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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上海临港: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3-10-28  

证券代码 600848            股票简称       上海临港      编号:2023-051 号
           900928                         临港 B 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
议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0 人,实到董事 10 人,
其中,独立董事 4 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讯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 审议并通过《关于<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此项议案 10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披露的《2023 年第
三季度报告》。


    二、 审议并通过《关于转让上海临港氢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上海临港氢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氢能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成
立,主要依托临港新片区氢能产业发展机遇,助力临港新片区“国际氢能谷”的
开发建设,目前氢能公司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实缴注册资本 60,000 万元,其
中上海临港经济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港集团”)持有氢能公司 50%
股权,本公司持有氢能公司 50%股权。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
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落实上海市经济社会发展绿色低碳转型的要求,积极践行

                                      1
绿色化发展战略目标,构建园区绿色低碳发展体系,临港集团拟将氢能公司升级
为集团绿色化发展功能平台,因此公司拟将持有的氢能公司 50%股权转让给临港集
团。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不再持有氢能公司的股权。
    同时,为更好发挥上市公司资本优势,提高公司产业投资能级,拓宽产业投
资布局,提升投资效益,公司拟受让氢能公司所持有的上海临港新片区氢能私募
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份额,并围绕绿色低碳产业核心技术及关键领域,
构建新能源全产业链,着力培育一批优质新能源企业,促进公司从“房东”向“股
东”的角色转变。该事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临港集团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
关规定,临港集团是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向关联方出售股权资产的关联
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
交易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董事袁国华先生、顾伦先生、杨菁女士、熊国利先生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发表了事前认可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此项议案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获得通过。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
转让上海临港氢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0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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