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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宝信软件: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3-05-20  

                                                                               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
            议
            资
            料


      2023 年 5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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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为确保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
特制定大会会议须知如下,望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守执行。
    一、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具体由董事会秘书室负责。
    二、股东大会期间,董事会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保证大会正常
秩序和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股东凭有效证件出席股东大会,并依法享有发言权、咨询权、表
决权等各项权利。
    四、股东如要求在大会发言,应在大会前向董事会秘书室报告,由董
事会秘书室负责安排。股东发言时,应首先报告其持有公司股份的数量,
每一名股东发言一般不超过两次,每次发言一般不超过 5 分钟。公司董事
会或经营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有针对性地回答股东提出的问题,回答问
题的时间一般不超过 15 分钟。
    五、本次大会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第 1~2 项议案以普通决议表决
通过,其中第 2 项议案实行累积投票制。现场表决前,推举两名股东代表
参加计票、监票;表决时,由律师、股东代表与监事代表共同负责计票、
监票,将现场表决情况与网络投票情况合并统计后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六、股东应当对非累积投票议案发表以下意见之一:同意、反对或弃
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在所拥有的有效表决票数范围内选择表决票数。未
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放弃表决权利,
其所持股份数的表决结果计为“弃权”。
    七、股东参加股东大会,应当认真履行其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
东的权益,不得扰乱大会的正常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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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时间:2023 年 5 月 26 日(周五) 下午 2:30

地点:上海市宝山区友谊路 1016 号公司一楼 108 会议室

表决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结合

主持人:夏雪松董事长

参加会议人员:公司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律师事务所律师

议题及报告人:

    一、审议确定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人数的议案----------------------4

    报告人:吕子男财务总监、首席运营官、董事会秘书

    二、审议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5

    报告人:吕子男财务总监、首席运营官、董事会秘书

    三、股东提问发言

    四、宣布对大会议案现场投票表决

    五、上传现场投票结果与网络投票合并统计后宣布表决结果

    六、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七、宣读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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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审议确定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人数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六条 董事会由 9-13 名董事组成,……”

之规定,拟将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人数确定为 11 名。

    以上议案,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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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审议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第十四条 关于董事、监事人选的提

案,按以下原则进行:……(二)董事会有权提出董事人选的提案,监事

会有权提出监事人选的提案;……”之规定,第十届董事会提名于伟霞、

孙志祥 2 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本次股东大会选举。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已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以上议案,请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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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介



       于伟霞,女,1977 年 7 月出生,青岛大学高分子材料本科、东华大学

管理经济学硕士,中共党员。

       曾任上海亚商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现任上海钧泽私募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东华大学校友基金会投决会委员。

       于伟霞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孙志祥,女,1967 年 12 月出生,复旦大学法学本科、国际经济法学

硕士,中共党员。

       曾任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主任,现任上海市浦栋律师事务所高级合

伙人,一级律师,上海市杨浦区委法律顾问,上海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

员会非常任委员,微创心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孙志祥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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