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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钢股份:新钢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3-11-15  

证券代码:600782            证券简称:新钢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23-065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 年 11 月 14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公司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

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507,407,81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7.9203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

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刘建荣先生主持,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全部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492,451,648 99.0078 14,956,163             0.9922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A股           1,505,193,011 99.8530 2,214,800             0.1470          0   0.0000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修订《公司章 63,652,151        80.9738 14,956,163    19.0262     0   0.0000
 1
       程》的议案
       关 于 改 聘 会 计 师 76,393,514    97.1824 2,214,800      2.8176     0   0.0000
 2
       事务所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议案已经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

         次会议或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一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本次大会的有表决权的

         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 2/3 同意为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二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经出席本次大会的有表决

         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总数的过半数同意即为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江西华邦律师事务所
    律师:方世扬、聂建胜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

召集人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新余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1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