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誉远: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2023-12-13
广誉远中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书面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广誉远中药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对《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认真核查,并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拟聘任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年
度财务审计机构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对信永中和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
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信永中和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
的资格,我们同意聘任信永中和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暨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审计费用为 145 万元,包括年报审计费用 105 万元以及内控审计费用 40 万元。
审计委员会成员签字:
赵选民 李先荣 杨 波
二〇二三年十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