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银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 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 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 态度,基于独立判断,对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事宜发表以下 独立意见: 1.同意聘任赵希玉先生为公司总经理;聘任唐猛先生、李 普明先生、李传明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聘任唐猛先生为公司 董事会秘书;聘任李方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上 述人员任期至本届董事会期满。公司本次所聘高级管理人员的 提名和聘任程序合法有效。 2.被聘人员均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符合所聘岗位的要 求,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不存在《公司 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 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独立董事:刘惠萍 钟耕深 韩 萌 2023 年 5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