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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江苏索普:江苏索普:华泰联合证券关于江苏索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2023-09-27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专项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机构”)
作为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索普”或“公司”)2020 年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1 号—持续督导》等有关规定,
对江苏索普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如下:

       一、募集资金及募投项目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70 号)核准,2021 年 3 月,公司向符合条件
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119,494,584 股,每股发行价 8.31 元,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992,999,993.04 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
8,927,825.01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984,072,168.03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 2021 年 3 月 23 日到账,并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验,出具了《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天衡验字
[2021]00033 号)。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已会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各家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根据公司披露的《江苏索普 2020 年度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本次发行费用后,将全部投入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
 1         醋酸造气工艺技术提升建设项目        105,994.12             79,300.00
 2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项目       20,000.00           20,000.00
                 合计                       125,994.12           99,300.00

     公司已于 2023 年 8 月将上述募集资金使用完毕并完成了募集资金专户的注
销手续,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8 月 22 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募集资金使
用完毕及注销募集资金专户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3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截至本专项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醋酸造气工艺技术提升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
已完成工程建设,正进行系统调试工作。

     三、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一)第一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概况

     因募投项目在建设期间受物流等因素影响,项目进度较预期延迟。2023 年 4
月 7 日,经董事会审议,公司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 2023
年三季度末。具体情况详见公司 2023 年 4 月 8 日披露的《江苏索普关于部分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3-014)。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概况

     为提高募投项目所生产的甲醇、一氧化碳的综合利用和自我消化能力,实现
利益最大化,公司对募投项目和相关配套项目的进展情况、试生产时间等进行了
统筹安排,预计在 2023 年底前完成试生产。目前公司正抓紧做好本项目联动试
车等试生产前准备工作,并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试生产手续。

     综上所述,前述募投项目将延期至 2023 年年底前完成试生产。

     四、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延期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公司的正常
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募投项目延期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亦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

的同意意见。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认为:

    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不属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质性变更,募投项
目的基本情况、实施主体、投资方向、投资总额以及建设规模均保持不变,本次
调整不会对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
情形。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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