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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金顶: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11-08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3年11月15日(星期三)下午13:30
二、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三、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峨眉山市九里镇新农村一组166号
公司二楼会议室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2023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及13:00—15:00;通过互
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四、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五、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梁斐先生
六、会议主要议程:
(一)报告现场参会股东资格审核情况
(二)宣读会议投票表决规则
(三)审议议案:
    议案一: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提问、发言环节

(五)现场会议登记终止,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对议案进行书面表决
(六)工作人员在监票人监督下进行现场会议表决统计
(七)监票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
(八)暂时休会,由监票人、计票人、律师共同统计表决结果(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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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及网络合并统计后结果),主持人根据网络投票与现场投票合并后数
据,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或其代
表、会议主持人在会议纪录上签字;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董事、董事
会秘书在会议决议上签字

(十)见证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发表见证意见
(十一)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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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表决规则

    一、总则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
定,特制定本规则。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一、议案二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参加会议
且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二、根据上述总则,特提醒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注意下列投票细
则:
    1、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投票采用记名方式投票,股东及股东代表
在大会表决时,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
份股份有一票表决权;
    2、股东及股东代表填写表决票时,应按要求认真填写,填写完
毕,务必签署姓名,并将表决票交与工作人员。未填、多填、字迹无
法辨认、没有股东名称、没有投票人签名或未投票的,视为该股东放
弃表决权利,其代表的股份数不计入表决有效票总数之内;
    3、表决票发生遗失或缺损,原则上不予补发;如有特殊情况,
需经现场律师见证,到会务组办理手续后补票;
    4、在会议进入表决程序后进场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其投票表决无
效。在进入表决程序前退场的股东,如有委托的,按照有关委托代理
的规定办理。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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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一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为独立董事依法履职提供必

要保障,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更好地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权益,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

年 7 月 28 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 5 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相关资料。

    本议案已经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
议案二


         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续聘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中审亚太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亚

太”)作为公司股东大会聘请的审计机构,为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提供了审计服务,在 2022 年度审计工作中独立、客观、

公正、及时的完成相关审计服务,得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认可。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亚太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

能够继续胜任公司年度财务决算和内部控制的审计工作,提请公司董

事会续聘中审亚太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聘期一年。

    根据本次审计范围和审计工作量,统筹考虑市场定价,参照有关

规定和收费标准。经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中审亚太的公司 2023 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50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合计费

用为 80 万元;该审计费用与 2022 年度审计费用相同。

    中审亚太具体情况,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临 2023-075 号公告。

    本议案已经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现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提案人:四川金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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