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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珠江股份: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导致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23-11-07  

证券代码:600684            证券简称:珠江股份               编号:2023-100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导致股东权
           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导致公司股本结构将发生变化,且本次发行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第六十三条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事项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获得有权国资监管
    单位批准或国家出资企业审批、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发行方案并批准
    认购对象免于发出要约,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
    册等。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实集团”)发
行不超过 256,038,216 股(含本数)A 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珠实
集团全部以现金参与认购。珠实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珠实集团系公司关联法人,珠实集团认购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行为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第十
一届监事会 2023 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
议案。
       2023 年 11 月 6 日,公司与珠实集团签署了《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以下简称《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本次权益变动前,公司股本总额为 853,460,723 股,珠实集团直接持有
265,409,503 股,持股比例为 31.10%,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完成后,假设按照本次发行的数量上限计算,发行数量为 256,038,216 股,
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达到 1,109,498,93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7.00%,珠实集团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仍为广州市人民政府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二、认购对象基本情况

       珠实集团的基本情况如下:
中文名称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71--375 号世贸中心大厦南塔 28、29、30 楼
注册资本             800,000 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控股)
法定代表人           迟军
设立时间             1983 年 9 月 9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190445878B
营业执照注册号       440101000044380
                     企业总部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
                     物业管理;对外承包工程;酒店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房地产咨询;房地产经纪;专业设计服务;日用化学产品销售;日用
                     百货销售;新鲜蔬菜批发;日用家电零售;家具销售;食用农产品初
                     加工;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教
经营范围
                     育咨询服务(不含涉许可审批的教育培训活动);游览景区管理;日
                     用品出租;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各类工程建设
                     活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总承包;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建设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建设工程设计;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劳务派遣服务)

       珠实集团的股权结构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1                   广州市人民政府                    720,000          90%
   2                    广东省财政厅                      80,000          10%
                        合计                             800,000          100%

       珠实集团最近两年的主要财务数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2021年12月31日/2021年度
         总资产                          13,616,370.04                   14,003,110.04
         净资产                           3,435,833.93                    3,385,843.55
       营业收入                           2,925,693.46                    1,922,263.56
         净利润                               3,858.49                       28,844.07

注:上述财务数据已经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
公 示 系 统 ( https://shiming.gsxt.gov.cn/index.html ) 、 中 国 执 行 信 息 公 开 网
(http://zxgk.court.gov.cn/)等,珠实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与珠实集团于 2023 年 11 月 6 日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协议主要内容包括认购标的、认购方式、认购价格、认购款项支付、认购金额、
认购数量、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生效条件和违约责任等,详情请见公司在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 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
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等相
关公告。

    四、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发行尚需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有权国资监管单位批准或国家出
资企业审批、上交所审核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注册。上述呈报事项能否获得相关
审核与注册,以及获得相关审核和注册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2、本次权益变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的豁免要
约收购义务的相关规定。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豁免珠实集团的要约收购义务后,
珠实集团可免于向公司全体股东发出收购要约。

    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
变化。
特此公告。




             广州珠江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1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