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96 证券简称:岩石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9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仅涉及公司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的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管理费 用,不会对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影响。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 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 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 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对前期 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2017 年至 2020 年期间,公司存在第三方帮助上市公司解决中小股东损失赔偿 事宜的相关情况,为此公司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度财务报表存在 会计差错更正事项,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拟对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 度财务报表同时调增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或管理费用,上述调整对各年度当期 损益均不产生影响。 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具体情况及影响 (一)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 1 鲜言作为匹凸匹金融信息服务(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后实控人变更,并已更 名为“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原实控人及董事长期间,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更 名、变更营业范围等事项的误导性陈述,导致鲜言和上市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给予行 政处罚(详见中国证监会于 2017 年 5 月 12 日发布的〔2017〕52 号《行政处罚决 定书》)。处罚决定书认定:“鲜言作为匹凸匹董事长,是匹凸匹信息披露工作的 直接领导者,对误导性陈述负有直接责任,是对匹凸匹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 员。” 2017 年至 2020 年,上海尚屈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代公司偿付上述证券市场虚假 陈述侵权民事赔偿费用 19,569,314.50 元、7,445,032.47 元、15,311,022.03 元、 7,703,113.99 元。2018 年至 2020 年,上海初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分别代公司支付 因 证 券 市 场虚 假 陈 述侵 权 民 事 赔偿 案 件 产生 的 法 律 服务 费 用 9,850,000 元 、 5,000,000 元、5,400,000 元。公司未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财政部令 第 76 号)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三十五条第三款、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对上述代偿代 付费用予以会计处理,导致公司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2020 年年度报告存 在虚假记载。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内容 根据上海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沪【2023】32 号),上海尚屈 实业有限公司支付的赔偿金额为 50,028,482.99 元,其中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及 2020 年分别支付 19,569,314.50 元、7,445,032.47 元、15,311,022.03 元及 7,703,113.99 元,上述金额系代上市公司承担的赔偿款,应分别调增上市公司对应 年度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对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上海初星物业有限公司支 付 的 律 师 费 20,250,000.00 元 , 其 中 2018 年 、 2019 年 及 2020 年 分 别 支 付 9,850,000.00 元、5,000,000.00 元及 5,400,000.00 元,上述金额均系代上市公司承担 的律师费,应分别调增上市公司当年营业外收入和管理费用,对当期损益不产生影 响。 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对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1. 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2 无。 2. 对公司资产负债表的影响 无。 3. 对合并利润表的影响 2017 年度 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营业外收入 1,958,120.73 19,569,314.50 21,527,435.23 营业外支出 1,250,318.93 19,569,314.50 20,819,633.43 2018 年度 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管理费用 14,100,683.45 9,850,000.00 23,950,683.45 营业外收入 639,040.61 17,295,032.47 17,934,073.08 营业外支出 17,492,704.78 7,445,032.47 24,937,737.25 2019 年度 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管理费用 13,945,387.53 5,000,000.00 18,945,387.53 营业外收入 3,475,028.17 20,311,022.03 23,786,050.20 营业外支出 1,348,391.96 15,311,022.03 16,659,413.99 2020 年度 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管理费用 23,074,334.37 5,400,000.00 28,474,334.37 营业外收入 1,138,124.21 13,103,113.99 14,241,238.20 营业外支出 549,093.13 7,703,113.99 8,252,207.12 4. 对公司利润表的影响 项目 2017 年度 3 调整前金额 调整金额 调整后金额 营业外收入 1,912,620.73 19,569,314.50 21,481,935.23 营业外支出 1,250,318.93 19,569,314.50 20,819,633.43 2018 年度 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管理费用 13,437,054.32 9,850,000.00 23,287,054.32 营业外收入 575,540.61 17,295,032.47 17,870,573.08 营业外支出 17,492,704.78 7,445,032.47 24,937,737.25 2019 年度 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管理费用 13,147,251.80 5,000,000.00 18,147,251.80 营业外收入 2,877,124.60 20,311,022.03 23,188,146.63 营业外支出 1,348,391.95 15,311,022.03 16,659,413.98 2020 年度 项目 更正前金额 更正金额 更正后金额 管理费用 19,373,580.92 5,400,000.00 24,773,580.92 营业外收入 891,318.17 13,103,113.99 13,994,432.16 营业外支出 444,660.91 7,703,113.99 8,147,774.90 5. 对合并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无。 6. 对公司现金流量表的影响 无。 (三)相关事项可能对公司的影响 4 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涉及公司 2017 年、2018 年、 2019 年、2020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管理费用,不会对 公司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和净资产产生影响。 上述举措意在维护社会稳定、妥善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扫清上市公司战略转型 的障碍,从而确保上市公司恢复健康经营,同时也确保了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不受 到损害。2019 年以来公司进行战略转型,明确将酒类业务作为公司主业,在控股 股东、地方政府和各级监管机构的指导和帮助下,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夯实主 业发展,使公司具有了可持续发展能力。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目前及后续日常生产 经营等产生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或后期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公司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 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二、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意见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 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文件的规定,更正后的 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真实、全面、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 司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对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 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 文件的规定,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 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权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5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对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 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公司关于本次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同意《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三、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专项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会计差错出具了《关于上海 贵酒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 (2023)第 202080 号),认为公司的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8 号—— 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9 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2018 年修 订)等相关规定编制,对 2017-2020 年度合并及公司财务报表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进行了如实反映。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贵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9 日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