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公司法》 《证券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独立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续聘 2023 年 度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是符合《证券法》要求的会计师事务所, 具备对上市公司进行年度审计的经验和能力,对公司的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 客观、公正。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将《关于续聘 2023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 董事会审议。 独立董事:石水平、毕亚林、陈 琳 2023 年 8 月 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