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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股份: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2023-08-03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3-069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进展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原审本诉原告(反诉被告)上诉。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审本诉原告(反诉被告)、上诉人。

   暂计涉案金额:237,977,336.49 元(人民币,下同)。

   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本案一审判决,二审尚未开庭审理,除诉讼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以外,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没有负面影响,最终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报告结果为准。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 2022 年 12 月 8 日

收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法院决定受理公

司诉广州纵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贯公司”)合同纠纷案。原审案

号为(2022)粤 0104 民初 48597 号,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7 日披露的《关于

涉及诉讼的公告》(编号:2023-035)。

    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3 日收到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

决书》(以下简称“一审判决”),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6 月 15 日披露的《关于诉

讼判决结果的公告》(编号:2023-052)。

    二、本次上诉基本情况和上诉请求

    2023 年 8 月 1 日,公司收到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传票》,案号为

(2023)粤 01 民终 21385 号。有关情况如下:

    (一)上诉基本情况

    上诉人(原审本诉原告、反诉被告):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被上诉人(原审本诉被告、反诉原告):广州纵贯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上诉人因与纵贯公司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作出

的(2022)粤 0104 民初 48597 号民事判决,故提起上诉。

    (二)上诉请求

    1.裁定撤销一审判决,发回原审人民法院重审,或者改判支持原告一审本诉

诉讼请求、驳回纵贯公司一审反诉诉讼请求;

    2.判令被上诉人承担本诉和反诉一审、二审的全部诉讼费用。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本次诉讼案件一审判决未支持公司诉讼请求。目前二审尚未开庭审理,判决

结果和执行情况存在不确定性。除诉讼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

等)以外,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没有负面影响,最终影响情况以年度审计

报告结果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