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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丽尚国潮:丽尚国潮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采购合同的公告2023-10-09  

 证券代码:600738           证券简称:丽尚国潮       公告编号:2023-073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签署采购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全资子公司丽尚云环与科大讯飞签署《丽尚国潮一体化平台建设与转
型升级采购项目合同》,采购合同含税总价为 22,532,959.20 元。本合同的签署
对公司 2023 年度经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该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经
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谨慎决策。


    一、协议签署的基本情况及审议程序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与科大讯飞签署
采购合同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丽尚云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丽尚云环”)与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大讯飞”)签署《丽尚国潮
一体化平台建设与转型升级采购项目合同》。丽尚云环拟向科大讯飞采购一体化
平台建设与转型升级项目服务,包括:数字化转型项目咨询、统一业务管理平台、
统一数据平台、业财融合、采批平台、物流平台、IT 基础设施、办公基础设施
等相关内容。本次采购合同含税总价为 22,532,959.20 元。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无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刘庆峰


                                     1
    3、注册资本:231,567.5653 万元人民币
    4、成立日期:1999 年 12 月 30 日
    5、注册地址:合肥市高新开发区望江西路 666 号
    6、经营范围:增值电信业务;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计算机软、硬件开发、
生产和销售及技术服务;系统工程、信息服务;电子产品、计算机通讯设备研发、
生产、销售;移动通信设备的研发、销售;二类、三类医疗器械研发、制造与销
售;图书、电子出版物销售;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和禁止经营的除外);安全
技术防范工程;商用房及住宅房租赁;物业管理;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主营业务: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专业从事语音及语言、自然语
言理解、机器学习推理及自主学习等人工智能核心技术研究,人工智能产品研发
和行业应用落地的国家级骨干软件企业。公司主要产品和服务为讯飞开放平台及
消费者业务、智慧教育、智慧医疗、智慧城市、智慧金融、智慧汽车。公司品牌
资产首次进入国际权威榜单 BrandZ“2022 最具价值中国品牌 100 强”,位列第 53
名,品牌价值 41.61 亿美元。
    8、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股权结构: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中国移动通信有限公司                       247,714,216                 10.70
   2                    刘庆峰                         168,253,267                     7.27
   3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84,500,023                     3.65
   4       中科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75,076,787                     3.24
   5        安徽言知科技有限公司                        57,291,611                     2.47
   6                     王萍                           46,723,956                     2.02
   7                     张炜                           41,980,000                     1.81
   8                    方文艳                          32,762,025                     1.41
   9                    葛卫东                          18,444,273                     0.80
  10                    吴晓如                          18,033,790                     0.78
  11                   其他股东                    1,524,895,705                   65.85
                  合   计                          2,315,675,653                 100.00
   注:数据来源为科大讯飞 2023 年半年度报告。

    9、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6 月 30 日             2022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370,916.54                   3,285,913.97
         负债总额                            1,679,712.25                   1,601,207.59

                                         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1,652,495.92              1,640,004.78
            项目                   2023 年 1-6 月               2022 年度
           营业收入                          784,155.24               1,882,023.41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7,357.20                  56,121.30
    注:2022 年度已经审计,2023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数据来源为科大讯飞 2022 年年

度报告、2023 年半年度报告。

    10、公司与科大讯飞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除正常业务往来外,在产权、其
他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系。
    11、科大讯飞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浙江丽尚云环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乙方:科大讯飞股份有限公司
    (一)合同范围与合同价格
    本合同服务内容包含:数字化转型项目咨询、统一业务管理平台、统一数据
平台、业财融合、采批平台、物流平台、IT 基础设施、办公基础设施等相关内
容。本次采购合同含税总价为 22,532,959.20 元。
    (二)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于本合同签署生效之日起15日内交纳合同总金额5%作为本合同的履
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形式为银行转账。如果乙方逾期未缴纳,除应在甲方催告
期限内补交外,每逾期一日,还应向甲方承担按合同总额万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
;逾期超过60个工作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按照前述标准支付
违约金。
    在合同履行期间,如果乙方存在违约情形,甲方有权优先从履约保证金中扣
除相应款项,并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补足履
约保证金。如果乙方不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视为乙方违约,按本条款前述方式
处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待项目终验完毕后
30日内,甲方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
    (三)转包或分包
    1、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全部或部分转让、
转包、分包给他人供应,不得将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方,但乙方将本
合同项下权利义务转让给乙方的关联公司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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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如有未经甲方同意的转让、转包、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履约
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扣除不予返还。
    (四)质保期
   质保期从最终验收合格起算 1 年。
    (五)工期
    工期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1年。
    工期节奏为暂估工期,在项目入场后根据实际调研情况进行明确的项目计划
编制,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确定,以书面/邮件形式进行确认。
    (六)价款支付
    1、付款方式:根据双方约定的付款条件以及收货情况支付合同价款。
    2、乙方应在甲方每次付款前提供合法有效的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其中本
项目在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至合同结算价的全额发票。甲方支付相应合格的发
票且扣除质保金后的金额),甲方在收到相应合格的发票后进行支付,否则甲方
有权拒绝付款,且无须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生效及其它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签署采购合同有利于推动公司数字化转型,落实公司数字化转型战略,
提升管理和运营效率,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本合同的签署对公司 2023 年度经
营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该合同的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经营的独立性,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风险提示
    本合同虽已正式签署并生效,但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等因素影
响,可能会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不能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
决策。
    特此公告。




                                  兰州丽尚国潮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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