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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华新水泥:華新水泥 須予披露交易 - 收購目標公司股權的完成情况公告2023-06-27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
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
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HUAXIN CEMENT CO., LTD.*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6655)



                                   須予披露交易
                     收購目標公司股權的完成情況


 茲提述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日期為二零二三年三月十三日和二零
 二三年四月五日的公告(「過往公告」),内容有關本公司全資子公司收購Oman
 Cement Company SAOG(「目標公司」)59.58%股權的交易。除另有規定外,本公
 告所用詞彙與過往公告所界定者具有相同涵義。


 如過往公告所載,於二零二三年三月二十七日,買方根據股份買賣協定條款約定,將
 接 收 標 的 股 權 的 權 利 轉 讓 給 買 方 在 毛 裏 求 斯 共 和 國 註 冊 的 全 資 子 公 司 Abra
 Holdings Ltd.(「Abra」)。二零二三年四月五日完成交割,本公司通過間接全資子
 公司Abra持有目標公司59.58%股權,目標公司的財務業績併入本公司的財務帳目
 內。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2023年6月25日,與向目標公司剩餘股東要約收購有關的報價期
 (根據阿曼蘇丹國資本市場管理局的收購條例)已到期,剩餘股東已接受向Abra出
 售目標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08%;Abra將於2023年7月2日通過馬斯喀特證券交易所收

                                              1
 購這些股份。


 在完成剩餘股東向Abra出售目標公司已發行股份事項後,公司將通過其間接全資子
 公司Abra持有目標公司已發行股份的64.66%。


 如過往公告所載,買方(本公司全資子公司)與賣方(獨立第三方)簽署股份買賣
 協定,買方已有條件同意收購,而賣方已有條件同意出售目標公司59.58%股權,總
 代價約為美元1.931億元。而該初始對價須在交割後進行修正調整,以考慮目標公司
 截至交割日的實際股權價值(考慮到截至交割當日現金、債務和營運資本變動)以
 及2022年的股利。該對價調整完成後,目標公司59.58%已發行股份的最終購買價格
 為美元1.997億元,相當於每股0.986美元或0.379阿曼里亞爾。


 Abra將以每股0.379阿曼里亞爾的相同價格收購其餘股東向其出售的股份。



 股東與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華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徐永模
                                                   主 席


中 國湖 北 省武漢 市
二零二三年六月二十六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李葉青先生(總裁)及劉鳳山先生(副
總裁);非執行董事徐永模先生(主席)、Martin Kriegner 先生、羅志光先生及陳婷
慧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黃灌球先生、張繼平先生及江泓先生。

*僅供識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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