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广州珠江发展集 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 在对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后,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是正常和必要的业务往来,有利于提高公 司业务规模和效益,对公司的经营和发展均具有积极意义。交易遵循了客观、公 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 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徐 勇、石水平、毕亚林 2023 年 6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