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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钱江生化:钱江生化关于孙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3-09-22  

证券代码:600796             股票简称:钱江生化    编号:临 2023—031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孙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五常市金水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五常市金水湾”)、
勃利县金河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勃利县金河湾”)、望奎金河湾污
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望奎金河湾”)、北安市银水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北安市银水湾”)、绥滨金河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绥
滨金河湾”)、北安市长青金河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金河湾”)、
庆安县金河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庆安县金河湾”)、宾县金河湾污
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宾县金河湾”)、林甸县金河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林甸县金河湾”)、明水银水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明
水银水湾”),以上合称“本次被担保对象”。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本次担保金额为 2,850 万元,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14,720.4 万元(包
含本次担保)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 元
    一、 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海云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云环保”)为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海云环保持有哈尔滨北方环保工
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方环保”)90%股份,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为北方环保
的全资子公司。

    为满足北方环保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北方环保为本次被担保对象提
供合计不超过 2,85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其中:五常市金水湾 600 万元、勃利县

                                       1
金河湾 360 万元、望奎金河湾 300 万元、北安市银水湾 300 万元、绥滨金河湾
260 万元、长青金河湾 260 万元、庆安县金河湾 260 万元、宾县金河湾 200 万元、
林甸县金河湾 160 万元、明水银水湾 150 万元。
    2023 年 9 月 21 日,北方环保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以下简
称“哈尔滨分行”)签署了编号为 202356209 保证 5010-19 号的《最高额保证合
同》,为本次被担保对象向哈尔滨分行申请的人民币 2,850 万元,期限为一年的
借款,提供连带责任的保证担保。
    上述事项已经北方环保董事会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上述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大会审议。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担保对象 1:五常市金水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84MA19JE6G8L
    注册资本:壹拾万圆整
    注册地址:五常市冠业小区一期 6 栋 202 室
    成立时间:2017 年 07 月 27 日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3,871.02 万元,总负债 1,726.65
万元,净资产 2,144.37 万元,资产负债率 45%;2022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3,119.87
万元,净利润 1,080.68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3,326.06 万元,
总负债 1,342.66 万元,净资产 1,983.40 万元,资产负债率 41%;2023 年 1-6
月营业收入 1,117.47 万元,净利润 -160.96 万元。
    担保对象 2:勃利县金河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921MA1B1PDR63
    注册资本:壹拾万圆整
    注册地址:勃利县勃抢公路与 308 省道交叉处
    成立时间:2018 年 03 月 29 日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从事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设施运营、垃圾

                                     2
处理环保工程及设备的设计、制造、施工、销售及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9,275.46 万元,总负债 5,302.44
万元,净资产 3,973.02 万元,资产负债率 58%;2022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2,099.74
万元,净利润 563.83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9,341.17 万元,
总负债 5,077.08 万元,净资产 4,264.09 万元,资产负债率 55%;2023 年 1-6
月营业收入 1,048.52 万元,净利润 291.06 万元。
    担保对象 3:望奎金河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221MA1B1F7N8J
    注册资本:壹拾万圆整
    注册地址:望奎县先锋镇白五村东侧
    成立时间:2018 年 03 月 26 日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从事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设施运营及设
备的设计、制造、施工、销售及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763.09 万元,总负债 867.85
万元,净资产 895.24 万元,资产负债率 50 %;2022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1,136.97
万元,净利润 290.15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1,348.45 万元,总
负债 337.28 万元,净资产 1,011.17 万元,资产负债率 25%;2023 年 1-6 月营业
收入 602.26 万元,净利润 115.94 万元。
    担保对象 4:北安市银水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181MA1BPXE8X4
    注册资本:贰仟肆佰万圆整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北安市城郊乡向前村西 800 米(申报承诺)
    成立时间:2019 年 08 月 16 日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再生利用;水污染防治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及技
术开发;工业污水、生活污水综合处理工程施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
证件为准)
    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8,296.27 万元,总负债 5,193.09

                                     3
万元,净资产 3,103.18 万元,资产负债率 63%;2022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1,504.77 万元,净利润 164.60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8,183.82
万元,总负债 5,028.54 万元,净资产 3,155.28 万元,资产负债率 62%;2023
年 1-6 月营业收入 756.85 万元,净利润 52.09 万元。
    担保对象 5:绥滨金河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422MA1B1YW43G
    注册资本:壹拾万圆整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鹤岗市绥滨县北岗乡垃圾填埋场
    成立时间:2018 年 04 月 03 日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从事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设施运营、垃
圾处理环保工程及设备的设计、制造、施工、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528.66 万元,总负债 205.32
万元,净资产 1,323.34 万元,资产负债率 14 %;2022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1,471.23
万元,净利润 731.83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1,723.23 万元,总
负债 394.81 万元,净资产 1,328.42 万元,资产负债率 23%;2023 年 1-6 月营业
收入 402.13 万元,净利润 5.07 万元。
    担保对象 6:北安市长青金河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181MA1B20M69P
    注册资本:壹拾万圆整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北安市经济开发区
    成立时间:2018 年 04 月 03 日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垃圾处理设备的设计、制造、施工、销
售及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997.99 万元,总负债 430.03
万元,净资产 1,567.96 万元,资产负债率 22 %;2022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1,111.41
万元,净利润 399.07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2,099.90 万元,总
负债 382.41 万元,净资产 1,717.49 万元,资产负债率 19%;2023 年 1-6 月营业
收入 572.56 万元,净利润 149.53 万元。
    担保对象 7:庆安县金河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224MA1B134WXD
     注册资本:壹仟万圆整
     注册地址:庆安县庆安镇庆新路西恒洁米业南侧
     成立时间:2018 年 03 月 20 日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垃圾处理;环保工程及设备的设计、制
造、施工、销售及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15,738.67 万元,总负债 8,946.74
万元,净资产 6,791.93 万元,资产负债率 57 %;2022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2,325.93
万元,净利润 469.44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15,612.44 万元,
总负债 8,608.01 万元,净资产 7,004.43 万元,资产负债率 56%;2023 年 1-6
月营业收入 1,055.88 万元,净利润 212.50 万元。
     担保对象 8:宾县金河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25MA1BDGLK0W
     注册资本:壹仟柒佰壹拾壹万圆整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宾县宾西镇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 426
室
     成立时间:2018 年 12 月 07 日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6,337.11 万元,总负债 4,354.43
万元,净资产 1,982.68 万元,资产负债率 69 %;2022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1,049.22
万元,净利润 82.96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3,835.81 万元,总
负债 1,843.21 万元,净资产 1,992.60 万元,资产负债率 48%;2023 年 1-6 月
营业收入 583.73 万元,净利润 145.72 万元。
     担保对象 9:林甸县金河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623MA19D6TD5P
     注册资本:壹拾万圆整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林甸县林甸镇创造村西(西南 1.8 公里处)
     成立时间:2017 年 05 月 02 日

                                       5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从事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设施运营、垃
圾处理的环保工程及设备的设计、制造、施工、销售及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2,401.46 万元,总负 1,032.69
万元,净资产 1,368.77 万元,资产负债率 43%;2022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980.91
万元,净利润 82.54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2,559.62 万元,总
负债 1,100.58 万元,净资产 1,459.04 万元,资产负债率 43%;2023 年 1-6 月营
业收入 514.91 万元,净利润 90.27 万元。
    担保对象 10:明水银水湾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1225MA1B2X4EX1
    注册资本:壹拾万圆整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明水县明水镇城南
    成立时间:2018 年 04 月 19 日
    经营范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从事生活污水及工业废水设施运营、垃
圾处理环保工程及设备的设计、制造、施工、销售及技术开发。(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财务数据: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758.95 万元,总负债 297.52
万元,净资产 461.43 万元,资产负债率 40 %;2022 年 1-12 月营业收入 540.98
万元,净利润-338.42 万元;截至 2023 年 6 月 30 日,总资产 705.88 万元,总
负债 263.75 万元,净资产 442.13 万元,资产负债率 37%;2023 年 1-6 月营业收
入 321.09 万元,净利润-19.29 万元。
    注:上述 2022 年度数据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
年 1-6 月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资产质押情况
                                    质押财产价
   名称         质押财产名称        值(评估价   登记机关         备注
                                          值)




                                      6
             庆安县污水处理厂
庆安县金河                                     人民银行应
             提标升级改造工程     14,726.772                 贷款金额:
湾污水处理                                     收账款登记
              PPP 项目合同下应          万元                8,486.8 万元
 有限公司                                         系统
                   收账款

                                               人民银行征
宾县金河湾
                                   2,403.00    信中心动产    贷款金额:
污水处理有     污水处理收益权
                                        万元   融资统一登    1,680 万元
  限公司
                                               记公式系统
             北安市向前污水处
                                                             贷款金额:
北安市银水   理厂提标改造工程
                                   9,727.73    中国人民银   5,462.497146
湾污水处理    PPP 项目合同项下
                                        万元       行           万元
 有限公司    应收账款(污水处理
                    费)
             勃利县城镇建设发
             展中心与哈尔滨北
勃利县金河   方环保工程有限公                                贷款金额:
                                   6,212.14    中国人民银
湾污水处理   司签订的勃利县污                               5,021.597998
                                        万元   行征信中心
 有限公司    水处理厂扩建工程                                   万元
             PPP 项目合同项下
             的服务费应收账款


    (三)本次被担保对象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与本公司的关系:公司持有海云环保 100%股权,海云环保持有北方
环保 90%股权,本次被担保对象系北方环保之全资子公司。
    三、协议的主要内容
   1、合同签署人

    保证人:哈尔滨北方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3、担保金额:五常市金水湾 600 万元、勃利县金河湾 360 万元、望奎金河

                                    7
湾 300 万元、北安市银水湾 300 万元、绥滨金河湾 260 万元、长青金河湾 260
万元、庆安县金河湾 260 万元、宾县金河湾 200 万元、林甸县金河湾 160 万元、
明水银水湾 150 万元,合计 2,850 万元。
    4、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保证期间为:
    (1)保证期间根据主合同项下债权人对债务人所提供的每笔融资分别计算,
就每笔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该笔融资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如单笔主合同确定的融资分批到期的,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每批融
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如主债权为分期偿还的,每期债权保证期间也分期计算,保证期间为
每期债权到期之日起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项下任何一笔融资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
人在此不可撤销地表示认可和同意该展期,保证人仍对主合同下的各笔融资按
本合同约定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就每笔展期的融资而言,保证期间为展期协议
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若债权人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的约定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则
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向债务人通知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5、保证范围:债权人依据主合同约定为债务人提供各项借款、融资、担保
及其他表内外金融业务而对债务人形成的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权本金、利
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等。
    6、保证额度有效期: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 9 月 22 日至 2024 年 9 月
21 日的是明水银水湾、长青金河湾、勃利县金河湾、绥滨金河湾、北安市银水
湾共五家公司;保证额度有效期自 2023 年 11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1 月 12 日的是
宾县金河湾、林甸县金河湾、庆安县金河湾、望奎金河湾、五常市金水湾共五家
公司。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上述担保符合子公司的经营需要,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下属
子公司,信用状况良好、具有偿债能力,担保风险可控。公司可以及时掌控其资
信情况,上述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担保

                                     8
总额为 21.19 亿元(包含本次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62.29%;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2.62 亿元(包含本次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7.10%。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没有发生其它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它法人
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2 日
      报备文件:
      1、《最高额保证合同》。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