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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龙建股份:龙建股份关于签署《哈尔滨市地下综合管廊二期工程(第一批)PPP项目一包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2023-12-13  

证券代码:600853              证券简称:龙建股份           编号:2023-109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署《哈尔滨市地下综合管廊二期工程(第一批)
                PPP 项目一包终止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此公告是“2017-077”“2018-044”号公告的后续公告。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本次关联交易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17 年,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建股份、公司)

与控股股东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投集团、建

设集团(曾用名))组成的联合体中标哈尔滨市地下综合管廊建设二

期工程(第一批)PPP 项目(一包)(以下简称本项目、项目)。详见

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17 号披露的《龙建股份关于中标哈尔滨市地下综

合管廊建设二期工程(第一批)PPP 项目(一包)的公告》(2017-077

号)。项目合同签署后,由建设集团、龙建股份、哈尔滨市城发公共

设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发公司)共同出资设立的项目公司哈

尔滨市龙胤管廊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管廊公司)。

     2018 年 6 月 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建设集团收购哈尔滨市龙胤管

廊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议案》。同意股权转让

完成后公司承担 62,220,199.50 元的认缴注册资本金的义务。授权董
事长尚云龙先生签署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转让合同》等与本次转让相

关的协议,并授权经理层办理相关手续。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8

日披露的《龙建股份关于向控股股东建设集团收购哈尔滨市龙胤管廊

工程有限公司股权并签署<股权转让合同>的公告》(2018-044 号)。

    上述事项已经 2018 年 6 月 28 日召开的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6 月 29 日披露的《龙建股份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8-052 号)。

    本项目在融资过程中,因地方政府的 PPP 项目预算支出占一般公

共预算支出比例突破 10%红线,金融机构无法为项目提供融资支持,

导致项目无法按计划正常推进工程建设。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12 日

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同意公司、参股子公司管廊公司与控股股东建投集团、哈尔滨市住房

和城乡建设局签署《哈尔滨市地下综合管廊二期工程(第一批)PPP

项目一包终止协议》。同意在项目终止并完成相关业务后注销项目公

司。

    本关联交易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终止协议尚未签署。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交易对方—建投集团为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了上市

公司的关联交易。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关系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建投集团持有管廊公司 51%股权,建投集团为管廊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持有管廊公司 48.99%股权,为管廊公司参股股

东。上述关联关系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 6.3.3 条

第二款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三大动力路 532 号

    法定代表人:张起翔

    注册资本:519,725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677493943N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成立日期:2008 年 9 月 9 日

    经营范围: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和管理;建筑材料销售、机械设

备租赁;各类工程建设活动;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终止协议主要内容

    政府主体(甲方):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公司(乙方):哈尔滨市龙胤管廊工程有限公司

    社会资本(丙方):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龙建路桥

股份有限公司

    (一)清算金额:

    按照市政府批准的《哈尔滨市地下综合管廊二期 PPP 项目清算工

作实施方案》确定的清算标准和原则,依据《哈尔滨市地下综合管廊

建设二期工程(第一批)一包结算评审结论》《哈尔滨市地下综合管
廊建设二期工程(第一批)第一包清算审核报告》,结合《法律意见

书》意见,各方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确定了哈尔滨市地下综合管廊建

设二期工程(第一批)项目第一包清算金额人民币(大写)肆仟伍佰

捌拾柒万玖仟零玖拾伍元肆角 (45,879,095.4 元)。

    (二)支付方式:

    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开始项目验收,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甲方向

乙方支付 80%清算金额;乙方完成项目设施移交后 60 日内,甲方向乙

方支付剩余 20%。

    (三)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解释。因解释或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由各方进行协商解

决。若协商不成,各方应通过哈尔滨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仲裁裁决

为终局裁决,对各方均有约束力。

    (四)生效:

    本协议经甲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

加盖公章以及乙方、丙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

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其他应说明的问题:该项目由甲方牵头移交至哈尔滨市城投公司。

甲方支付全部清算金额且移交完成后,原《哈尔滨市地下廊建设二期

工程(第一批)PPP 项目合同(一包)》与社会资本签订、与项目公

司签订 PPP 合同以及本补充协议自动解除;协议(合同)解除后,除

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双方权利义务即刻终止,乙方、丙方不再向甲方

主张其他权利和费用。
    四、关联交易的目的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本次签署《哈尔滨市地下综合管廊二期工程(第一批)PPP 项目

一包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相关决策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将本

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并按公司决策权限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批准。审议时关联董事、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2.审计委员会书面审核意见

    经过审核,我们认为本次终止 PPP 项目暨关联交易终止事项不存

在违反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关联委员张成仁已回避表决,我们同意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审议时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

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应放弃行使在股东大会上对

该议案的投票权。

    3.董事会决议

    同意公司、参股子公司哈尔滨市龙胤管廊工程有限公司与控股股

东黑龙江省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署
《哈尔滨市地下综合管廊二期工程(第一批)PPP 项目一包终止协议》。

同意在项目终止并完成相关业务后注销项目公司。

    4.监事会决议

    监事会认为本次签署《哈尔滨市地下综合管廊二期工程(第一批)

PPP 项目一包终止协议》暨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实际需要;相关决

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情形。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 年 12 月 13 日

 上网公告文件
    1.龙建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2.龙建股份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书面审核意见;

    3.龙建股份独立董事意见。



 报备文件
    1.龙建股份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龙建股份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3.哈尔滨市地下综合管廊二期工程(第一批)PPP 项目一包终止

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