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万里股份:万里股份关于收到重庆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2023-12-27  

证券代码:600847          证券简称:万里股份           公告编号:2023-043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重庆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
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重庆监管局(以下简称“重庆证监局”)《关于对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及代建功、张文江、张晶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
定》(〔2023〕63 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

    “经查,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里股份或公司)于 2023
年 3 月 17 日就刘悉承、邱晓微、重庆同正实业有限公司未如期向公司履行投资
亏损补足义务,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涉案金额 12,761
万元,并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完成仲裁费缴纳。但公司迟至 2023 年 7 月 7 日才
发布公告披露上述重大仲裁,信息披露不及时。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
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 号,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
第二十二条的有关规定。
    代建功作为万里股份时任董事长、张文江作为万里股份时任总经理、张晶作
为万里股份时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
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违反了《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
条的规定。
    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万里股份及代建
功、张文江和张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提醒你们加强相关法律法规
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忠实勤勉义务,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保
证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 个月内向
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
行。”

二、相关说明

    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指出的问题,将认真汲取教训并引以为
戒,并将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履行忠实勤勉义务,
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行
为再次发生。
    公司收到上述《警示函》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重庆万里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3 年 12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