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 公司公告

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2023-09-29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3-082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
                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

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说明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16 日召开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等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事项相关的议案。鉴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

券交易所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发布了全面注册制相关制度及配套规

则,2023 年 2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根

据相关文件及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对本次发行的相关文

件进行适当修订、调整和补充。并于 2023 年 3 月 16 日召开 2023 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根据上述股东大会决议,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的股东大会决议和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为 12 个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该项议案之日起计算。

    鉴于公司本次发行方案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期即

将届满而公司尚未完成本次发行工作,为了确保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28 日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批

准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自原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再延长 12 个月,即延长

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除上述延长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授权有效

期外,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其他事项和内

容保持不变,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与本次发行

有关事宜的其他授权范围和内容保持不变。上述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审阅了《关于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

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及
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

宜有效期的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延长本次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

事项,有利于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工作的顺利推进。公司董事会

在审议相关事项时,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及方式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一致同意

公司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和

延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股东大会授权有效期的事项,

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根据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的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上网公告附件

   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9 月 29 日


 报备文件
    龙建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