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电电力:国电电力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独立董事意见2023-12-14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有关议案
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国电电力发展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等有关规定,2023 年 12 月 13
日,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会议由独立董事吴革(会
计专业人士)主持,独立董事吕跃刚、刘朝安参加。各位独
立董事就公司八届二十四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聘任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发
表如下独立意见: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在财政部及证监
会完成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具备在资本市场从事财务审计、
内部控制审计的资质和能力,可以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各项工作要求。公司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议和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
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
议。
独立董事:吴革 吕跃刚 刘朝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