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乡:北京城乡独立董事关于第十届第六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2023-05-11
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十届第六次董事会有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市公司治理
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
参加了北京国际人力资本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第六次董事
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认真审阅了本次会议有关议案,经
审慎分析,本着认真、负责、独立判断的态度,对本次会议有关
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进度和资金安全
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5 亿元(包含本数)的暂
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
产品,并拟将剩余闲置募集资金存款余额以协定存款的方式存放,
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以及公司
募集资金相关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
率。公司使用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
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行,也不存在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及
以协定存款方式存放募集资金。
(以下无正文)