保质完成了审计工作。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报和内控审计范围及内容,拟向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支付 2022 年年报审 计及内控审计费用共计人民币 19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 用人民币 1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人民币 40 万元。上 述费用支付按合同约定履行。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表决。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 48 议案十二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 职国际”)是公司 2022 年度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作为主审会计师事务所,天职国际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能 够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公正、客 观、公允的原则,遵守职业道德,有效维护股东利益。 鉴于天职国际作为公司 2022 年度审计机构,已对公司 经营现状及行业情况比较了解,出具的年报及内部控制报告 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能够 满足公司年报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公司 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拟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年报审计及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情况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 职国际”)创立于 1988 年 12 月,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 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 19 号 68 号楼 A–1 和 A–5 49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天职国际合伙人 85 人,注册 会计师 1062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 师 347 人。 天职国际 2021 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 26.71 亿元,审 计业务收入 21.11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9.41 亿元。2021 年度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22 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 同)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 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82 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 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 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 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 20,00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 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 年度、2021 年度、2022 年度及 2023 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天职国 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 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 罚 0 次、监督管理措施 8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和纪律处分 0 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 8 次, 涉及人员 20 名,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 50 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 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丁启新,2009 年成为注 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8 年。至今为多家公司提供过 IPO 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和新 三板挂牌公司年报审计以及重组上市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 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亭亭,2017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1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 2 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郭海龙,201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 200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 2021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不少于 10 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 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 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的情况。 51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 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2 年度的审计费用为 19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1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 40 万元。2023 年度年报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根据公司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水平 双方协商确定,原则上与 2022 年度的审计收费保持一致。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审计委员会发表如下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及诚信记 录状况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相关审计资质, 能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坚持独立、公正的原 则,遵守职业道德,有效维护股东利益,满足公司 2023 年 年报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就拟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出具了事前认可意见,并发 表如下独立董事意见: 52 我们认为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符合 证券法相关规定,具备应有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 者保护能力。该所在公司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遵循执业准 则,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任务。为 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我们同意续聘天 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 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三)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 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表决。 (四)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生 效。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表决。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 53 议案十三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坚持和加强党 的全面领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公司根据《上海市国 有控股公司章程指引(2020 版)》以及公司实际经营和管理 需要,对《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 修订。该等修订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十 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次修订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对涉及党委运行机制和职工民主管理方面的内容进行 完善。将原“第八章 党委”提至第四章,并完善有关运行 机制方面的内容,新增“第十二章 职工民主管理与劳动人 事制度”,修订部分表述,使前后文更加严谨统一。 结合目前公司股权结构以及本次董事会换届,拟不再设 “副董事长”,删去相关表述。 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表决。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 54 附件: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修订情况对比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城投 第一条 为维护上海城投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 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行为,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 公 司 法 》 ( 以 下 简 称 《 公司 导,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 券法》、《中国共产党章程》 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有 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十一条 公司根据《中 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立中 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 动,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齐 配强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 织的工作经费。 第八章 党委 第四章 党委 第一百五十一条 根据 第三十二条 根据《公司 《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 法》和《中国共产党章程》的 设立中国共产党上海城投控 规定,经上级党组织批准,设 股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 立中国共产党上海城投控股 简称“公司党委”)和中国共 股份有限公司委员会(以下简 55 产党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 称“公司党委”)和中国共产 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 党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 称“公司纪委”)。 司纪律检查委员会(以下简称 第一百五十二条 公司党 “公司纪委”)。 委和公司纪委的书记、副书 公司应当为各级党组织 记、委员职数按上级党组织批 及其纪律检查机构活动提供 复设置,并按照《中国共产党 必要的条件。党组织机构设 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或任命 置、人员编制纳入公司管理机 产生。 构和编制,党组织工作经费纳 入公司预算,从公司管理费中 列支。 第一百五十三条 坚持和 第三十三条 公司党委和 完善双向进入、交叉任职的领 纪委成员由党员大会或者党 导体制,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 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委每 可以通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 届任期按照党内有关规定执 会、监事会、经理层;董事会、 行。纪委每届任期和党委相 监事会、经理层成员中符合条 同。 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 公司党组织 和程序进入党委。 领导班子成员的职数按上级 第一百五十四条 按照精 党组织批复设置。 干、高效、协调和有利于加强 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原 党的工作的原则,公司党委设 则上由一人担任,党员总裁 党务工作部门,同时设立工 (总经理)担任党委副书记。 会、团委等组织;公司纪委设 坚持和完善“双向进入、 纪检监察工作部门。配备足够 交叉任职”的领导体制,符合 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 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过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 党组织 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 机构设置及其人员编制纳入 经营层;董事会、监事会、经 公司管理机构和编制,党组织 营层成员中符合条件的党员 工作经费纳入公司预算,从公 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 56 司管理费中列支。 入党委。 第三十五条 公司党委发 第一百五十六条 公司党 挥领导作用,把方向、管大局、 委实行集体领导制度,行使下 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 列职责: 公司重大事项。公司党委的主 (一)坚持党的领导,保 要职权: 证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公 (一)加强公司党的政治 司贯彻执行,落实上级党组织 建设,坚持和落实中国特色社 重大战略决策及重要工作部 会主义根本制度、基本制度、 署; 重要制度,教育引导全体党员 (二)充分发挥领导作 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 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 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 围绕公司生产经营开展工作; 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 (三)坚持党管干部原 持高度一致; 则,在选人用人中担负领导和 (二)深入学习贯彻习近 把关作用,坚持“集体领导、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 思想,学习宣传党的理论,贯 定”的原则,集体研究决策; 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监督、 (四)研究讨论公司改革 保证党中央、上海市委、市政 发展稳定、重大经营事项及涉 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市国资 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委党委及上级党组织决议在 并提出意见建议; 公司贯彻落实; (五)承担全面从严治党 (三)研究讨论公司重大 主体责任,领导思想政治工 经营管理事项,支持股东大 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 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 企业文化建设和工会、共青团 依法行使职权; 等群团工作,支持职工代表大 (四)加强对公司选人用 会开展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 人的领导和把关,抓好领导班 设和意识形态工作,支持纪委 子建设和干部队伍、人才队伍 履行监督责任; 建设; 57 (六)支持股东大会、董 (五)履行公司党风廉政 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依法行 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支持内 使职权。 设纪检组织履行监督执纪问 第一百五十七条 公司纪 责职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 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规矩,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 监督责任,行使下列职责: 层延伸; (一)维护《中国共产党 (六)加强基层党组织建 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 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团结带领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 职工群众积极投身公司改革 的执行情况; 发展; (二)贯彻执行上级纪委 (七)领导公司思想政治 和公司党委有关重要决定、决 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 议及工作部署; 线工作,领导公司工会、共青 (三)协助公司党委加强 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 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 工作,研究、部署纪检监察工 作; (四)经常对党员进行遵 守党的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 维护党纪的决定; (五)按照职责管理权 限,检查和处理公司所属各单 位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 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受 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 员权利,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 权力进行监督。 58 第三十六条 公司党委通 过制定党委会议事规则等,明 确党委议事的原则、范围、议 题、方法和纪律、落实与监督, 形成党组织参与企业重大问 题决策的体制机制。 第六十八条 股东大会由 第七十四条 股东大会由 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 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 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 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 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 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 事主持。 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 …… 董事主持。 …… 第一百零七条 公司董事 第一百一十三条 公司董 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事会由 9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 董事 3 名,设董事长和副董事 立董事 3 名。 长各 1 人。 第一百一十二条 董事会 第一百一十八条 董事会 设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各 1 人, 设董事长 1 人,由董事会以全 董事长和副董事长由董事会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 生。 第一百一十五条 副董事 第一百二十一条 董事长 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 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 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的,由副董事长履行职务;副 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 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 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履行职务。 59 第十二章 职工民主管 理与劳动人事制度 第一百九十六条 公 司 依照法律规定,健全以职工代 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 理制度,落实职工群众知情 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重大决策要听取职工意见,涉 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 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 职工大会审议。坚持和完善职 工董事制度,维护职工代表有 序参与公司治理的权益。 第一百九十七条 公司根 据《公司法》及《中华人民共 和国工会法》、《中国共产主 义青年团章程》的规定,分别 设立各级工会组织和各级团 组织,开展工会活动,依法维 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开展团组 织活动,引导广大职工积极参 与公司改革发展。公司应当为 各级工会组织和团组织的活 动提供必要的条件。 公司工会成员的职数按 上级工会批复设置,由会员代 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一百九十八条 公 司 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劳动保护 和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 60 规,执行国家有关政策,保障 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 有关劳动人事的法律、行政法 规和政策,根据生产经营需 要,制定劳动、人事和工资制 度。 公司实行全员劳动合同 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法》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 依法与职工签订书面劳动合 同,依法建立健全的劳动工资 制度,依法为职工缴纳社会保 险,加强劳动保护,实现安全 生产。公司采用多种形式,加 强公司职工的职业教育和岗 位培训,提高职工素质。 61 议案十四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津贴和董监事报酬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 指导意见》,为确保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除提供独 立董事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条件、承担独立董事聘请中介 机构的费用及其他行使职权时所需的费用外,公司将给予独 立董事适当的津贴。 公司拟支付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人民币(税前)15 万元 /人/年。发放期限为自股东大会通过后一年,发放形式为按 月发放。除上述津贴和履行职责所必需支付的费用外,独立 董事不再从公司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公司其他董事和监事均不以担任董事和监事职务领取 公司报酬。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表决。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 62 议案十五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非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拟按照相关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依 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将由 9 名董事组成, 其中非独立董事 5 名、独立董事 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 名, 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董事会 同意选举张辰先生、任志坚先生、范春羚女士、叶源新先生、 张列列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 人简历附后。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表决。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 63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辰先生简历 张辰,男,汉族,1979 年 4 月出生,江苏籍,本科学历, 工程硕士,工程师。2002 年 9 月参加工作,2010 年 6 月加 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建筑师,上海 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总师室业务主管、高级业务主管, 上海露香园置业有限公司助理经理、副总经理,上海城投置 地(集团)有限公司总师室副主任、主任、规划设计部总经 理、技术总监、党总支委员、副总经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副总裁。现任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 记、董事、总裁。 任志坚先生简历 任志坚,男,汉族,1967 年 6 月出生,浙江籍,本科学 历,工学学士,经济师。1989 年 8 月参加工作,1994 年 5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上海浦东明珠房地产发展公司副总 经理,上海新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工程部副经理、副总经 理、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上海三林项目筹建部主任、普 陀项目筹建部主任,上海义品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露 香园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上海其越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第二项目事业部 总经理等职务。现任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兼 64 任上海城投置地(集团)有限公司党总支副书记、董事长、 总经理。 范春羚女士简历 范春羚,女,汉族,1972 年 2 月出生,江苏籍,大学学 历,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1994 年 7 月参加工作。历任上 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计划部科员、业务主管,上海 城投环境投资有限公司职工,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 司项目计划财务部高级业务主管、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项目管理 部副总经理、重大工程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总裁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工作)等职。现任上海城投(集团) 有限公司资产(投资)管理部总经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 叶源新先生简历 叶源新,男,汉族,1978 年 10 月出生,江苏籍,中共 党员,研究生学历,工学博士,正高级工程师。2006 年 5 月 参加工作,2000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深圳市水利规 划设计院设计二室职工,上海青草沙投资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职工、副总工程师、总师室主任,上海城投原水有限公司科 研技术部经理,上海城投水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副总经理,上海城投水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党总支书记、 65 董事长、总经理。现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管理 部(重大办)总经理(主任),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张列列先生简历 张列列,男,汉族,1977 年 12 月出生,复旦大学经济 学学士,政治经济学硕士。曾担任浦发银行外高桥保税区支 行公司银行部经理,第一营业部公司业务主管总经理,上海 分行公司银行产品部总经理、投资银行部总经理等职务。于 2015 年加入弘毅投资,现任 PE 投资部总监,上海城投控股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66 议案十六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独立董事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拟按照相关程序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依 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将有 3 名独立董事, 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年。 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提名张驰先生、王广斌先生、王鸿祥先生为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 审核,无异议通过。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表决。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 67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张驰先生 法学专家 张驰,男,1958 年 2 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上海市中 信正义律师事务所律师,同时担任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独立董事。曾任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教研室教授,民商法硕、 博士生导师,民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和上海市法 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从事民法学教学与科研 30 多年,撰 写论文百余篇,与他人合作完成专著或教科书 10 余本。 王广斌先生 工程管理专家 王广斌,男,1967 年 4 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同济大 学工程管理研究所所长,建筑产业创新发展研究院院长,民 航飞行区设施耐久与运行安全重点实验室副主任,国家数字 建造技术创新中心理事,国家土建结构预制装配化工程技术 研究中心装配式建筑集成管理技术研究室主任,同时担任上 海建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同济大学经济与管 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副院长。 王鸿祥先生 会计专业人士 王鸿祥,男,1956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正高级会计 师。现任杭州立昂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新东方新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历任上海财经大学会计系教师、副教授, 申能(集团)有限公司副总会计师。 68 议案十七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公司第十届监 事会任期届满,拟按照相关程序对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依 据《公司章程》,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将由 3 名监事组成, 其中 1 名为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为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三 年。 经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监事会同 意选举龚达夫先生、吴晓颖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 候选人。候选人简历附后。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予以表决。 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 年 6 月 20 日 69 附:监事候选人简历 龚达夫先生简历 龚达夫,男,汉族,1970 年 10 月出生,江苏籍,本科 学历,法律硕士、EMBA 硕士。1992 年 7 月参加工作,1998 年 11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上海市中级人民法院经济庭 书记员,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一庭书记员、助理审判 员、办公室助理审判员、办公室综合科副科长、研究室助理 审判员、民五庭助理审判员、审监庭审判员、民四庭审判员、 审判长,上海市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总公司法务部总经理、总 法律顾问。现任上海城投(集团)有限公司总法律顾问兼合 规风控部总经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吴晓颖女士简历 吴晓颖,女,汉族,1987 年 1 月出生,江苏籍,中共党 员,大学本科学历,管理学学士,国际注册会计师(ACCA)。 2009 年 7 月参加工作,2007 年 3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 通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培训生、内部审计项目 培训生、中航通用民用航电系统有限公司财务分析经理,通 用电气(中国)有限公司高级项目经理。现任上海城投(集 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高级业务主管,上海城投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 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